青海新闻网讯因湟源县109线至315线湟源县城段城郊道路工程施工第一次招标失败,再次受湟源县交通局的委托,青海省公路建设工程招标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湟源县109线至315线湟源县城段城郊道路工程施工实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湟源县城内,海拔在2600米左右,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
二、工程概况及合同段划分
三、资格要求
潜在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独立在海拔2500米及以上地区成功完成过贰级10公里及以上沥青砼路面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业绩,本项目谢绝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须独家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17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携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另带以上各证件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书到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814房间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每份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将拒绝延迟的投标人。
招标人:湟源县交通局
地址:湟源县汽车站 邮编:812100
电话:0971-2432317 13897585016
联系人:李全忠
招标代理人:青海省公路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 邮编:810008
电话:0971-6155941
联系人:王兴贵
200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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