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利 通讯员番法宣)来自贵州正安县的骆乐章,于今年1月27日晚上11时许,无证驾驶一辆制动性能不合格且悬挂假军牌的小轿车,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往石碁镇方向行驶时,将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彭某华、彭某南、田某某当场撞死,并使郑某某受伤送往院抢救无效死亡。“制造”这一广受关注的特大交通事故后,骆乐章却弃车逃逸。
记者昨日自番禺区法院获悉,骆乐章已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还被判赔死者家属共计160多万元。
骆乐章今年28岁,文化程度初中,住贵州正安县小雅镇(均自报)。他因本案于今年1月29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8日被逮捕。公诉机关以骆乐章犯交通肇事罪,于7月1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10多名死者家属,于7月20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此案。
法院认为,骆乐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无证驾驶假冒的部队汽车,忽视行车安全,造成4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后,法院依据有关法规和实情判决骆乐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骆乐章向4名死者家属分别赔偿381855.30元、381855.30元、433807.10元、410510.48元。上述费用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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