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视频| 路桥隧交流论坛| 站点地图|
首页| 文库| 博客| 图库| 视频| 网摘| 路桥隧交流|
  • 行业资讯
  • 路基路面
  • 桥梁涵洞
  • 隧道工程
  • 测量绘图
  • 学术论文
  • 施组方案
  • 试验质检
  • 内业资料
  • 安全环保
网站公告: 网站新建QQ交流群 路桥吾爱第五版更新. 把QQ空间或其他博客.

您的位置: 路桥吾爱 >> 文库 >> 行业资讯 >> 交通新闻 >> 查看资讯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高速路撞狗翻车获赔110万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7-11-02 09:04  作者: 网友搜集  来源: 深圳商报  查看: 606次 评论: 0条 好评: 0分

  高速路撞狗翻车获赔110万

  致残车主状告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疏于管理赢官司

  【本报北京11月1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杨峥)在京石高速路上正常驾车行驶的闫先生与突然窜出的狗相撞发生车祸,并造成身体严重残疾。随后,他将高速路的管理者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发公司)告上法庭。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法院公开判决首发公司赔偿110余万元。

  据闫先生介绍,2006年11月20日上午,他驾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房山区京石高速出京方向40公里500米处时,一条狗突然窜到高速公路中间,车辆与狗相撞后发生侧翻,后又撞在护栏上,闫先生和车上的朋友都受了伤,车辆严重损坏,狗也死亡。闫先生经及时抢救才挽回生命,但已落下严重残疾,属终身完全护理依赖。

  闫先生的代理人表示,狗进入高速公路引发交通事故,是维护和管理出现了漏洞,作为经营方的首发公司应该为此负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此案中,首发公司作为京石高速(北京段)的管理者,没有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之犬,其存在管理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故作出以上判决。


Google


TAG: 深圳商报
 
-5 -3 -1 - +1 +3 +5

评分:0

发表评论

【声明】 路桥吾爱刊载的资讯及其他内容均由网友提供分享 并且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路桥吾爱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马上进行重新整理!

信息搜索 便民服务

  • 标题:
  • 分类:

最近更新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粤赣高速河源段匝道断裂 多辆大卡车坠落(图)
  • 成都隧道发生疑似瓦斯爆炸 致22人受伤 一人死亡(图)
  • 【重磅】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市政合格标准降为88
  • 湖南路桥“变身”国有独资企业 开启发展新篇章
  • 揭秘“有证一族”:屌丝5年拿3职业证 8年买2套房
  • 晋济高速山西段隧道燃爆事故共致31死9失踪(图)
  • 公安部公布十大危险路段 建设设计单位也应吸取教训
  • 名扬松花江--记中铁十三局集团四公司优秀项目经理常亮
  • 哈尔滨阳明滩大桥通车不足一年垮塌(图)

本月热点

相关阅读

  • 汽车时代需要交通文明
  • 交警采取措施开展降压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 机荷东段高速公路运营十周年
  • 法国冻结一切公路建设
  • 的士撞飞路人大巴撞死的哥
  • 公交车11月底全装“深圳通”
  • 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开工
  • 黄阁立交通车穗至深缩短行程
  • 肇事找人顶包四人同作 伪证5人同时被拘留
  • 我市检查节前安全生产

赞 助 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加入【路桥吾爱-lq52.com】QQ群 | 交流论坛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空间列表 | 站点存档 | 手机访问 |

路桥吾爱 2001-2012 湘ICP备1601896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