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王在华/文 记者 沈翔/图
昨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发布消息称:自11月15日起,除公务需要使用的摩托车之外,郑州市区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一律禁止摩托车通行。
至此,郑州全面禁摩的说法终于尘埃落定。与此同时,全面禁摩引起的争议也在展开……
【消息发布】
15日起市区全面禁摩
昨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发布消息称:自11月15日起,郑州市区全面禁摩。
自11月15日起,除公务需要使用的摩托车之外,郑州市区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一律禁止摩托车在道路内行驶。
凡1997年5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市区摩托车,自通告之日起,禁止上道路行驶。凡不按要求继续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1997年5月1日后经市政府批准的邮政、电信等公务部门使用的摩托车达到报废年限后,自行报废,不得上道路行驶。
自通告在媒体发布之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为市区摩托车办理年检,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
自此,关于郑州全面“禁摩”的说法终于尘埃落定。
“电摩”暂不在禁止之列
今年8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曾就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问题,邀请了众多专家进行论证。经过激烈讨论,限制电动自行车暂缓实行。
郑州市交警支队表示,这次禁摩,群众普遍关心的“电摩”不在禁止之列。而对于有些群众骑行的所谓助力燃油车,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交警部门一直都在查。
注册摩托几乎全报废
“全面禁摩是早晚的事儿,早在1997年就埋下了伏笔。”一位交警说。
1997年,郑州市人大出台地方性法规,决定在郑州逐步禁止摩托车。随后,郑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限制摩托车发展的通告》规定:1997年5月1日停止为市区摩托车注册登记。此后,除了市政府批准的邮政、电信、电力等部门的公务车辆,所有的摩托车都停止在市区注册登记。
此后,郑州市区的摩托车数量越来越少,截至目前,市区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数量为12万余辆。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最后一批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至今也已经使用10 年,达到国家报废大限。
据交警部门介绍,这些摩托车有的被车主闲置在家中,但还有少部分摩托车仍在使用。
车主应按规定程序报废
按照郑州市交警支队的说法,约10万辆摩托车达到报废年限,摩托车必须由车主按规定程序报废。
预约后,车主带摩托车及车主身份证明原件、行驶证、登记证书、完税(费)证明等相关手续,到郑州市相关的金属回收公司,办理填表、拓印、交身份证复印件等手续。
凭金属回收公司的回收证明到郑州市车管所窗口办理报废手续。办理完报废手续,金属回收公司计算补偿金。车主确认补偿金及退税(费)款无误后签名,即可领取补、退款。
但有关人士指出,这个手续比较烦琐,补偿金按废铁计算,“可能也就是百十块钱”。
【交警说法】
开报废车可吊销驾照两年
对于禁摩规定的出台,老交警王警官认为很有必要,他说,由于目前郑州的摩托车都是“老车”,机件经过长期磨损,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在他处理的交通事故中,摩托车出的事故,大部分车手都受伤严重。
这次通告中特别指出,凡不按要求继续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开报废车将受到严惩。开报废车,一旦被交警查获,不仅车被没收,还将被处以200元~2000元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驾驶证被吊销,两年后才能重新考取驾照。
报废车卖给他人行不通
除此之外,按照相关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过户。如果车主贪便宜,把自己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转卖,别人开着它发生交通事故,开车人无力赔偿的,此时原车主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车主把报废的机动车卖给他人继续使用,车辆养路费等相关费用也没有注销的话,原车主除要继续缴纳费用外,还可能被催缴大额滞纳金。
【五问禁摩】
昨天消息一出,记者调查了市民反应。
的哥王师傅说:“一不留神,摩托车就突然冒出来,在机动车道上跑,如果反应不灵敏的话,很容易撞上。”
跟王师傅的想法一样,很多市民认为禁摩有利于交通安全,但另一部分市民则对禁摩充满疑问……
一问:延长报废期为何不让用?
据郑州市车管所检测中心统计,截至2006年底,共有3万辆摩托车在检测中心通过年审。
对于这些审验过的摩托车,国家机动车报废标准还有相关规定,到达报废期限后,即少部分经检测合格的车,还可以再延长一年至三年的使用期,不过这三年中,摩托车每年都得年检两次。
但这次禁摩的消息指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郑州所有的摩托车都不能办理年检手续了。郑州市民赵伟民(化名)的五羊摩托车虽用了10年,看起来还非常新,他就不明白:“规定的1~3年的报废延长期,我怎么就没有?”
二问:郑州公交车够用吗?
如果郑州全面禁摩,十几万人何去何从?摩托车老车手赵伟民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他说,郑州市拥有12万余辆注册的摩托车,除去没人开的车,少说也有10万人靠摩托车上下班。禁止之后,无非有三种办法“分流”——买私家车、买电动车、坐公交车,根据他的调查,这三者的比例大概是2∶4∶4。
按这样的比例推算,郑州市将增加2万辆私家车、4万辆电动车,4万人将挤公交车。
赵伟民说:“按照目前郑州的交通条件,凭空增加2万辆私家车、4万辆电动车,本来就拥挤的交通将会怎样?另外,郑州突然增加4万人挤公交,郑州的公交车够用吗?”
三问:禁摩节约资源吗?
“100公里,我耗油3升,随便一个汽车也得八九升吧?”赵伟民说,从节约的角度讲,也不该禁摩。
据相关报道,2005年9月10日,湖南师范大学的陈树等三名学生在暑假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一篇关于城市“禁摩”、“禁微”诸多不合理之处的报告,并将报告寄给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2005年10月26日,国家发改委给予正式书面回复:目前部分城市“禁摩”、“禁微”的一些做法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相悖。“国家都说禁摩不节约,为啥政府还要禁?”赵伟民不理解。
四问:郑州禁摩有补偿吗?
赵伟民是下岗职工,每月全家收入1000多元钱,都是靠他骑摩托车送货挣来的。如果把他的摩托车报废,只能拿到百十元的补偿金。他关心的是,他以后怎么过活。
这一点,郑州市交警支队没有做出回应。而在广州,赵伟民说:“禁摩后都给因此失业的人找活儿干了。”
据媒体报道,广州全面禁摩后,约有10万人因禁摩失业。针对禁摩后出现的问题,广州市采取了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措施解决。
赵伟民建议,禁摩后,城市困难人群的生活必须得到照顾。除了照顾就业,政府应该对这部分人实行交通补贴,具体形式可以考虑由公交部门向困难人群发放特殊乘车卡。
五问:出台之前咋不征求民意?
作为一个律师,赵万军对程序问题非常关注。他说:“摩托车保有量虽然不是太大,但牵涉到十几万人的出行问题,政府出台措施应该慎之又慎,最起码在出台政策前应该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综合之后做出决策。”
此前,关于禁止“电摩”的讨论,赵万军就认为当时政府考虑得比较好。“郑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黄保卫向媒体保证,一定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出发前甚至要骑电动自行车上街考察,这样的做法非常好,为什么类似的政策出台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呢?”
另外,河南法学界一位专家指出,政府除了现实的平衡考虑外,还要考虑是否合法,“禁摩”、“限摩”没有法律依据,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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