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交通部——?动用车购税8400万违规盖楼
2005至2007年,原交通部未经发展改革委批准,在其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已有办公楼情况下,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为其建设办公楼。2005年,公路科学研究所将计划投资规模为9996万元(其中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的办公楼项目,分拆为科研管理综合业务用房和公路智能运输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综合业务用房两个项目立项,每个项目投资额均为4998万元,经原交通部批准后于2006年开工建设,截至审计时已封顶。
水利部——
部分单位报假发票套现476万
审计发现,珠江水利委员会机关、珠委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等7个单位以虚开会议费发票的方式套取现金221.41万元,用于项目评审会议专家评审费、咨询费、奖金、旅游等开支。
其中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套取现金16.17万元存入该局监督管理处一干部的个人活期存折,该干部将其中15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审计查出该问题后,这名干部于2008年1月22日将这16.17万元交回水源局财务。
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所属企业,利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216万元,其中138.5万元已向该中心职工发放。
2006年5月,黄河水利委员会所属河南江河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套取移民资金39.40万元,其中29.1万元已用于发放该公司人员工资等,10.3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3606万
审计发现,2007年人民银行13个分支机构挤占公用经费、行政事业经费等,列支人员经费3606.92万元。如2007年,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在“差旅费”等科目列支人员补贴奖金共计584.05万元。
2007年及以前年度,人民银行8个分支机构及8个直属企事业单位收支核算不实金额共计6489.71万元。如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2007年末将实际尚未发生的大型修缮费、电子设备购置费等行政事业类支出采取挂账的形式列支,金额共计448.95万元。
国家统计局——
擅自调拨公车46辆价值1377万元
审计发现,2007年国家统计局挪用所属事业单位“事业运行”经费1653.64万元,用于局本级基本支出。此外,2007年国家统计局本级挪用项目支出1451.11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
2002至2007年,国家统计局由局领导、财基司批准,将价值共计1377.38万元的46辆公务用车无偿调拨至地方统计局和调查队(2007年调拨3辆,价值47万元)。此外,国家统计局还未按国管局规定移交超编车52辆。国管局核定的国家统计局公务用车编制为34辆。截至2007年末该局公务用车实有86辆,超编的52辆未按规定移交给国管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
挪用专项资金1367万
挪用财政专项经费资金700万元,用于高检院离退休干部人员经费;挪用行政经费(其他业务费)36.1万元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北戴河培训中心的维修支出;挪用交通工具、器材设备等消耗费专项资金82.9万元用于奖励费和宣传费支出;挪用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维护费专项资金110.33万元用于专线通信线路租费支出;挪用财政专项资金438.2万元用于机关服务中心人员经费。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北京晨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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