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的一起特大车祸,引发一场官司:在成南高速公路冯店隧道发生特大车祸的南充当代运业(集团)公司认为,该公司所属的客车之所以发生车祸,是因为高速公路路面存在安全隐患,遂将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各种损失80万元(本报昨日报道)。昨日下午,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过6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事故频发
交警部门7次发出整改建议
昨日下午2时,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司机严友亮驾驶出事车辆行至冯店出口处,发现前面有一辆微型小货车横在路上,避让措施不当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但成南高速自通车以来,这一路段屡屡发生车祸绝不是一种偶然。”客运公司代理人称,成南高速公路通车后的2年内,先后在成都至南充方向冯店隧道同一路段发生了数十起车祸,造成数十人伤亡,损失上百万。为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曾先后7次向成南高速公司发出整改冯店隧道的建议函。
该代理人称,2005年7月6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曾向成南高速公司发出了《关于彻底整改冯店隧道的建议函》。让人难以相信的是,在该函发出后的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又先后有7辆车在该隧道成都至南充一侧出口处发生侧翻、碰撞事故。2005年8月7日,高速公路支队对高速公路公司发出的紧急呼吁中,甚至出现了“切切!!!”的字样。
对此,成南高速公司代理人表示《建议函》只是交警部门的一个建议,而且交警部门也曾建议冯店隧道内的限速提高到80公里每小时,但高速公路提高限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也没有通过。
三大焦点
事故路段有没有安全隐患
对于原告所称高速公路路面存在安全隐患的说法,成南高速公路公司代理人称:“成南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工程,通过了严格的验收程序才能够通车收费,该公路没有质量问题,更不存在安全隐患!”
“高速公路在使用的过程中,由于实际路况的变化,常常需要整改、维护,验收时合格并不代表不存在安全隐患。”客运公司代理人对此予以反驳,“出事路段在高速路80公里处,很多司机开车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已经比较疲劳了,加上隧道内经常会积水长年潮湿,过往车辆的油污、废气附着在水面上,导致路面湿滑,过往车辆一不留神就会发生侧翻。许多司机出了事故后,还不明原因,以为自己‘撞鬼了’。”
什么原因导致车祸发生
“归根结底,导致‘8.19’车祸的罪魁祸首是那辆横在高速路上面的微型小货车,而这辆货车在客车发生侧翻前,已经因为车祸在高速路上横了40多分钟。”客运公司代理人称,根据高速路上的监控记录显示,微型小货车出事的时间为当日下午2时25分,而客车出事的时间为当日下午3时07分,3时16分交警才到达事故现场。“没有及时对该路段进行清障是‘8.19’车祸发生的直接原因。”
高速公路公司代理人认为,微型小货车的司机在事发后20多分钟才报警,导致清障工作在近1个小时后才完成。“根据当时的路面监控,客车在隧道内的时速达到了80公里以上,超速是导致他发生车祸的原因。”
路面安全有没有统一标准
“客车从上高速路缴费的一刻起,就和高速公路公司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高速公路公司理应为过往车辆提供安全、合格的路面!”客运公司代理人认为,冯店隧道内灯光暗淡、路面长期积水、事故频发,都说明该路段存在安全隐患,高速公路公司作为管理者收取了费用,但没有尽到义务,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高速公司代理人称,由于双方没有书面的合同,《合同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均没有对路面安全的标准作出具体规定。“下雨造成路面积水是很正常的,高速公路上积水1厘米还是2厘米就算安全存在隐患,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名代理人同时认为,高速路上发生车祸后,清障工作应该在多少时间内完成,也没有相关标准。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8时,经过6个小时的审理,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成华法 记者 蔡小莉 刘晋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