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施工工艺:
工艺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上→分层夯打→碾压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3.1.1、填土前,应将基底表面上的树根、垃圾等杂物都处理完毕,清除干净。
3.1.2、检验回填土的质量有无杂物,检验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参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土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1.3、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
压实机具 每层铺土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平      碾 250-300 6-8
振动压实机 250-3500 3-4
柴油打夯机 200-250 3-4
人工打夯 <200 3-4
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机械压实填方速度不超过2km/h
3.1.4、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
3.1.5、深浅两基坑(槽)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相同的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如必须分段填夯时,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高、宽比一般为1:2。上下层错缝
距离不小于1.0m。
3.1.6、基坑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标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墙挤歪。
3.1.7、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位移及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两侧同时填土夯实,直至管顶0.5m以上时,才可用蛙式打夯机。
3.1.8、回填土方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1.9、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度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度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3.2、质量要求标准:
3.2.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2.2、回填土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2.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确定压实后的干密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2.4、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标高0--50mm。
3.3、质量通病的预防与消除:
3.3.1、回填土下沉
预防:
3.3.1.1、严格控制回填土选用的土料和土的最佳含水率;
3.3.1.2、填方必须分层铺土压实;
3.3.1.3、不许在含水率过大的腐殖土、亚粘土、泥炭土、淤泥等原状土上填方;
3.3.1.4、填方前应对基底的橡皮土进行处理,处理方法是:
3.3.1.4.1、翻晒、凉干后进行夯实;
3.3.1.4.2、将橡皮土挖除,换上干性土或回填级配砂石;
3.3.1.4.3、用干土、生石灰粉、碎石等吸水性强的材料掺入橡皮土中,吸收土中的水分,减少土的含水率。
4、安全施工
4.1、挖土方应由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人工挖基坑槽时,应根据土壤性质、湿度及挖掘深度等因素,设置安全边线或土壁支撑,在沟、坑侧边堆积泥土、材料,至少距离坑边80cm,高度不超过1.5m,对边坡和支撑应随时检查。
4.2、土壁支撑宜选用松木和杉木,不宜采用质脆的杂木。
4.3、发现支撑变形应及时加固,加固办法是打紧受力较小部分的木楔或增加立木及横撑木等。如换支撑时,应先加新撑,后拆旧撑。拆除垂直支撑时应按立木或直衬板分段逐步进行。拆除下一段并经回填夯实后再拆上一段。拆除支撑时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4.4、开挖基础、基坑。深度超过1.5m,不加支撑时,应按土质和深度放坡。不放坡时
应采取支撑措施。
4.5、基坑开挖时,两个操作间距应大于2.5m,挖土方不得在巨石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楼基脚下进行。
4.6、土坡的保护:
重物距坑槽边的安全距离
重物名称 与槽边距离 说      明
载  重  汽  车 不小于3m 
塔式起重机及振动大机械 不小于4m 
土方存放 不小于1m 堆土高度不超过1.5m
工期较长的工程,为保护坡度的稳定,可用装土草袋或钉铝丝网抹水泥砂浆保护。
4.7、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铺设防滑物或支撑靠梯。禁止踩踏支撑上、下。
4.8、机械吊运泥土时,应检查工具,绳长是否牢靠。吊钩下不得有人。卸土堆应尽量离开坑边,以免造成塌方。
4.9、大量土方回填,必须根据砖墙等结构坚固程度,确定回填时间、数量。
4.10、当采用自卸车运土方时,其道路宽度不少于下列规定:
单车道和循环车道宽度3.5m
双车道宽度7m
单车道会车处宽度不小于7m,长度不小于10m
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小于15m,特殊情况应该不小于10m
4.11、拆除固壁支撑时,应按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
4.12、工地上的沟坑应设有防护,跨过沟槽的道路应有渡桥,渡桥应有牢固的桥板和扶手拉杆,夜间有灯火照明。
4.13使用机械挖土前,应先发出信号,在挖土机推杆旋转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工作。挖掘机装土时,汽车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车上不得有人装土。
4.14、推土机推土时,禁止驶至边坡和山坡边缘,以防下滑翻车。推土机上坡推土的最大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时不能超过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