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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 |||||
4.4.3项目部主要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负责人,经授权代表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执行项目合同,负责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全面负责。 2 控制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的进度、费用以及材料进行综合管理和控制,并指导和管理项目控制专业人员的工作,审查他们的输出文件。 3 设计经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工作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对设计进度、质量和费用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 4 采购经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项目的采购(包括采买、催交、检验和运输等)工作。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采购有关的事宜及与供货厂(商)的关系。全面完成项目合同对采购要求的进度、质量以及工程总承包企业对采购费用控制的目标与任务。 5 施工经理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费用以及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监控。当具体施工任务由施工分包商进行时,负责对分包商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6 试运行(服务)经理负责项目试运行(服务)的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试运行计划和培训计划,协助业主确定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参加业主组织的试运行方案的讨论,指导业主编制试运行总体方案,组织试运行服务人员编制“操作指导手册”;指导试运行的准备工作,协助处理试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参加考核、验收等工作。 7 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 根据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8 财务经理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4.4.4 项目部负责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管理、综合评价和考核。 4.5 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4.5.1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明确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确认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并对其进行管理。 4.5.2项目经理的任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 具备决策、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 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有关项目管理的经济和法律、法规知识。 4 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6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4.6.1 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 代表企业组织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对实现合同规定的项目目标负责。 3 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4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业主、发包人、分包人及其他项目干系人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5 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策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6 负责组织处理项目的管理收尾和合同收尾工作。 4.6.2 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 1 经授权组建项目部,提出项目部的组织机构,选择、聘用项目部成员,确定项目部人员的职责。 2 在授权范围内,按4.6.1规定的职责,行使相应的管理权。 3 在合同范围内有权使用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相关资源,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 4 主持项目部的工作,组织制定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5 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协调和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 4.6.3 项目经理的奖惩包括以下内容: 1经过考核和审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绩效显著,应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获得表彰和奖励。 2经考核和审计,由于项目经理失职导致未完成合同目标,或给企业造成损失,应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承担相应处罚。 4.7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4.7.1 工程总承包企业在任命项目经理后,应与项目经理签订确认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的依据。 4.7.2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规定应达到的项目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费用目标和进度目标等。 2 明确工程总承包企业各职能部门与项目部之间的关系。 3 明确项目经理的责任、权限和利益。 4 明确项目所需资源及计算方法,企业为项目提供的资源和条件。 5 企业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奖惩的依据、标准和办法。 6 项目经理解职和项目部解体的条件及方式。 7 在企业制度规定以外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委托的事项。
5.1 一般规定5.1.1 项目策划属项目初始阶段的工作,包括项目管理计划的编制和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 5.1.2 项目策划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合同要求,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分析项目的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确定项目管理的各项原则要求、措施和进程。 5.1.3各行业项目策划的输出文件,应结合行业特点进行编制。 5.2 项目策划内容5.2.1项目策划应综合考虑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并应满足合同的要求。 5.2.2项目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明确项目目标,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目标。 2确定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3制定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程序和控制指标。 4制定资源(人、财、物、技术和信息等)的配置计划。 5制定项目沟通的程序和规定。 6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5.3 项目管理计划5.3.1 项目管理计划应由项目经理负责编制,由工程总承包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5.3.2 项目管理计划编制的依据应包括: 1 项目合同。 2 项目干系人的要求与期望。 3 项目情况和实施条件。 4 业主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5 相关市场信息。 6 工程总承包企业管理层的决策意见。 5.3.3 项目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概况。 2 项目管理目标。 3 项目实施条件分析。 4 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5 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 6 项目联络与协调程序。 7 项目的资源配置计划。 8 项目风险分析与对策。 5.4 项目实施计划5.4.1项目实施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并应经业主认可。 5.4.2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应包括: 1 批准后的项目管理计划。 2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工程总承包企业管理层的决策意见。 5.4.3 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应遵循下列程序: 1研究和分析项目合同、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条件等。 2 拟订编制大纲。 3 确定编写人员并进行分工编写。 4汇总协调与修改完善。 5按规定审批。 5.4.4 项目实施计划应包括:概述、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项目进程表等内容。 5.4.5 概述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简要介绍。 2 项目范围。 3 合同类型。 4 项目特点。 5 特殊要求(若有)。 5.4.6总体实施方案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质量、安全、费用、进度目标。 2 项目实施的组织形式。 3项目阶段的划分。 4项目工作分解结构。 5项目实施要点。 6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 7 对项目各阶段的工作及其文件的要求。 8项目分包计划。 5.4.7 项目实施要点应包含下列内容: 1 设计实施要点。 2 采购实施要点。 3 施工实施要点。 4 试运行服务实施要点。 5 合同管理要点。 6 资源管理要点。 7 质量控制要点。 8 进度控制要点。 9 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 10安全管理要点11职业健康管理要点。 12 环境保护管理要点。 13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 14 财务管理要点。 15 风险管理要点。 16 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 17 报告制度。 5.4.8 项目进程表应确定下列活动的进度控制点: 1 收集相关的原始数据和基础资料。 2 发表项目计划。 3 发表项目管理制度或规定。 4发表项目进度计划5 发表项目设计计划。 6 发表项目采购计划。 7 发表项目施工计划。 8 发表项目试运行计划。 9 发表项目财务计划。 10 签订分包合同。 11发表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件。 12发表项目费用估算和预算。 13关键设备材料采购。 14 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 15 开始施工。 16 竣工验收。 17 开始试运行。 18 开始考核。 19 交付使用。 5.4.9 项目实施计划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项目实施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签署,报工程总承包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2 当业主对项目实施计划有异议时,经协商后可由项目经理主持修改。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项目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必要时可进行调整。 4 项目结束后,项目部应对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归档。
6.1 一般规定6.1.1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承担。 6.1.2 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和工程的可施工性、可操作性及可维修性的要求。 6.1.3 设计管理由设计经理负责, 并适时组建项目设计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经理应接受项目经理和设计管理部门的双重领导。 6.1.4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应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 6.1.5当需要进行设计分包时,应进行设计招标。招标活动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6.2 设计计划6.2.1 设计计划应在项目初始阶段由设计经理负责组织编制,经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职能部门评审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6.2.2设计计划编制的依据一般应包括: 1 合同文件。 2 本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 3 项目计划。 4 项目的具体特性。 5 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 企业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 6.2.3 设计计划宜包括如下内容: 1 设计依据:包括项目批准文件、合同文件、设计基础资料、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等。 2 设计范围。 3 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4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5 标准规范。 6 质量保证程序和要求。 7 进度计划和主要控制点。 8 技术经济要求。 9 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要求。 10与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的接口关系及要求。 6.2.4 设计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与要求、相关的质量规定和标准,同时应满足企业的质量方针与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6.2.5 设计计划应明确项目费用控制指标、设计人工时指标和限额设计指标,并宜建立项目设计执行效果测量基准。 6.2.6 设计进度计划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与工程勘察、采购、施工、试运行的进度协调,还应考虑设计工作的内部逻辑关系及资源分配、外部约束条件等。 6.3 设计实施6.3.1 设计组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设计计划,满足计划控制目标的要求。 6.3.2 设计经理应组织对全部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经业主确认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发表。 6.3.3 设计组应建立设计协调程序,并按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专业之间互提条件的规定,协调和控制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 6.3.4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建立设计评审程序,并按计划进行设计评审,保持评审记录。 6.3.5设计工作应按设计计划与采购、施工等进行有序的衔接并处理好接口关系。设计组应负责提供请购文件;在采购过程中进行技术评审和质量检验;进行可施工性分析并满足其要求。 6.3.6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以及试运行的需要。 6.3.7 项目部应建立并格控制设计变更程序。根据项目需要或业主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程序处理设计变更。 6.3.8 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其型号、规格、性能、数量等,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3.9 在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明确设计要求。 6.3.10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试运行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6.4 设计控制6.4.1 设计经理应组织检查设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进度偏差,制定有效措施。设计进度的主要控制点一般应包括: 1 设计各专业间的条件关系及其进度。 2 初步设计完成和提交时间。 3 关键设备和材料请购文件的提交时间。 4 进度关键线路上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5 施工图设计完成和提交时间。 6 设计工作结束时间。 6.4.2 设计质量应按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控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及时填写规定的质量记录,并向企业职能部门及时反馈项目质量信息。设计质量控制点主要包括: 1 设计人员资格的管理。 2 设计输入的控制。 3 设计策划的控制(包括组织、技术、条件接口)。 4 设计技术方案的评审。 5 设计文件的校审与会签。 6 设计输出的控制。 7 设计变更的控制。 6.4.3 设计宜建立限额设计控制程序,明确各阶段及整个项目的限额设计目标,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实现对项目费用的有效控制。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并评价其对费用和进度的影响。 6.4.4 设计组应按设备材料控制程序,严格设备材料数量统计,及时提出请购文件,明确设备材料等级、规格和技术要求。 6.4.5 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配合控制人员进行设计费用进度综合检测和趋势预测,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正措施,进行有效控制。 6.5 设计收尾6.5.1 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根据设计计划的要求,除应按时完成全部设计文件外,还应准备或配合为获取业主对设计文件的确认及正式验收合同项目,进而达到最终关闭合同所需要的相关设计文件。 6.5.2 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根据规定,收集、整理设计图纸、资料和有关记录,在全部设计文件完成后,组织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总目录并存档。 6.5.3 设计完成后,应编制设计完工报告,进行设计工作总结,将项目的经验与教训反馈给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持续改进。
7.1 一般规定7.1.1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制定采购管理制度,适应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需要。组建项目部时,工程总承包企业应任命项目采购经理并适时组建项目采购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采购工作。 7.1.2 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货比三家”的原则,保证按项目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以合理的价格和可靠的供货来源,获得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有关服务。 7.1.3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供应厂商进行资格预审,建立企业认可的合格供货商名单。 7.1.4 采购工作应纳入设计程序。设计应负责请购文件的编制、报价技术评审和技术谈判、供货商图纸资料的审查和确认等工作。 7.2 采购工作程序7.2.1 采购工作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1 编制项目采购计划和项目采购进度计划。 2 采买: 1) 进行供货商资格预审,确认合格供货商,编制项目询价供货商名单。 2) 编制询价文件。 3) 实施询价和接受报价。 4) 报价评审。 5) 召开供货商协调会(必要时)。 6) 签订采购合同(或定单)。 3 催交:包括在办公室和现场对所订购的设备材料及其图纸、资料进行催交。 4 检验:包括合同约定的前期、中期、出厂前检验以及其他特殊检验。 5 运输与交付:包括合同约定的包装、运输、交货形态和交付方式。 6 现场服务的管理,包括采购技术服务、供货质量问题的处理、供货商专家服务的联络和协调等内容。 7 仓库管理(如有),包括开箱检验、仓储管理、出入库管理等内容。 8 采购结束工作,包括订单关闭、文件归档、剩余材料处理、供货商评定、采购完工报告编制以及项目采购工作总结等内容。 7.2.2 项目采购组可根据采购工作的需要对采购工作程序及其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但应符合项目合同要求。 7.3 采购计划7.3.1 采购计划由采购经理组织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7.3.2 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是: 1 项目合同。 2 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 3 项目进度计划。 4 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采购管理程序和制度。 7.3.3 采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编制依据2 项目概况3 采购原则,包括分包策略及分包管理原则,安全、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原则,设备材料分交原则等。 4 采购工作范围和内容。 5 采购的职能岗位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6 采购进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要求,长周期设备和特殊材料采购的计划安排。 7 采购费用控制的主要目标、要求和措施。 8 采购质量控制的主要目标、要求和措施。 9 采购协调程序。 10 特殊采购事项的处理原则。 11 现场采购管理要求。 7.3.4 项目采购组应严格按采购计划开展工作。采购经理应对采购计划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控。 7.4 采买7.4.1 采买工作包括接收请购文件、确定合格供货商、编制询价文件、询价、报价评审、定标、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等内容。 7.4.2 请购文件由设计负责编制,经项目控制人员审核,经采购经理确认,提交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请购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请购单。 2 设备材料规格书和数据表。 3 设计图纸。 4 采购说明书。 5 适用的标准、规范。 6 其它有关的资料、文件。 7.4.3 采购组在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合格供货商名单及业主推荐的供货商名单中选择确定项目的合格供货商。项目合格供货商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 有能力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2 有完整并已付诸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 3 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4 有能力保证按合同要求准时交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5 具有类似产品成功的供货及使用业绩。 7.4.4 询价文件由采买工程师负责编制,采购经理批准。询价文件分为技术文件和询价商务文件两部分。询价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材料规格书或数据表,设计图纸,采购说明书,适用的标准、规范,要求供货商提交供确认的图纸、资料清单和时间,其它有关的资料和文件。询价商务文件包括:询价函,报价须知,项目采购基本条件,对检验、包装、运输和交付的要求,报价回函,商务报价表及其它。 7.4.5 采购组一般应在项目合格供货商中选择3-5家询价对象,经协调和确认后,发出完整的询价文件。 7.4.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采购组应组织对供货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综合评审。必要时可与投标人进行商务及技术谈判并根据综合评审意见定标。 7.4.7 根据工程总承包企业授权,可由项目经理或采购经理按规定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简明扼要、完整、准确、严密、合法。 通常包括( 但不限于 )下列内容: 1 采购合同; 2 完整的询价文件及其修订补充文件; 3 满足询价文件的全部报价文件; 4 供货商协调会会议纪要(如有); 5 定标之前任何涉及询价、报价内容变更所形成的其它书面形式文件。 7.5 催交与检验7.5.1 采购经理应根据设备材料的重要性和一旦延期交付对项目总进度产生影响的程度,划分催交等级,确定催交方式和频度,制订催交计划并监督实施。 7.5.2 催交方式一般包括三种:驻厂催交、办公室催交和会议催交。关键设备材料应进行驻厂催交。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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