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为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损,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无偿修复
东亚讯(记者 张莉莉) 昨日,我省召开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年活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保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我省将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损,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无偿修复。
质量管理年活动将持续3年
据了解,这次开展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年活动,时间跨度从今年3月直至2011年3月,范围上更是囊括了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和渡口改造、渡改桥工程,包括交通部安排的畅通工程和通达工程。
具体目标为:县级路网建设质量监理监督覆盖率100%,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85%以上。乡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覆盖率100%、群众监督率100%。全省平均质量抽检项目总体合格率在去年基础上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保证不了质量须退出建设市场
按照会议精神,我省地方政府要聘请技术专家和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保证不了质量的施工单位一律退出本地公路建设市场。逐步做到每个县能够建立或指定一个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实验室,负责工程主要材料、关键工序、重要指标的质量检验。
通行政村所在地的农村公路,必须修建水泥(沥青)路面,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工程规模大、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经济贫困等特殊困难路段可酌情减宽,酌情减宽也不能低于3.5米,同时必须设置错车道,且未来单侧加宽留有余地。对宽度低于3.5米的水泥(沥青)路,省不予补助投资。
9种情况项目不允许开工
会上表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5%,由项目法人暂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出现质量缺损,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无偿修复,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存在以下9个方面问题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开工,如强行开工,检查后将撤回省补贴资金,并取消文明市、县考核评比资格:无项目法人的;不按照要求设计、招标的;无设计批复的;无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无路面基层的;路基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存在无资质施工队伍的;使用不合格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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