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楚慧 通讯员任文)上月中旬,广州汽车保有量突破100万辆大关,成为国内继北京、上海后第三个汽车保有量过百万的城市;与机动车快速增长相比,城市道路发展显得滞后,并且广州已明确表示不限制上牌,城市道路如何有效疏导?有市人大代表建议广州开征城区交通拥堵费。近日,有关部门在答复建议时表示,广州开征交通拥堵费暂不可行,一是缺乏法律依据;二是会与路桥收费年票制造成重复收费;第三,由于机动车未完全实现电子化管理,人工收拥堵费反而会造成新的拥堵。
建议开听证会收交通调节费
今年广州市两会期间,有市人大代表建议,实施在中心城区收取交通调节费,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杠杆,在特定时段和路段对车辆实行收费,从时间和空间上来引导和调节交通流,减少繁忙时段和繁忙路段的交通负荷,达到缓解道路拥堵的目的。
代表们认为,广州基本具备实施收取交通拥堵费的条件。近年来广州积极推行公交优先战略,公共交通覆盖面越来越广,交通线路逐步完善。同时,地铁一、二、三、四号线已开通。代表们建议,把实施收取交通拥堵费列入政府有关部门议事日程,开展专项调研,广泛听取民意,征集收费方案,必要时召开听证会,力求做到科学决策。
拥堵费与年票制重复收费矛盾
有关部门在答复中表示,代表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启发性,但目前城区实施收取交通拥堵费的做法在我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立法精神。答复称,收取交通拥堵费与城区路桥收费年票制有重复收费矛盾。广州从2001年1月实施城区路桥年票制,其收费用于偿还道路建设期贷款,并调控过境车流。若在城区年票制和城区部分收费道路的基础上实施收取交通拥堵费,将会出现重复收费现象,增加车主负担。
收拥堵费容易造成新的拥堵点
答复认为,收取交通拥堵费容易造成新的交通拥堵点。一方面,由于广州市城市规划有别于国外大中城市,基本上是商住一体化的格局,而且城区路网四通八达,在划定拥堵区域时,难以设置收费站或流动收费点进行管理,且容易引发其他路段新的交通拥堵。
另一方面,实施收取交通拥堵费时,行经管制区域的所有车辆必须实现电子标识管理,但我国目前所有车辆记录尚未实现联网,也未完全实现电子化管理,特别是对外地车和非法车辆的技术辨认上存在难度,若对上述车辆采取人工收费,将造成收费点的拥堵。
目前收拥堵费不如完善公共交通
有关部门介绍,造成交通拥堵的原因有很多,汽车数量大幅增加只是原因之一,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交通节点不通畅、公共交通方式未实现无缝衔接,以及车辆空载率过大等也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
国外大中城市在实行交通拥堵收费前,均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对公共交通进行了全方位的改善和提高。而广州公共交通有待完善的空间仍然非常大。只有在无法提供更多的交通容量来承担城市车辆出行时,才让交通拥堵费适时发挥出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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