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制的人字扒杆、三角扒杆、甩头扒杆、木托架、简易木龙门架、木导梁、木塔架等设备的木料、铁件、螺栓、铁钉均为3桥次。
(2)钢制的扒杆、单导梁及拐脚门架、双导梁、跨墩门架、悬臂吊机及托架、悬浇挂篮、组合钢模板提升架、钢塔架等设备的木料、铁件、螺栓均为4桥次,铁钉、铁丝为1桥次,钢轨为20桥次,道钉、鱼尾板为10桥次,导梁支垫木、枕木为5桥次。
(3)塔架的圬工基础及地锚为1桥次,木地锚为2桥次。
(4)运梁平车拼装用的木料、铁件均为4桥次。
(5)箱涵、圆管涵顶推法施工用的前后大横梁,顶镐、拉镐的竖横顶铁,导轨等均为5座次。
(6)钢结构设备摊销费每t每月按55元计。
(7)钢丝绳摊销:承重工作绳为3桥次,缆风绳为10桥次,轨索扣索为5桥次,其他索道运输设备为3桥次。
(8)钢梁拖拉支垫木为5桥次,滑运木料、螺栓为3桥次,钢轨为10桥次,钢滚筒为20桥次,牵引导梁钢料折旧按钢结构设备摊销费计。
以上各项中,每架设完成一座桥为1桥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