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是不答应我说的钱数,就别想再往前开一步!”一名农民横卧在隆隆开动的铲车前,索要巨额征地补偿费。他的身下,是正在建设的辽中——新民高速公路。而今年9月份,这条高速公路将要建成通车。日前,记者从辽中县公证处了解到,公证处的“保全证据公证”使这一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给这条高速路的建设帮了大忙。
2008年,68公里长的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新民至辽中段开工建设。去年5月份,高速公路建至辽中县下万子村大桥地段时,遭到当地村民葛某一家的阻挠。原来,根据设计方案和图纸,高速公路需要从葛某家的土地中穿过。土地征用费,成为县交通局和葛某家争议的焦点。
县交通局根据规定给予葛某家被征用地补偿费用,但葛某家想借此机会提出巨额补偿要求。由于补偿费问题没谈拢,当高速路修到葛某家地段时,受到葛某一家人的横加阻挠。在矛盾激化时,葛某竟横卧在正在施工的铲车前,致使工程寸步难行,处于停滞状态,经济损失日增。辽中县政府组建工作组几经交涉,葛某仍不肯让步,工作组一筹莫展。为此县土地管理部门向辽中县公证处申请,要求对高速公路辽中县下万子村大桥地段征用葛某家部分土地的现场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这是一起特殊的纠纷案,是老百姓与政府的纠纷,在解决此纠纷时一定要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既要确保国家高速公路的顺利修建,尽最大可能减少国家经济损失,又要保护承包户的合法权益。”辽中县公证处主任兰显政表示。在接受当事人申请后,辽中县公证处审查了申请人所提供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辽中至新民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县土地局所做出的《责令限期交付土地决定》等材料。
2008年5月27日,公证员及县交通局、土地局的工作人员去现场办理公证:到高速公路辽中县下万子村大桥地段村民葛某家被征用土地进行现场丈量,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清点,将现场一切情况详细的制作成《现场工作记录》,并拍摄现场照片,进行现场录像。
看到公证人员在烈日下弯着腰一丝不苟地丈量土地,葛某也感到不好意思。他表示,“我相信公证处,按照公证处保全的证据补偿,我放心”。在公证处做出“证据保全公证”不久,葛某便让出了道路,辽中——新民高速公路建设继续进行。
本报记者 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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