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涉嫌受贿2226万元一案,已于8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
此案社会反响强烈,各路媒体纷纷报道,但难免亦有不够准确之处。本报记者通过采访查办此案的重庆检察机关,撰写成准确翔实的报道,以飨读者。
壹 保安员被惊呆了
2008年1月14日上午,重庆市南岸区一个楼盘4层的业主找到物业公司管理员:
“我准备装修,可钥匙锁在房间里了,请您帮忙让装修工人进人我的房间施工。”
物业公司管理员想到,这位业主楼上即5层楼那家已经收房但尚未装修,5层楼那位业主正好在物业公司留存了一把备用钥匙,可以从5层楼借道让装修工人从窗户吊人4层楼的业主家,这样就可以拿到钥匙开门了。随即,物业公司的这位管理员便派小区保安员带着装修工人,拿着5层楼那家的备用钥匙进人房间。
装修工人很顺利地进人4层楼房间后,保安员出于职业习惯,对5层楼这套清水房进行惯常巡视。保安员来到次卫生间时,意外发现了一堆用胶带密封着的矿泉水瓶纸箱。好奇心驱使他抠破纸箱,赫然露出一沓纸张———“好像是钱!”保安员迅速撕开纸箱,满满一箱子捆得整整齐齐的百元大钞顿时暴露无遗。
保安员被惊呆了!保安员环顾一下,在这个次卫生间内还有8个这样用胶带密封着的矿泉水瓶纸箱。
不知所措的保安员来到派出所报了案。
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分局接到派出所的汇报,迅速派出公安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一道赶赴现场。经清点,8箱钞票总计939万元!
据物业公司提供的信息,此房的业主为付某(即晏大彬之妻付尚芳的弟弟)。第二天,此房真正的主人———巫山县交通局局长晏大彬浮出水面。
2008年1月16日,正在重庆开会的晏大彬被重庆市检察机关控制,办案人员在他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发现有3万元人民币现金以及一些美元和欧元。
同日下午,南岸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在渝北区发现晏大彬的妻子付尚芳的行踪,随即以涉嫌隐瞒犯罪所得将其刑事拘留。
办案人员依法对晏大彬在渝中区、渝北区及巫山县城的住所进行搜查,搜出了270余万元人民币和部分美元及港币。
晏大彬到案后,3天未吐一字。后来,他逐渐明白,抵抗于事无补。1月19日,晏大彬开始慢慢交代了自己利用手中主管的道路、桥梁建设权力,收受承包商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
随着晏大彬的交代,6名有行贿嫌疑的承包商出现了。
重庆市检察机关首先对6名承包商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
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涉嫌行贿犯罪数额最大的承包商老廖拦截在前往巫山的路上。老廖还算痛快,很快就交代了为了承揽工程,曾先后向晏大彬行贿348万元的事实。此后,在不到3个月时间里,另外5名涉嫌行贿的人员也全部归案。
外逃近2个月的另一重大行贿人老王也主动投案,并交代了向晏大彬行贿240余万元的事实。
3月14日,重庆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犯罪对晏大彬立案侦查。
在大量证据面前,晏大彬对自己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作了如实供述。
晏大彬供述的涉嫌职务犯罪金额2000余万元,受贿多达60余次,涉及行贿人员近20名。随后,检察机关艰难的取证工作全面展开。
证据显示,晏大彬2001年至2008年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巫山县公路建设和长江大桥以及其他桥梁建设的职务便利,先后63次收受贿赂2226万元。
据了解,晏大彬受贿犯罪金额是当地去年全年财政收人的五分之一。
2008年6月2日,重庆检察机关对晏大彬涉嫌受贿一案侦查终结;6月26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晏大彬涉嫌受贿罪,向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同时,经南岸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对晏大彬之妻付尚芳以洗钱罪一并起诉。7月16日,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16天后,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贰 从两根领带开始
曾经风光无限的领导干部,一旦沦为阶下囚,便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办案人员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讯问初期,他们在稳定晏大彬的情绪上下了很大功夫。
办案人员得知晏大彬牵挂家中80多岁的老父和13岁的女儿,便主动了解他的这几位亲人的近况,将家中亲人都有人照顾的情况转告晏大彬,让他安心配合接受调查。尤其是得知女儿期中考试取得了前10名的成绩后,晏大彬很感动,提笔给日夜想念的女儿及亲人写了一封感情真挚的信,办案人员及时将信交到他家人手中。
办案人员先后对晏大彬进行了20余次讯问,核实固定证据。由于晏大彬涉嫌犯罪的金额巨大、次数多,晏大彬烟瘾极大,办案人员特地准备了他常吸的品牌香烟,为他缓解紧张情绪。办案人员常常和晏大彬一道,边吃盒饭或方便面边讯问,端来的盒饭和方便面都是让晏大彬先行选择。晏大彬心有愧疚:“自己是戴罪之人,办案人员还这样尊重、照顾我,真的是太感谢了!”
检察官的苦心没有白费。从侦查阶段到起诉、庭审阶段,晏大彬的供述一直较稳定,对自己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中晏大彬第一次贪小便宜的细节给检察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年轻时的晏大彬工作踏实肯干,刻苦勤奋,行事稳重低调,生活简朴。
1981年,从巫山县师范学校毕业的晏大彬先后在小学、中学任教,1993年9月,进人巫山县交通局工作,由于表现突出,1995年4月,年仅32岁的晏大彬即担任了重庆市巫山路桥总公司总经理。
担任领导干部的晏大彬十分注重跟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好关系,一次公司购买了一批“金利来”领带作为礼品送人,送完之后还剩下两条,下属有人便建议:“晏总把两根领带拿回去用吧。”晏大彬经过一番推辞之后接受了。
晏大彬交代,这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灰色收人”。而他却感受到了权力的价值。有了这第一次,晏大彬收受礼品便逐渐心安理得了。
叁 收了老同学348万元
1998年3月,晏大彬兼任巫山县交通局副局长;2000年,他又兼任巫山长江大桥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这些“乌纱帽”使晏大彬心理悄悄发生了变化。
他看到,与自己交往的私企老板挥金如土,而自己却靠着仅有的几百元死工资过着清贫的日子,心有不甘。
久而久之,晏大彬打起了手中权力的主意。
2001年6月的一天,承建大桥引桥一段工程的重庆一家建筑公司的朱经理来到晏大彬的家,并带来了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着的3万元现金。原来,他是为感谢晏局长对他的照顾而来,并希望将来能够在下一步工程款拨付方面给予照顾。晏大彬不声不响地收下了第一笔贿赂,同时承诺到时候定会关照他。
第一个归案的行贿者———个体建筑承包商老廖,是晏大彬的高中同学,毕业后,两个人许久未来往。1999年,老廖突然找到时任巫山县交通局副局长兼路桥公司总经理的晏大彬,向他讲述自己目前生活艰难,希望看在老同学的面上照顾一下他,给一份工程让他做。
晏大彬抹不过情面,答应将来有机会一定帮助他。不久,晏大彬所在的路桥公司恰巧承揽到一份工程,晏大彬便将其中的20万元工程让给老廖。自此以后,他们的交往便多了起来。老廖一开始偶尔会送给晏大彬一些土特产。这种纯粹的同学关系一直维持到2002年春节。
2002年春节,老廖送给晏大彬5万元钱,祝贺他升任交通局局长,并希望将来继续关照他。晏大彬收下了同学的钱后,又帮助老廖拿到一段道路路面硬化工程。从此,晏大彬为老廖争取到多项工程,先后收受老廖的贿赂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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