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不修路、修什么路、怎样修路——拥有决策权的渠县农民积极性高涨
■ 李骑龙 任小春 记者 杨克勤 庞莹
拌料、摊铺、振动、滚轧、收面……近日,在渠县金光村农村公路建设工地,干部群众忙得不亦乐乎。
渠县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转变工作方式,由“为民做主”变为“让民做主”,使农民在民主决策中体现权益、发挥潜力,破解了农村公路建设难。2007年以来,渠县完成乡道建设230余公里,村道1100公里,实现了乡乡通油路,94.5%的村通水泥路,两年时间完成了“十一五”规划任务。
把决策权交给村民
在渠县报恩乡金光村,一条标准水泥路如玉带蜿蜒。金光村党支部书记郭光兴对记者说,“这条路从今年4月28日开工建设,全是按村民的意愿修的,我们把决策权交给了农民。”
决策的内容包括:把“修不修路、修什么路、怎样修路”交给群众议定;把“修路要花多少钱,上面补助多少,投劳能抵多少,需群众集多少”交给群众自己算、自己筹;对修路要“占用的田地、搬迁的坟墓、损失的青苗”等也交给群众调剂。
在实施中采取“四议一公布”办法,即由村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决议,建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钱物民管并一一公布,由村民代表与施工方签订合同,支付费用。该村3社村民王柱栋说,前几年,村里发动村民修路,效果往往不理想。“这一次,大家在农忙季节都不忘修路。”
“这村道质量肯定过得硬”
农民还参与到工程质量监督中。据渠县交通局局长王勇介绍,该县每年定期对乡镇分管领导、村主任、村民代表进行农村公路建设技术与管理培训,免费发放《修路一本通》和《农村公路施工技术指南》,帮助村民掌握工程概算、路线设计、施工技术等知识。
在宝城镇观龙村,村民黄庆渠指着3米多宽的水泥路,自豪地说:“这村道质量肯定过得硬!”去年10月这条村道建设时,黄庆渠和几个村民被选为工程质量监督员。一天,黄庆渠发现已滚轧后的路面出现了“蜂子眼”,凭着所学知识,老黄断定是水泥路的密实度不够,当即要求施工队伍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