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实力强业绩优的国有企业参与公路建设
本报讯(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陈涛)为规范公路代建行为,提高政府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管能力,省交通厅日前邀请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专家对海南现行的公路代建模式进行研究和探讨。专家建议,海南应邀请实力强业绩优的国有企业参与公路建设。
专家们认为,代建制改革符合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是落实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海南实施公路代建制3年多来,对加快海南公路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实施效果看,这种模式基本克服了传统体制中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弊端,对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2005年底开始改造的环岛东线高速公路大茂至孟果坡55公里代建试点项目,实现了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四控制”的目标,原计划投资0.97亿元,但合同价只有0.81亿元,是迄今为止我省首个未突破合同价的公路建设项目。
专家们同时认为,因公路代建制推行时间较短,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有关专家认为,鉴于目前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的实际,海南应结合公路项目的特点,同时借鉴国外的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和个人资质管理,应邀请资金雄厚、实力和业绩都比较优秀的国有企业参与公路建设,尽早出台完善的代建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理顺代建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合理清晰划分各自的责权利,并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固化一些值得推广的做法、经验。
专家建议,海南应在完善现行代建制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探索,诸如实行施工设计总承包等模式。
据介绍,自2004年底以来,全省已有60多个公路项目实行代建制。其主要形式有三:一是在海口市、三亚市辖区内公路建设项目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如海口绕城路、三亚绕城路。二是在其他市、县辖区内的国、省道公路主干线建设项目由省交通厅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代建。三是对一些小型公路项目,由省交通厅分区域捆绑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代建。如将涉及澄迈、保亭等9个市县的公路,共分为四个片区实行代建。各代建单位的选择均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同时也积极尝试通过竞争性谈判委托、政府成立专门项目管理公司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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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通过规定的程序,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备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代理投资人或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建设的一种工程管理制度。代建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期法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从而促使政府投资工程“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职能通过合同关系明晰地分离和准确界定,并通过科学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最终达到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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