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攀路、攀田路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由交通部规划的西部大通道甘肃兰州至云南磨憨口岸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北京至昆明公路中的一段,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国道公路网和四川省总体路网规划布局,促进攀西地区及四川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项目概况 西攀路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和攀枝花市境内,路线全长162.8公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起于西昌市黄联关镇,接已建的泸沽至黄联关段高速公路,经德昌、甸沙关、米易、盐边,止于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路基宽为24.5m、22.5m两种,对应的计算行车速度分别为80km/h、60km/h,沿线共设有9处互通式立交,道路沿线桥梁、隧道结构物集中,占路线总长的37%,共有隧道26470米(单洞)/14座,主线桥梁46656m/233座。西攀路初步设计概算投资88.95亿元人民币(其中亚行贷款3亿美元),建设工期为5年。
攀田路位于攀枝花市境内,路线全长59.4km,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起点接西攀高速公路止点,经鱼塘、总发、大田、平地,止于田房(川滇界),接云南省拟建的永仁(川滇界)至元谋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4.5m,计算行车速度80km·h,沿线共设有4处互通式立交,道路沿线桥梁、隧道结构物集中, 占路线总长的3 0%,共有隧道10286米(单洞)/11座,主线桥梁13583m/73座。攀田路初步设计概算投资26.8亿元(均利用国内资金),建设工期为4年。
二、工程进展情况 西攀路试验段11.4km先期进行招标并开工建设,已按期于2004年6月份建成通车。其余路段的土建工程(路基、桥涵、隧道)施工分为16个合同段进行招标,已于2003年9月—2004年1月分四批陆续进场动工,截止2006年2月25日,全线路基上石方已累计完成2466万立方,占合同总量的89%;桥梁桩基完成156708延米,占总量的93%,下部结构砼完成357459立方,占总量的68%,梁板预制9167片,占总量的35%,现已安装5204片;隧道掘进21262延米,占总量的80%,隧道二次衬砌16072延米,占总量的60%;涵洞完工416道, 占总量的90%;防护工程完成617454立方, 占合同总量的51%。
攀田路于2005年9月举行开工典礼,由于征地拆迁工作的影响,目前只能实现局部工点开工,力争于今年4月份全面动工。
三、招标工作情况
(一)国际招标情况
西攀路作为利用亚行贷款项目,按贷款协议规定,招标代理与国际咨询服务的采购,路基、桥梁、隧道、路面等土建工程施工,交通机电工程施工,以及设备采购要求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其余均采用国内招标方式。西攀路招标代理与国际咨询服务的采购,路基、桥梁、隧道等土建工程施工国际招标已于2002—2003年完成;路面施工国际招标工作正在开展中,目前已完成资格预审工作,招标文件已报送亚行审批;交通机电工程施工国际招标、设备国际采购正在进行之中。根据以往的国际招标工作经验,有以下几点体会:
1.按亚行惯例,路基、桥梁、隧道、路面等土建工程一般按照“垂直合同段”(即将路面与其它土建工程合并在一起进行招标)的划分方式进行招标。考虑到整个土建工程工期较长,垂直合同段的划分方式不利于后续路面工程的造价控制(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不利于路面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与施工理念的应用,给业主、承包人带来较大风险。经攀西公司积极争取,亚行最终同意将西攀路路面与其它土建工程分开招标并分期招标。
2.土建工程施工的国际招标与国内招标在资格预审方面有所不同,国内招标一般通过符合性、强制性条件评审和资格综合评分来控制每个标段的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国际招标严禁采用综合评分法,也不容许对通过每个标段的资审合格投标人的数量进行限制,主要通过对承包人资质、财务能力、施工业绩设定基本资格标准,只要通过基本资格标准,即可参加投标。因此以上基本资格标准的设定非常关键,通过西攀路实际操作情况来看总体较为理想。
3.土建工程施工国际招标在资审阶段不容许填报设备、人员,也不容许对其进行评比。但在投标阶段,则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对人员、设备设定强制性标准,这一做法与国内有所不同。
4.土建工程施工国际招标严格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不接受“低于成本价可废标”的概念,与国内招标相比在限制恶性竞标、低价抢标方面的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国内招标目前主要通过交纳超额履约保证金来限制低价抢标现象,实践证明效果良好,可实现合理低价中标的目的。为此,攀西公司在国际招标过程中积极争取亚行支持,但亚行对交纳超额保证金的做法持有不同看法,虽经努力争取也只同意在路基、桥梁、隧道土建施工招标时交纳最多不超过合同价5%的超额保证金,从而难以有效遏制低价抢标现象的发生,给项目实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近期,攀西公司在制定路面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将超额保证金幅度适当提高,现正报亚行审查,可能要与亚行进行进一步的磋商,争取得到亚行的理解和支持。
5.国际招标要求严格按国际菲迪克条款执行,比较接受有关调价的条款,一般要求采用公式法调价,通过设立各项成本因子(如钢材、水泥、燃油、砂石料、劳务)占合同价的权重系数和政府统计部门出具的物价指数来核算调价金额,每季度调价一次,随工程计量支付及时支付调价款,有利于合理降低承包人承担的风险,缓解承包人资金压力。
6.亚行在项目贷款协议中一般明确按项目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负担费用,随工程计量支付的进度按比例从亚行提款。由于实行最低评标价法后,合同金额与原预算金额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为优先使用亚行资金,有效降低贷款利息成本,可与亚行协商后将亚行支付资金比例适当调整。西攀路在路基、桥梁、隧道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后,经极力争取,将土建工程的提款比例由37%调整到45%。
7.西攀路机电工程招标与设备采购按亚行采购指南执行,与国内方式不同,主要分为一阶段一信封、一阶段双信封、两阶段双信封等三种方式,不采用国内常用的资格预审方式。同时,上述的“双信封”与国内招标的“双信封”不同,不是经过综合评分后再取前三名进行评比,以最低价中标,而是不容许进行综合评分,只要通过商务与技术评审即可进入标价评比阶段,以最低价中标。因此,上述国际招标工作在财务能力、业绩、技术指标的制定上极为关键,由于国内设备采购市场尚欠规范与成熟,西攀路也正面临能否采购到价廉物美产品的考验。
(二)国内招标情况
攀田路全部工程及西攀路部分工程采取了国内招标方式,经实践,有以下几点体会。
1.省内已推广采用的最低评标价法,在防止低价抢标的配套措施出台后,已趋向合理低价中标的方向。该方法公开、公平、公正,从防腐倡廉的机制有效规范了业主的行为,值得进一步推广应用。攀田路土建工程施工投标时,我们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招标估算价,经厅造价站审核后向所有投标人公开,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估算价的15%之后按一定比例提交超额履约保证金(一般按差值的8倍或10倍交纳),有效防止了低价抢标,中标价一般均低于估算价15—18%左右。
2.该办法实施以来,在有些项目上曾出现围标、串标的不良现象。为有效加以遏制与规范,一方面应加大对该现象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制定防止投标人通过围标、串标以哄抬标价的限制措施。西攀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我们在对投标价过低而收取超额保证金的同时,对高于估算价的95%的投标人,若投标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并令评标委员会满意,评标委员会可不推荐其中标。
3.为加强对驻地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交通管制的要求,有效提高工程质量与保障施工安全,应进一步细化技术规范和具体要求,并将以往采取的相关费用分摊方式改为独立报价方式,使相关费用得到有效保障,有利于施工控制。
4.监理招标过程中,由于目前普遍采用双信封评标法或综合评分法,部分投标人为获得较高评分而尽量填报资历高的监理人员,但一旦中标后投标文件中承诺到位的人员难以落实,从而偏离了招标的公平、公正性,也难以有效保证监理人员素质。为此,攀田路首开先例,对监理单位未按承诺到位监理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严肃处理,并罚款83万元。
四、设计变更与计量支付管理情况
西攀路、攀田路位于山岭重丘区,地形、地质条件十分复杂,桥隧结构物集中,滑坡、泥石流众多,设计单位虽针对该项目特点开展了大量勘察设计工作,但实施中众多的设计变更仍难以避免。为加强后期服务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厅公路设计院首次在项目现场专门设立设计代表处提供后期服务。为加强对设计变更、计量支付的有效管理,攀西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审查、审批程序
1.针对一般设计变更,坚持设计、施工、监理、业主“四方会审”制度,通过签署现场核管理(如隧道围岩变更)、紧急抢险工程可在签署核对纪要后立即组织实施,立项程序随后补报。当工程实施数量明确后,及时完善变更令审批手续。同时,在现场变更方案审查、立项中,攀西公司按业主内部管理权限对现场业主代表、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进行了分级授权,有效加强内部管理与监控。
2.针对单项设计变更的金额增减大于30万元时,除执行“四方会审”制度外,一律由业主委托的咨询公司进行审查并出具咨询意见后,才批准变更立项。
3.针对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方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提出方案后由业主委托的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再按省交通厅有关程序规定,由厅或川高公司组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施工图及预算文件后,攀西公司再报送川高公司、省交通厅审批。
(二)严格按合同规定确定变更工程的执行单价
为规范对设计变更的管理,省交通厅于2004年颁发了重点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规定,该规定中明确了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原则。攀田路在2004年开展招标工作时,在招标文件申明确规定执行省交通厅办法的规定,目前在实施中较为顺利,有利于新增细目单价编制办法的规范、统一,有利于造价控制。
西攀路于2003年6月完成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工作,针对变更工程的新增细目单价,国际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由承包人、业主协商确定,若协商不一致,由监理工程师最终裁定。由于西攀路低价抢标现象严重,若执行厅有关规定,对承包人极为不利,易形成多于多亏的不利局面,部分承包人因此而有意拖延变更的实施。承包人提出西攀路招标在先,厅有关规定颁发在后,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对此,经请示川高公司、省交通厅同意,最终明确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逐级审核把关,确保计量支付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针对西攀路、举田路线长面广的特点,工程处由1名副处长分管内业工作(包括招标、合同管理、计量支付、档案管理等),下设专职计量工程师5名,同时在各监理部、监理组、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计量工程师,落实岗位,明确职责。业主在开工之初就制定《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明确了计量支付月报的组成、编制办法、逐级报送与审查,针对西攀路有3家监理单位和3家中心试验室单位的具体情况还统一制定了监理用表、试验用表,通过组织学习、 培训,及时统一了审查标准与资料要求,有效规范了计量支付管理,工作,确保了计量支付的准确性,同时攀西公司还通过成功建立并运用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网络技术,有效提高了计量支付的及时性。为加强对变更工程的监管,攀西公司还要求计量工程师会同现场业主对变更数量或金额较大的变更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尤其针对隐蔽工程)。
五、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材料价格由市场形成并受供求关系、国家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为有效指导建筑市场的行为,造价信息调查的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及报送的及时性至关重要。西攀路、攀田路全长222km,线路跨越凉山州与攀枝花市的5个区县,给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攀西公司对此项工作予以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厅造价站、凉山州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造价信息的调查、收集与报送工作。
1.落实部门,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攀西公司造价信息调查、收集及报送工作由工程处具体负责,由工程沿线设立的四个业主代表处负责从现场收集造价信息后提交工程处专职造价管理工程师,经造价管理工程师、工程处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逐级审核后上报送厅造价管理站等有关部门,确保造价信息的质量及信息报送的及时性。
2.多渠道调查与收集工作,确保造价信息真实、有效
①对于钢材、水泥等市场价变化较大的大宗材料,采取定期向厂家询价的方式,随时关注市场行情变化;在基本掌握市场行情变化的情况下,对西昌、攀枝花的钢材、水泥市场价格进行实地调查;通过施工单位材料预付款所附材料购买发票进一步核实。
②对于受供求关系及地方政策影响较大的当地砂石材料,全线选定了近20个料场,攀西公司和砂石料生产企业建立互动联系方式,每个季度对每个料场各种规格材料进行现场实地询价,再与施工单位购买合同价及凉山州、攀枝花造价站近期发布的信息价进行对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