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贵州高速交警在全省9条高速公路上集中开展整治重型货运车辆违法低速行驶专项行动。仅11月15日一天,交警在贵黄、清黄高速公路共查处低速行驶86起。交警提醒驾驶员:今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低于50公里将受100元扣3分的处罚。
追尾事故造成84人死亡
据悉,近年来,一些时速低于50公里的大型货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相当严重。它们占用主车道或超车道低速行驶,后面的来车稍不注意,就会发生追尾相撞事故,成为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一大“杀手”。今年以来,在全省高速、高等级公路上,因超高速小型车和超低速超载货车造成的尾随相撞事故较为突出,由于“速差”引发的追尾事故有147起,造成84人死亡,240人受伤。其中贵黄、清镇公路发生26起,造成31人死亡,37人受伤。
86辆“慢车”吃罚单
为了遏制高速公路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从11月15日起,我省高速交警集中开展“整治重型货运车辆违法低速行驶”专项行动,对违法占用快速车道低速行驶(高速公路低于60公里、一级公路低于50公里、二级公路低于40公里)的,发现一起,现场纠正一起。
15日晚7时许,记者跟随贵黄一、二大队交警在贵黄、清黄高速公路上巡逻。当天,贵黄、清黄高速交警共出动警力120人,查处占用快车道低速行驶违法行为86起,无反光标识107起,尾灯不亮86起,违法占道停车12起,及时消除了交通事故安全隐患。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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