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往往在激烈的投标竞争中以较低的标价中标。对于施工过程中因条件变化而产生的亏损威胁.承包商必然寻找一切可能索赔的机会来减少自己的风险。法国协辅公司承包北京国际贸易中心工程。总价为18.75亿元,由于施工期间的各种有理有利索赔,使工程造价增加4.95亿元,将原来注定亏损的项目变成了盈利的工程。从统计资料表明,国际工程通过项目管理,可提高利润的3%~5%,而通过索赔管理,则可提高利润的10%~20%;每项工程的平均索赔次数为20次,索赔成功率约占93%。由此可见索赔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要想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对索赔进行有效监督。
审查基建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基建管理部门必须建立计划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监理管理、预结算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这是控制索赔风险的根本途径。例如:对某高校教工住宅楼的审核,该住宅楼在基础工程施工中,由于地下水位较高,在签证中承包商加大了抽水台班的数量,并加大水泵的型号,我们通过分析发现了工程量被加大,而且没有基建处人员的签字和基建处的盖章。对此,我们通过基建处与承包商进行协商后降低了近30万元,并进一步完善了签证制度。
控制不合理的索赔
审查索赔是否合理,对于不合理的索赔应予以否决。例如,我们跟踪审核正在建设的两栋大楼,在招标文件中,由于误算大楼高度将工程定为四类,在投标预备会上投标人没有提出异议,中标后承包方发现该工程达到三类标准,因此要求改为三类,增加造价80多万元,同时要求计算赶工费数10万元,这些索赔属于不合理要求都被我们否决。因为,承包商是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投标的,并认可招标文件的约定。因此最后还是按照四类工程签订了相应的合同。
严格审查工程变更所引起的索赔
工程变更是施工中的常有现象,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而且变更越晚损失越大。一方面我们应审查工程变更是否为业主确认,变更手续、资料是否齐全,变更费用的计算是否合理。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审查工程中变更部分所占的比例和变更造成损失的大小,进一步完善变更工程的管理。
反索赔有无落实
对承包商未能按期完工或工程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有无分清责任进行反索赔。
要正确看待索赔与反索赔。一提索赔或反索赔,有人就会想到漫天要价及恶意的索赔,联想到争议的仲裁及法院的诉讼,担心因索赔影响双方合作的感情。实际上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只要是基于事实的索赔,不仅不会影响双方友好的合作,还会赢得对方的尊重。所以合同的双方。应正确看待索赔,勇敢地利用合同赋予的权利,对自己的经济损失和权利损害,向对方提出自己的要求。
(张思来 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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