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晚报消息 一个事故处理民警的办公桌前围了20余人,都在等待处理结果;事故处理大队办公室的走廊里站满了等待者……昨天,记者从鞍山警方处了解到,进入12月份,由于下雪等原因,鞍山城区内连续发生多起机动车撞伤行人事故,导致去交管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受处理的市民挤“爆棚”。探究原因,十有八九是夜间行人、司机不按“规矩”出行才导致事故频发。
夜间行车 部分司机乱开远光灯
夜间行车,司机使用远近光灯是向他人发出自己的行车意愿信号,提醒他人注意。但不少司机胡乱开启远光灯,导致事故的发生。
近日晚上行车高峰期时,记者在东山街路口暗访,发现半个小时内,20余辆车开启远光灯,有的司机在路口停车等信号时也不关闭远光灯。刺眼的车灯晃过,会导致人的眼睛瞬间“致盲”,什么也看不见。而在胜利南路路口,半个小时内也有20余辆车使用远光灯。据民警介绍,乱开远光灯的司机十有八九是新手。
记者体验了一把乱开远光灯的危害。在千山西路上,对向的一辆车开启远光灯过来,记者驾驭的车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司机关闭远光灯,但对向车的司机根本不理会。车辆交错过后,记者的眼前一片黑暗,不得不减速行驶。值勤的巡警七大队民警介绍,在这条路上,乱开远光灯的大部分是大货车司机。
在胜利南路胜利会堂路段,一辆车开着远光灯飞驰而来,尽管记者示意司机改用近光灯,但司机没有理会。这个路段人行横道比较多,行人乱穿快车道的不少。眼睛瞬间“致盲”后要几秒钟才能恢复正常,实在是太危险了。
按照相关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针对司机夜间行车不正确使用灯光问题,在驾驶员考试中特意加考了夜间行车这一项目。但这个夜间行车的基本常识却常常被个别司机忽略。
行人出行 最好穿浅色反光衣服
发生交通肇事,受害的大多是行人,行人如何保证自己的出行安全呢?巡警一大队民警王延林介绍,冬季是司机开车最“难受”的季节,车窗紧闭,玻璃上霜,视线受限制。因此,行人和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尤其是行人,一定要严格按照红绿灯的指示通行,在人行横道内行走,不要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要横穿快车道,因为司机在夜晚开车时,由于光线不好,或是对方司机乱开远光灯等,可能会看不到突然穿越快车道的行人。此外,行人可以在衣着打扮上注意一下。比如,最好穿浅色或带有反光条的衣物,也可以拎一个浅色的塑料袋。 1217B061
张洪涛 谷茂辉 首席记者 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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