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编者按 突出实践特色,是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之一。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学习实践活动应当把握的三个着力点之一。省委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着力抓好转变机关作风、加快重大项目启动和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严查违法违纪案件等七件实事,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记者徐和平、实习生张莹)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着力抓好“思想保守、观念陈旧,文山会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八个重点问题,逐一加以整改,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
《意见》就解决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的问题提出,要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创新工作理念,做到“四个解放”,树立“四种意识”:从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观念、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敢拼、敢冒、敢闯、敢创、敢试、敢于突破的意识;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树立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的意识;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的思维中解放出来,树立管理就是服务,产业第一、企业优先的服务意识;从小富即安、小进即满和不思进取、看摊守业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树立以开放促发展,积极抢抓机遇的进取意识。
《意见》就解决“文山会海”、事务性活动较多的问题强调,要切实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少讲话,讲短话。坚决纠正“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不良现象。各类检查活动一般只到市(州),确实需要到县(市、区)的,只能按一定比例(一般控制在5%~10%)抽查。省直单位进行的各种检查评比活动,一律归口省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
《意见》就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提出,要按照“让规矩程序服从于能办成事、快办成事,在效率和规矩上服从效率,在权限和效果上服从效果”的要求,简化工作程序。该放的权力主动放,该减的程序果断减,该降的门槛坚决降,该承诺的服务明确承诺,不该收的费用一分不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失误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实现决策与决策责任的统一。《意见》就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提出,健全工作奖惩机制。坚持凭能力和实绩用人,对忠于职守、扎实工作、清正廉洁、成绩显著的同志予以重用,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奖励;对不履行、不及时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意见》就解决纪律松弛、工作涣散的问题强调,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用法律纪律规范行政人员言行;坚决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省委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以及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不良现象。
《意见》就解决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接待纪律,减少经费支出。认真执行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意见》就解决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提出,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
《意见》就解决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问题强调,要着眼于提高机关干部业务素质,坚持自觉学习,加强培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把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来抓,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机关人才队伍,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意见》还就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注重服务质量,提高公信力;加强行政监察,提高约束力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限时办结制和超时默认制,健全部门服务公开承诺制,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行首办负责制,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
为了强化监督,务求实效,《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实行部门首长问责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巩固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活动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成果。
加快重大项目启动和建设
(记者徐和平、实习生张莹)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全省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通知指出,要明确全省投资和项目促进工作的总体目标。围绕实现《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投资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的投资和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加快启动和推进全省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全省高速公路网建设工程、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武汉新港等码头建设工程、全省核电等重大电源点建设工程、武汉市赛马场工程、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及消费电子产业工程等“十大重点工程”。着力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重大启动项目建设。认真组织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
通知就加快重大项目启动和建设的主要工作措施和相关政策作了明确。提出一要创新投资及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思路;二要健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三要建立重大项目联动协调机制;四要拓宽重大项目融资渠道,确保今年底全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到9000亿元以上;五要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六要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工作;七要保障重大项目合法权益;八要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环境整治;九要实行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目标考核。
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记者徐和平、实习生张莹)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要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密切跟踪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监测和分析,对企业、行业运行和发展进行合理引导。深入广大中小企业开展走访与调研,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为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鼓舞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信心。
通知指出,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在金融支持方面,要抓住当前国家实施适当宽松的货币政策机遇,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简化中小企业贷款程序,单独安排信贷规模,扩大信贷投放,尽可能降低利率水平,重点满足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技改和流动资金需求。在财政支持方面,要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省财政对2008年县域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部分提前预拨,其中50%必须确保用于补充各地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提前预拨并适当增加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提高企业装备水平、提升产品科技含量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项目的贴息和补助;提前拨付2009年度产业集群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成长性好的重点产业集群;安排20亿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通知提出,要强化生产要素供给。努力扩大电力需求,组织协调电力发供用三方,对特定行业和用电大户给予协议电价支持,继续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延长协议供电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互利合作。保障建设用地,分解到各地用地计划,自今年11月份开始调剂余缺,统筹使用。加快县域工业园区软硬环境建设。
通知强调,要积极开拓工业品市场。努力促进出口稳定增长,支持机电高新产品和农轻纺等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扩大出口。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做好地产、汽车、钢材、家电等产品的促销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我省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
通知要求,要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创新、信用评价、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协会商会等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清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以下越权设立的项目一律取消。省级设立的项目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暂不能取消的,可以对中小企业给予照顾。各种有上下限的收费标准一律按下限收取。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记者徐和平、实习生张莹)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稳定就业局势、保障民生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要帮助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做好省内缺工企业与返乡农民工的岗位对接和就业服务工作,春节前,帮助20万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要开展特别职业培训,安排1.2亿元项目资金,针对返乡农民工开展特别职业培训。实行项目化运作,面向全省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其他社会培训机构,采取“招标定点、政府采购”的形式,开展订单式培训,计划培训10万人。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筹集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5亿元,用于补充各地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开展创业培训,给予创业补贴,收集和发布创业项目,加强创业服务等,年内帮助5万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20万人就业。
通知提出,要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从各级政府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1亿元,近期启动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专项行动,通过开发和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2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通知要求,要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从全省各级政府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3亿元,对按规定参保缴费且今年未向社会推出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内部富余职工转岗培训和转岗安置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统筹地区,将企业应缴纳医疗保险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不降低参保患者待遇水平。
通知要求,要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约需资金35亿元(中央补助40%、统筹基金支付40%、省财政补助20%)。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别医院住院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减轻个人医疗负担。
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记者徐和平、实习生张莹)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通知指出,要加强血吸虫病防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全面落实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血防综合治理,实施省部联合防治血吸虫病行动项目,继续推进血防“整县推进、综合治理”,今冬明春免费救治晚血病人2500人,淘汰病牛10000头,促进血防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通知提出,四年完成乡镇卫生院5000名全科医生培训计划。近期先行启动全省乡镇卫生院1500名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省财政安排450万元补助资金。
通知强调,要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确保2009年全省参合率不低于90%。继续实施门诊和住院相结合的补偿模式,扩大门诊统筹试点工作,2009年每个市(州)至少要有一个县(市、区)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工作,其余县(市、区)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试点。继续对参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100-200元的定额补助,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的政策,支持全省妇女健康行动。调整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适当调整新农合住院补助起付线、住院补助比例和封顶线,对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实施参合农民二次补助,提高参合受益水平。
通知指出,要加强农村药品管理。支持鼓励大型药品经营企业在农村建立基层药品配送中心,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加大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直供试点工作力度,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农村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进一步扩大农村用药监督检验和抽验的覆盖面,保证农民用上合格的药品。进一步理顺药品管理体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尽快出台我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管。
通知要求,要加快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步伐。近期迅速启动7个市(州)中医院、11个县级医院、20个县级中医院、12个县级保健院、291个乡镇卫生院、81个农场林场卫生院、3876个村卫生室建设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
(记者徐和平、实习生张莹)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环境质量改善。
通知指出,要加快环保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今年已关闭“九小”企业的验收工作。积极做好关闭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研究制定小水泥淘汰方案,力争在2009年一季度前关闭小水泥生产能力300万吨/年。抓紧研究制定小火电、小水泥、小炼钢、小炼铁、小印染等行业2009年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淘汰落后产能。
通知指出,要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专项治理工作步伐。加快26个在建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明年一季度前完工,有条件的要争取今年内能建成投运。做好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审批、土地征用、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前期工作。至今未开工的37个项目在明年一季度前全部开工建设,确保2009年底全部建成投运。加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现场监管,保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认真落实《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保障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
通知强调,要实施绿色电力调度,确保完成今年减排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电力调度方案,调整电力结构,力争多用水电,少用火电。在满足全省电力需求和供电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安排脱硫机组多发电,非脱硫机组少发电。研究制定详细的绿色电力调度方案,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强化工作调度,保证绿色电力调度方案得到落实。
通知要求,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年底不能按时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的地方,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省政府作出书面说明,相关部门要停止审批该地区新的工业项目、停止审批该地区新的工业用地,直至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地区,要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建设资金。
严查违法违纪案件
(记者徐和平、实习生张莹)日前,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指示精神,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边改工作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
通知要求,要重点查处企业改制中侵占国有资产、损害职工利益的案件,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中发生截留、挪用、侵占行为的案件,工程建设中出现“豆腐渣”工程的案件,教育乱收费的案件,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乱收费、商业贿赂的案件,违法排污、污染环境、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运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
通知指出,在严查违法违纪案件中,要坚持依靠群众。要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这次集中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公布查处案件的重点、举报联系方式等,让群众知情,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群众依纪依法参与到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来。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摸清本地区本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的真实情况,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对查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向群众公开处理的结果,真诚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作为此次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对于发现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对查实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任人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该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要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教育干部群众,挽回不良影响。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这项工作,亲自批查案件线索,亲自研究典型案件的处理,并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到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直接查处案件和配合查处案件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有明确目标和措施的工作方案,集中办案力量,利用执法监察、纠风、信访督办、指导办案等形式,推进本级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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