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吴晓平 通讯员 陈明凤)2008年公路规费将在12月17日全面开征。在福建省公路稽征局统一布置下,厦门同安公路稽征所把12月3日至9日定为征费政策宣传周。
稽征所还陆续推出多项便民服务措施。节假日期间,在月底27日到次月3日确保有人在征费窗口办理征费业务。这主要是为了方便车主进行报停和报开业务。正常缴费的非营运客车可在全省稽征所实现跨区域缴费。对漏欠公路规费车辆提供短信提示服务。车主只要在稽征部门留有手机号码,明年起均可收到漏欠公路规费的相关友情提示。银行代收公路规费业务,通过POS机缴款、委托代扣等方式,为车主提供更便利的缴费服务。对新车入户、转入的车辆,30日内免收滞纳金。
TAG: 台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