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被终审核准了死缓判决。去年12月,陈双全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2008年4月16日,西安市中院一审认定,从2001年4月至2006年1月,陈双全任职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的1700多天里,总共受贿折合人民币约1700多万元。对于陈双全案,陕西省交通厅厅长曹森认为,主要在两方面监管失效:一是原高速集团领导班子原则性丧失,将集体领导变成了陈双全的个人领导;二是高速集团制约机制缺失。据新京报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陕西高速原董事长被判死缓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8-7-12 18:06 作者: 网友搜集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查看: 425次 评论: 0条 好评: 0分
发表评论
【声明】 路桥吾爱刊载的资讯及其他内容均由网友提供分享 并且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路桥吾爱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马上进行重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