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者反映博罗县福田镇政府拖欠其巨额工程款10多年;镇政府说班子换了五届,双方对工程核算差距大——
换班子修路欠账变“糊涂账”?
本报记者 魏方 撰文摄影
■社会观察
新闻缘起
如今的山下大道和福园公路依然畅通无阻,即使记者赶到博罗县福田镇时天下着大雨,路上却还是车水马龙。
“我们按合同完成了道路施工,但镇政府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其余300多万元却一拖10多年。”日前,阳江市某建筑公司两位读者向本报反映,“拖欠巨额工程款这么久,作为一级政府,福田镇政府信用何在?”为了解实情,记者进行了采访。
修路的日子△?
贷款发工资付施工机械租金
两位读者自述——
我们分别于1992年和1993年与博罗县福田镇政府签订福园公路工程建设承包合同;1993年,惠州市地方管理总站又与镇政府签订福田镇山下大道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由管理站委托我们负责施工。
施工中,因镇政府未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故工期拖延到1996年完成;山下大道因镇政府缺乏资金,主张放弃混凝土路面的施工。1992到1993年间,工程承包中建筑市场还没有“工程监理公司”,一般由镇政府派负责人监督施工。当时镇政府派出的代表是叶某某,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质量由其签名生效。
两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都要求在单项竣工后验收结算,但镇政府都推说要全部竣工后一起验收结算。两工程完工后,我方向镇政府递交竣工结算清单和竣工图纸,要求结算工程造价,但镇政府一拖再拖,每次都说安排好时间再通知我们。
期间,因镇政府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我们只好贷款发放工人工资和付施工机械租金;但依然拖欠120个工人的工资和机械租金约300多万元。所以,从那时到现在,逢年过节,工人都成群结队到我们家里追款,并多次要求到镇政府联合追款,或者召集众人破坏自己建设的公路,为顾全大局,对工人们的这种过激打算,我们都予以制止。
结算△?
政府还款要用百余年?
无奈,2003年,我们到福田镇租房住下,向镇政府追要工程款。连日追逼下,镇领导才派出一位副镇长、城建办和国土所各一名干部与我们协商结算。我方为拿回血本一再退让,最后根据双方协商认可的造价,镇里仍拖欠我方工程款308万余元。2005年2月,镇里才支付了2万元;11月,又支付了2万元;次年1月,又支付2万元。如此下去,岂不要支付150年?
镇回复△?
班子换了五届,工程核算差距大
记者在福田镇守候半天,也未采访到镇主要领导。此后,镇政府以信函方式回复说——
1992年,我方与上述第八工区签订合同,由该工区承建福园公路福田路段。次年,我方与惠州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签订合同,由其承建山下大道建设工程,管理总站委托第八工区这两个老板承建。1994年,我方与管理总站签订补充协议,修改付款方式,约定由管理总站带资承建山下大道路基土建工程。
这两宗工程,福园公路完成了路基和水泥路面工程,我方支付了工程款300多万元。山下大道工程仅完成填土及桥涵工程。山下大道路基工程部分属全带资施工,须验收结算后才付款,但对方施工断断续续,未及时完成工程,导致施工资料不足,无法验收结算。我方体谅其困难,在工程验收结算前支付了山下大道工程款24万多元,又于去年及前年分3次共支付了6万元。
我方与对方曾多次磋商,但因两工程施工期拖长,验收、结算资料不完整,双方对两工程造价分歧较大,且期间镇领导班子变化较大,一直未能达成验收结算协议。2000年,我方决定开发山下大道两旁土地,建设工业区,遂多次催促对方来核算工程造价,但其一直未来与我方协商。为免影响工业区开发进度,我方只好请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山下大道工程,按当时的图纸设计及现场堪察、测量等工作程序,于2001年8月拟出《工程结算书》,但双方磋商无果。
2003年,双方代表核算工程造价。福园公路福田路段,对方核算总工程款为475万余元,我方核算为340万余元,已付306万余元;山下大道,对方核算总工程款为328万余元,我方核算为152万余元,已付24万余元。因双方核算出的造价差距较大,遂又提出协商造价,交党委、政府讨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提交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讨论审核。
两工程从签合同至今,镇里历经五届领导班子,人员变动较大,加上施工期长、资料不足,双方对工程造价的分歧较大,所以只有通过法律途经来解决。
现实△?
为讨债在镇里长期租房居住
对镇里的说法,施工方逐项作出反驳——
镇政府每次支付工程款,并未指明是哪条路的工程款;反倒是我方在收据上注明的。断续施工是因为:福园路因一座桥(非我方施工)影响通道,故未能按时完成;山下大道因镇政府和村民在一段路的补偿方面有争议,影响了连续施工。山下大道我方只做出路基填土工程,未做路面混凝土,是因对方缺乏资金主动放弃的,有其监督人签名为证。
对方找造价站对山下大道工程进行核算定价,事先未通知我们,核定造价书也没给我们看。我方多次催促对方与我们结算时,他们又说山下大道的路基工程没有按图纸标高完成。后来我方又在2001年6月和他们复测标高,结果达到图纸标高,有记录为证。不知这次总欠款160多万他们是怎样算出来的。
正因为知道领导班子变化大,所以我们多次要求分项验收结算,但对方总是一推再推。为见镇领导,每年我们都在镇里长期租房居住。但镇领导都说没时间谈。有次好容易堵到新调来的镇委书记,他却说,“(我)刚上任(一个月),你们就搞这么大单事给我。”
我们知道自己处在弱势,所以作了不少让步,最终在2003年,福园公路协商造价为408万余元,山下大道协商造价为229万余元;两项合计,镇政府仍拖欠我们308万余元。但在签订协商造价协议书时,镇委书记和镇长都不出面,只委派上述3位干部签字,却又拒绝盖章。听说那位镇委书记说,“假如盖了章,将来他们可以告我的。”
记者手记
讲诚信促和谐
时近岁末,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又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当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既有正在发生的个案,又有多年前发生至今仍理不清的债务。
这次记者调查的是一笔老账目,扯了10多年的皮。一方拿出种种证据,证明双方当初达成了工程造价结算协议,只要镇政府一方讲诚信,还清欠款,就不用再扯皮;另一方以领导班子变化大、双方核算差距大为说辞,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分歧。领导班子变化大也好、双方核算差距大也好,镇政府拖欠工程款进而拖欠农民工工资却是历史的事实。这样的个案引出了新官如何理旧账的话题。
党的“十七大”强调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既要讲法律,也要讲诚信明礼。如果人人讲诚信,不但问题可以低成本解决,而且还可融化积结在彼此心灵里的坚冰,对构建和谐社会将大有裨益。
相关链接
□今年1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我省接着召开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林木声强调,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巩固清欠成果,做好剩余拖欠的清还工作。
□11月27日,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公安厅、总工会联合广州市及其辖区的劳动保障等4部门,对广州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以清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全省整治欠薪专项行动也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并将持续到明年2月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将按照管辖分工依法立案,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从今年11月至明年春节前,全省将加大力度,开展以农民工工资情况为重点的整治欠薪专项行动,检查重点主要是建筑施工、餐饮企业单位。
图:
山下大道和福园公路车来车往,但修路款拖了十年还没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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