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日起,南京市房产局将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始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资格认定,争取今年年底前对于“廉租房租赁补贴”和“购买其他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补贴”尽量全部到位。这是记者昨日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为期两天的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今天上午举行。据介绍,本次会议将重点审议包括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等在内的7项议程。如南京市农村养老制度建设情况、南京市郊县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南京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南京绕城公路刘村至东杨坊段扩建工程和金陵图书馆新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情况,《南京市渔业资源保护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及讨论和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房产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黄长安介绍,《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资格认定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分三个阶段全面推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速度今后将进一步加快,住房新政也将进一步加快实施。“目前土地形势较为严峻,南京主城区基本已没地可取了,所以要加快经适房建设速度,土地选择是今后要重点考虑的。”同时,他还透露,南京近期还会出台4个住房保障配套办法,即《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保障性购房补贴管理办法》、《申请保障性住房原住房收购收回管理办法》。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将是一种创新的保障方式,主要针对实物配租的廉租保障住户,适合已住进去的廉租房住户以及将来申请廉租房的困难家庭。如一户家庭经济条件改善后,想把居住的廉租房买下,那他们便可先购买该廉租房的部分产权。
对于市民关心的法院“执行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也将此作为年度监督工作的重要议题。据悉,2004-2008年,南京市执行的8100多件案件,结案的有7000多件,办件率高达94.8%,“执行难”问题得到了初步缓解。但由于大部分案件集中在有关房屋拆迁、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给案件的执行带来了困难。经过调研和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执行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南京市渔业资源保护例(草案)》的“修改稿”亮点很多,新的条例草案由原来的6章43条修改为6章39条,并且对很多此前含糊的规定做了明确和细化,可操作性大大增加,例如将从源头上加强水产养殖安全,强化政府监管和执法检查等,草案修改稿将提交本次会议二审。(周璇 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