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交通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县际公路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国家计委、交通部2003年至2005年计划,使用中央专项基金和国债的全省新建和改建三级及三级以下县际公路建设项目。
三、县际公路建设工程是指利用国债资金进行的省内县际间连接公路改造,带动县际间经济发展,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地区公路通行能力的公路改善或改建工程。它具有等级低,投资少,需依靠地方政府协助才能完成的特点。
四、投资估算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中支出费用的关键部分。投资估算应根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深度,掌握设计方案的具体工程数量和设计实施方案,参与实地调查研究,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估算编制的基础资料,核实工程项目及其数量,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按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1号文颁发的《公路工程估算指标》(以下简称《估算指标》)和本办法的规定编制。
五、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幅度范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计划、控制预算、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和建设成本的依据,编制概算应全面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掌握各项基础资料,按交通部交工发[1992]65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本办法的规定编制,使概算能完整、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
六、预算是施工图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方案,按照交通部交工发[1992] 65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本办法的规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是考核施工图设计经济合理性的依据,如单位工程预算突破相应概算时,应分析原因,对施工图设计中不合理部分进行修改,对其合理部分在总概算投资范围内调整解决。
七、结合我省县际公路建设实际,在采用交通部1992年《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沥青路面工程项目时,石油沥青的定额消耗量应乘以0.85的系数。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省交通厅。请各地在执行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省交通厅,以便需要修改时参考。
第二章 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编制
第一节 项目建议书估算文件组成
第二节 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项目
第三节 估算费用组成
第四节 估算费用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三章 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编制
第一节 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文件组成
第二节 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项目
第三节 估算费用组成
第四节 估算费用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四章 设计阶段
第五章 县际公路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第一节 概、预算文件组成
第二节 概、预算项目
第三节 概、预算费用的组成
第四节 概、预算费用标准和计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