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建设人民满意城市2009—2011年工作纲要》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建设人民满意城市2009—2011年工作纲要》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09年4月11日
为巩固创建成果、保持创建常态,进一步提升长沙的城市形象、文明程度、幸福指数、和谐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活动,特制定2009-2011年工作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创建的过程靠群众参与、创建的实效请群众检验、创建的成果由群众共享,通过完善城市功能、规范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使之成为实践科学发展的一个载体、加强社会管理的一大抓手、提升市民素质的一条途径、造福人民群众的一件实事,逐步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安全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把长沙打造成为宜居宜业、民富民安、共建共享的文明之城、和谐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以尊重人的意愿、激发人的创造、满足人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进步为目标,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实事工程,做到执政为民、创建惠民、服务于民。
(二)着眼共建共享。发挥市民作为城市主人、服务主体、创建主力的作用,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做到全方位参与、大合力推进、多层面受益,培育爱我长沙兴我长沙的家园意识,形成共同建设共同分享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既改善硬环境,又提升软实力,既追求物质生活的殷实,又追求精神生活的丰富,努力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四)讲究循序渐进。遵循渐进式积累、螺旋式提升的基本规律,注重目标的相对性、阶段性和动态性,立足长沙实际和现有条件,分层次、分步骤推进人民满意城市的建设。
(五)彰显地域特色。在体现时代特征的同时,突出长沙特色,围绕文化名城地位、“山水洲城”资源、中部崛起战略、创业富民目标、“两型”社会建设等方面增创新优势,打造新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创建文明之城
坚持不懈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通过丰富载体和途径,以人的文明提升城市的文明。
1.培育共同的价值取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握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这个灵魂,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这个主题,抓住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这个精髓,打牢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个基础,使之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组织开展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和“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等系列主题活动,开展理想信念和“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的长沙精神教育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和“共同关心长沙前途、共同维护长沙形象、共同推动长沙发展、共同建设长沙文明”的价值取向。
2.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形成教育立德、实践树德、文化培德、典型扬德的新格局。
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结合时代特点和长沙实际,区分不同对象、不同层次,推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接受的道德实践平台,使之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课堂。依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开展“长沙社区(村)好人榜”市民推选活动,评比表彰长沙道德模范和“学雷锋双十佳”,健全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让做好人、做好事成为良好风气。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大事来谋划、作为要事来部署、作为实事来推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地位、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和社会教育的重要影响,使长沙成为青少年的文化乐土、温馨港湾和幸福家园。广泛开展“星城之星”评选活动,实施“青少年书架子工程”,加强市未成年人心理发展咨询指导中心建设,拓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平台。建设好长沙市新青少年宫、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湖南(长沙)科技馆、湖南(长沙)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加快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以爱教基地等场所免费开放为契机,实施未成年人“第二课堂”行动计划。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在虚拟空间开展道德实践和心理咨询活动。继续探索长效管理办法,优化社会和网络文化环境,城区在2011年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建立1个绿色上网场所,黑网吧动态清零,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网吧现象基本杜绝。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大力弘扬社会道德风尚。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占城市人口的比例达到10%。以普及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改善城乡环境、参与社会活动、协助应急救援为主要内容,实施大型社会志愿服务行动计划;以社区平安建设、环境维护、扶老助残、扶贫济困、便民利民为主要内容,实施城市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开展“万名优秀志愿义工、千支优秀志愿队伍”网上评活动,促进义工(志愿者)服务的常态化、多元化,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品牌。积极引导市民广泛参与慈善捐助、无偿献血和捐献骨髓、器官及遗体等社会爱心活动;鼓励市民见义勇为,切实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弘扬见义勇为的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各种互助性活动,大力倡导微笑待人、礼貌待人,让乐观豁达、健康向上、包容礼让、团结互助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
3.培育诚实的信用环境。以“共建诚信长沙”活动为载体,动员全社会参与诚信建设,形成讲信用、重信誉的良好氛围。
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坚持把建设“诚信政府”作为自觉追求,加快建设诚信政府体系,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提高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公务员带头守信、守约,严格依法依章办事。进一步健全市民巡访员队伍,发挥8667114市民巡访公开电话的作用。政府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市政工程项目履约率达95%以上,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升级长沙信用网,建立行业信用档案和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商会、行业协会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向全社会提供公示(查询)的信息服务,对不良信用的企业进行惩戒和约束。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食品药品、商业零售、家庭装修等领域的假冒伪劣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让群众感受到诚信建设的成果和积极变化。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街)创建活动,开展“千家食品药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行动”,提升企业道德品质和市民消费信心。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广泛开展“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等实践教育活动,积极引导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讲诚信,做到不说谎、不作弊、不制假、不售假、不欺诈,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逐步形成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保险推销师及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人员等重点人群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建立和落实“红、黑”榜公示制度,鼓励守信,打击失信。通过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4.培育文明的社会风尚。通过广泛宣传、示范引导、规范管理和自觉实践,使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文明习惯。
遵守公共秩序。坚持把遵守公共秩序作为干部教育、市民教育、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进行普训和轮训。在车站、机场、商场、剧场、广场、公园、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张贴醒目标识,安排劝导人员,建立规范制度,对乱扔乱吐、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及大声喧哗、吵架斗殴等行为进行规范。培养市民文明交通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和严格管理;加大对乱穿马路、闯灯越线、随意变道等违规行为曝光和处罚的落实力度。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6%、85%和80%以上。引导市民自觉维护公用电话、邮箱、报栏、窨井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爱护城乡环境。广泛开展“爱长沙、爱家园、爱环境”教育活动,开展绿色学校、社区、单位、乡镇、村庄等创建活动,增强市民的公共环境意识。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发挥市民巡防团、义务监督员、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出台举报和奖励制度,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践踏绿地、损坏公物等行为进行引导、教育和处罚。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店门口无积水、无淤泥、无油污、无杂物、无垃圾。以村容整洁、乡风文明为重点,在全市广大农村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践行文明规范。继续深入开展“千所学校、万名教师、百万市民素质提升大行动”,发挥市民学校的基础性阵地作用,开展经常性的市民课堂、市民论坛等教育活动,做到有广覆盖的整体规划、有全方位的责任体系、有常备性的师资队伍、有相配套的培训教材、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在每个月的第一周星期六继续开展“市民文明公约日”活动,依托“排队日”、“礼让日”及“红手链”等载体,注意从出行购物、排队让座、观赛观演、旅游参观等细节入手,引导人们做现代公民、文明市民,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抱婴儿者让座,友善对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地解答陌生人的询问。通过宣传教育和实践养成,让市民文明公约“十要十不要”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
(二)创建和谐之城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和谐长沙建设。
1.法治公平正义。围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努力建设法治长沙。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男女平等,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市民基本文化权益,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大于85%,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对男女同工同酬的满意度大于80%。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直选率达到100%。以“市民论坛”为载体,广泛开展社区事务听证活动。坚持公正司法,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提高执法质量。继续深化审务、检务、警务、狱(所)务公开,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专职队伍及调解、和解等工作手段在解决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各级政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程序,实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及后评价制度。全民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引导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全面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大于80%。加强和改进司法救济工作,强化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
2.城市平安和谐。落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模范城市的意见》(长发〔2009〕8号),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创建机制,细化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争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巩固和完善“大稳定”工作机制,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增强隐蔽战线斗争的主动权,有力打击和有效防范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努力做到对社会治安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防范、早控制、早解决。巩固和完善“大平安”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负第一责任,推进公众安全满意工程,深化平安行业建设,加强城乡平安建设,公众安全的满意度达85%以上,持续保持稳居全省前列的水平。巩固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完善排查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深化司法驻所、驻院调解,规范诉前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刑事和解,拓展调解领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结率达90%以上。巩固和完善“大防控”工作机制,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提高专业防控能力,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建设,健全社区(村)治保会、调委会组织,充实力量,增强权威,提高水平,发挥作用,大力发展平安志愿者、群众信息员等群防群治队伍,积极探索群防群治工作新形式,积极推行“警的(出租车)”联防联控,推进城市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为100%,提高社会治安防范信息化水平,把技术防范纳入城乡规划和建设,积极推进技防建设,充分发挥技防效能,构建以区(县市)为单位、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巩固和完善“大整治”工作机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命案侦破等专项斗争,重拳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刑事犯罪,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查禁力度,坚持命案必破,八类恶性案件侦破率达80%以上。巩固和完善“大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突出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形成统一领导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群众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3.社会保障有力。扩大社会保险范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基本实现市级统筹,覆盖全市城乡,受益于公有制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等各个群体。增强社会救助能力,让五保户、特困户、贫困家庭学生等得到及时救助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达到100%,实现应保尽保,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提高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改善福利院、敬老院、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加强弃婴、孤儿、流浪儿童收养救助,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残疾人假肢免费安装、精神病人药物免费发放和重症精神病人强制性住院治疗,积极培育面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家政医疗、文化娱乐等消费市场,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
4.政务廉洁高效。建设人民满意城市要首先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坚持决策民主。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的听证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公用服务单位办事公开、收费公示等制度。加强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确保政务公开。全面推行网上办事、阳光审批。按照“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规范化管理”方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区(县市)、街(镇)、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落实社区居务公开和农村村务公开制度、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广泛开通为民服务热线电话。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长沙政府网运行绩效力争进入全国城市先进行列。加强效能建设。完善干部绩效考核体系,拓展社会评估,扩大群众参与,实现从“官评官”到“民评官”的重大转变;完善廉政建设体系,发动群众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大力开展“创人民满意机关,当人民满意公仆”主题活动。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创建活力之城
以经济发展现状、未来成长空间、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大力转变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使长沙在各个领域的活力得到彰显。
1.增强综合实力。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地方财政收入、第三产业贡献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进入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处于中部地区领先地位。发挥长株潭城市群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龙头城市的作用,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两型社会”建设新模式。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以“高、精、清”为主要特征的都市型工业,壮大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绿色家电、中成药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六大产业集群。以长永高速、金洲大道为轴心,以高新区、经开区、生物医药工业园为主体,打造新兴工业文明示范区。坚持以战略眼光审视对外开放,以国际视野谋划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大“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力度,营造“洼地”效应,提升开放水平。加强科教支撑力、文化创新力、信息聚散力和城市吸纳力等城市软实力建设,达到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加快推进中央商务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打造商贸强市。按照城乡统筹原则,积极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和示范片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2.激发创造活力。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全市人民。鼓励改革创新,大力发扬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精神,围绕全国争先、中部领先、湖南率先的目标定位,以突破的胆识、探索的勇气、开放的胸怀、求实的精神推进长沙发展。要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在重大领域的改革中率先突破,在“两型社会”的建设中率先探索,在中部崛起的大潮中率先发展。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创造条件、营造环境、打造平台,鼓励和引导群众在发展实践中发挥积极性、探索新路子。强化科技创新,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重点打造中试、对接、服务和投融资四大平台,围绕产业提升、产品提质进行集成创新,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六个百分点,每万人拥有的专利授权数、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建设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和知识产权示范市。引导企业创新,不断推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流程,使之成为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的主体,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到规模工业增加值的40%以上。推进文化创新,做到以新内容支撑、靠新业态拓展、用新技术嫁接,在数字动漫、网络游戏设计、影视制作出版、工业与城市设计等领域掌握一批关键和共性技术,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到GDP的10%左右,使长沙成为全国有影响的文化强市。
3.彰显城市魅力。实施精细化管理,打造宜居型城市,彰显富有个性和特色的长沙形象。
视觉感受好。制定长沙城市色彩的总体规划,逐步规范建筑色彩、广告色彩、景观小品色彩和交通工具色彩,形成简洁、明快、和谐的风格。出台《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模式,深化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结合特色街道建设等工程,2009年拆除违章户外广告30万平方米,力争到2011年全面拆除违章户外广告,全市门店招牌做到规范统一、特色鲜明。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大执法力度,结合重点工程建设、社区综合治理、棚户区改造,2009年拆除违法、违章建筑70万平方米,建立健全违章建筑“零指标”管理机制,到2011年城区主要建成区违法、违章建筑基本拆除,城郊结合部得到有效控制。
市容环境美。通过配套设施、优化管理,营造“清洁、清爽、清澈”的市容环境。在硬件设施上,每年建设站厕100套以上,每个区每年建设一条特色景观街道或街区,规划建设一批社区公园,全面完成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绿化提质工程,逐步对城区立交桥、高架桥进行立体绿化,到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5平方米以上。分年度推进平改坡项目建设。在软件建设上,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继续做好对全市29条主干道24小时保洁和29条重要道路18小时保洁,进一步落实社区支路、重点地段夜扫制度。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探索早夜市、停车、流动摊档、各类亭棚的规范管理新途径,确保规范有序;发挥城管与公安、民政的联动作用,着力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乞讨、发卡、遛狗、“牛皮癣”等顽症。
窗口服务优。围绕医疗、商业零售、公交、出租汽车、铁路车站、民航机场、银行、邮政、电信、宾馆、旅行社、环卫、供电、燃气/供热、风景园林、物业服务、自来水、工商、税务、“110”、派出所、交警等窗口行业完善硬件设施,做到办公环境整洁、服务标识明确、服务设施配套。大力推行亮证上岗、统一着装、规范收费、服务承诺、程序公开、归类标准、工作纪律、查询办法、赔偿规定等规范管理,开通热线电话,畅通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礼仪培训,推行语言、仪表、行为、服务、环境五种基本服务规范,用规范的服务建设文明窗口、优化窗口形象。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公共服务满足群众需求,行业风气的满意度达85%以上。
4.释放生态潜力。以建设“两型社会”为目标,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加快建立市场化的能源资源节约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基本达到国家节能型城市标准。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推进建筑节能,继续抓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发展农村新能源,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绿色生活。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空气污染治理,通过规范管理、严格监控,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2009年超过85%,2010年稳定达90%以上。加强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使长沙城市污水处理率2010年达到9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到2010年稳定在100%,消除市区内劣Ⅴ类水质。加快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实现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和处置,处置率达100%。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控和管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加强交通、区域环境、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达到100%,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2009、2010、2011年分别达到80%、85%、90%。依托独特的“山水洲城”资源,加快建设生态绿地系统,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3.6%以上。
(四)创建幸福之城
着力改善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共创幸福美好生活。
1.有优质的国民教育。全面实施教育强市战略,加强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健全定位准确、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机会公平、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实施教育“三百”工程,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总数达到100万人,创建市级以上示范性职业院校100所,培养培训技能型人才100万。到2011年,3-5周岁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毛入园率达90%,义务教育完成率保持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毕业率达98%,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达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5%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推进教育资源重组,鼓励“名校带民校”、“名校带新校”,建立有效的互动机制。实行城镇教师轮流到农村支教,建立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津贴补助制度,优化配置农村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全面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及水改、厨改、厕改。实行农村寄宿学生免寄宿费和补助生活费,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2.有完善的医疗保障。加强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完整网络。着力建设覆盖城市全体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构建“15分钟医疗圈”,实现城镇居民步行10-15分钟即可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目标。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改造任务,完善“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实施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免费,积极推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政策,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满意率达到85%。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新农合参合率,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范围,提高受益水平。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和工作网络,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指挥有力的卫生应急机制,有效整合优化市级公共卫生单位资源,完成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健康科普宣传覆盖面达100%。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就医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经济、安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抓好降低重大疾病和提高人均期望寿命等人群主要健康指标的工作。
3.有充分的就业机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创业富民加快建设创业之都的若干意见》(长发〔2008〕23号)一系列政策措施,降低创业门槛,拓宽创业领域,加大创业扶持,形成动员全民创业、扶持初始创业、鼓励“二次创业”的良好环境,努力把长沙打造成要素集聚、成本较低、功能配套创业之都。市、区(县市)财政设立创业扶持奖励基金,支持初创型、中小型、微利型、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拓展创业空间。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国企改革、公用事业及其他非禁止性行业,不断壮大非公有制经济,拓宽就业渠道。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开辟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援助、建立就业机制,促进大学生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新增就业人员就业。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体系,全市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的创业培训率达到100%,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在全市广泛开展青年、女性、农民工、下岗职工、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学生、科技人才、文化人才、残疾人和新长沙人(外来人员)等创业人才评选表彰和媒体宣传展示活动,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办企业”的良好局面。
4.有宽裕的物质生活。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到2011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6万元和1万元以上,居民恩格尔系数在35%以下。
吃得放心。坚持城乡并重、综合治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整治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抓好种养、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管,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绿色供应体系。加强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五病”调离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覆盖率达到100%,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行为,构建覆盖生产、销售和消费各个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2011年初步建成食品安全城市。
住得舒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平分配、规范管理的原则,推进制度改革、房屋改造和环境改善,建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多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三年改造棚户区700万平方米,做到供房充足、选房自主、分房公平、买房实惠、住房心安,对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的住房保障目标。居民小区内的网吧、集贸市场和“六小”(小饮食店、小理发美容店、小娱乐休闲店、小杂货零售店、小维修店、小家政服务店)行业证照齐全,规范经营;按照“六化”(墙面净化、地面洁化、垃圾袋化、道路硬化、庭院绿化、管理序化)要求,居民楼道屋顶、小区绿化、门前卫生以及化粪池、下水道等公共设施得到有效管理,做到无堆物、无杂草、无垃圾、无堵塞;居民享有家政服务、养老托幼、医疗卫生、就业中介、社会保障等服务项目。
行得方便。推进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现代航空港以及城市和城际轨道交通、航电枢纽、主干道、过江通道(桥梁)、立交桥、片区路网建设,抓好交通疏导工程,形成城市现代路桥网络体系。到2011年,市区道路总里程达到1900公里,路网密度达到8.0公里/平方公里,总面积达到5600万平方米以上,车均道路面积保持在75平方米以上,力争达到80平方米的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4平方米。出台《停车场管理办法》,加强停车场建设。排水管网、人行过街系统等配套设施基本完善,主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实行综合交通管理体制,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公交场站建设和公交汽车更新速度,每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达到12台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20%以上。合理调整公交站点、线网布局,科学设置斑马线、隔离栅栏,方便乘客换乘及上下车、过马路。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提升黄花机场、长沙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的服务功能和长沙出租车的服务水准。市民对交通便捷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抓好《长沙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的实施,强化交通安全,优化交通秩序,力争达到全国“畅通工程”A类一等管理城市水平。
购得满意。加快商业圈、商业街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商务消费网络,大力发展商业购物、文化教育、医疗保健和社区便民服务业,使长沙成为中部地区的“购物天堂”。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推进农村商品交易市场、商品配送中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完成200个农贸市场提质改造,为市民提供舒适的购物环境。完善12315执法维权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有丰富的文化享受。坚持在共建文化中共享文化,市民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精神生活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构筑以“一江两岸”文化走廊为主轴,以主城区为核心的“一小时文化圈”。加快建设长沙滨江文化园图书馆、博物馆、音乐厅和历史文化街巷等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区县全部建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覆盖率、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和公共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2009、2010、2011年分别达到60%、80%、100%,让人民群众能看好影视、听好广播、读好书报、参加好文化活动。加强精品创作,在文学、美术、书法、影视、戏剧、音乐、舞蹈等方面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以群众文化“百团汇演”为平台,进一步整合资源、配套政策、建立机制,尝试将“舞台”搬上“荧屏”,形成“好戏天天演”、“城乡经常演”的格局。广泛开展“五下乡”、“四进社区”等文化活动,拓展覆盖面,增强影响力,组建长沙城乡业余文艺团队700支以上,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人数比例达60%以上。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普活动,推进社会科普场馆的对外开放,城区街道(乡镇)科普活动中心、社区(村)科普活动室覆盖率达100%。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市。
推进全民健身运动。落实《全民健身纲要》和《长沙市建设健康城市行动计划》,提高全民健康素质。高标准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动员社会力量和利用社会资源建设各类体育设施,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建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组织建设、场地建设和活动开展,大力发展体育协会,普及全民健身运动。
满足群众精神需求。按照全面小康的要求,建设一批文化要素市场,培育一批文化专业市场,形成演出、影视、娱乐、文博、艺术品等统一规范的市场服务体系。抓住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机遇,做好引导、服务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提高文化资源的利用率。实施“书架子工程”,开展书香企业、书香机关、书香军(警)营、书香社区、书香家庭创评活动,打造书香城市。加强旅游景点建设,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文化旅游和休闲旅游,形成“长沙人游长沙”的良好氛围。加强网络文化管理,引导市民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专门的创建机构。市委、市政府成立建设人民满意城市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办公室。陈润儿同志任组长,张剑飞、谢树林、陈泽珲同志任副组长,谢建辉、袁观清、范小新、张湘涛、张迎龙、胡伏安、虢正贵、张菊萍、刘晓越、何寄华、钟新莲、姚五零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陈泽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长江同志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区县(市)和市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做到有专职的分管领导、有专门的工作队伍、有专项的工作经费、有完整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有序推进人民满意城市建设工作。
2.建立明确的责任体系。按照市级领导、市直部门、各区县(市)三个层次,建立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依据分线管理、分块负责、分级落实的总体要求,建立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民满意城市建设工作实现常态化。
3.出台科学的考核办法。建立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使之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符合长沙工作实际、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其结果作为检验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尺、衡量工作政绩的重要指标、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效果不实的,进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行政问责。
4.开展经常的督促检查。建立强有力的督查队伍,对人民满意城市建设工作全面督查、剖析问题、限期整改,做到一周一碰头、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讲评。以“长沙是我家,创建靠大家”为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市民听证活动。发挥市民巡访团的作用,发动市民自愿参与创建活动、义务开展群众监督。
(二)广泛发动群众
1.搭建群众参与平台。以“保持工作常态,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文明城区和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省级文明城区和文明县城的创建率保持在100%,到2011年,全国文明县城达2个以上;以“共建和谐家园,共创幸福生活”为主题,深入推进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到2011年,区级以上文明社区的比例达70%以上,市级文明社区的比例达到50%,全国文明社区达5个以上,争创首届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以“倡导诚实守信、树立行业新风”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覆盖面达到100%。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到2011年,市级文明单位达1200个以上,全国文明单位达50个以上。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培育农村文明新风”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形成千村创建百村示范的新格局;以弘扬“弘扬家庭美德、共建美好生活”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到2011年,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家庭占家庭总户数的20%以上。以“人人是文明形象、个个有创建责任”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
2.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建立市民巡访机制,依托巡访员队伍评价创建工作;建立问卷调查机制,用随机抽样的办法反映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满意指数;建立网络调查机制,依托专业网站开展网民调查,反映网民认可程度;建立评比公示制度,各种创建评优评先接受市民的公开监督,并由市民每年推选出人民满意的100个文明社区、100个文明村镇、100个文明单位。
3.营造群众创建氛围。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开设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专题或专栏,广泛宣传创建目标、任务和创建工作项目进展情况,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充分整合和利用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各类宣传资源,确保人民满意城市创建的宣传经常化、常态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和创建实践活动,拓宽参与度,增强互动性,引导市民增强环保意识、环境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行为意识,推动创建工作广泛开展。
(三)凝聚创建合力
1.省会联创。按照“区域统筹、省市联动、双重领导、协调落实”的原则,组建省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实施。完善考核办法、参评内容和工作载体,继续在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竞赛活动,探索资源共享、事务共管、文明共创、社区共建的新路子。积极参加长株潭城市群文明示范片创建活动,凸现省会的龙头地位和带动作用。
2.品牌联创。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品牌创建为导向,强化在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争一流的意识,为长沙创造全国性经验、争取全国性荣誉,尤其要统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做到“六城联创”,提升长沙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3.城乡联创。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文明县城活动,与创建人民满意城市有机结合、互为一体。以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为主题,以环保行动、帮扶老人、文明劝导、义务植树等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城乡志愿服务活动。以文明创建、和谐创建、绿色创建等各类评比活动为载体,发动城乡各单位、部门积极参与,形成整体联动的良好氛围。坚持把创建人民满意城市与新农村建设统筹起来,开展“文明创建进农家”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健全长效机制
1.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做到数字化、网格化、物业化管理全面覆盖,推动城市管理与城市发展同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做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从严管理。
2.健全长效投入机制。坚持把创建活动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财政预算,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环保、市容环境、卫生以及公共服务、理论宣传、道德建设的经费投入,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以各种形式开展共建共创活动,形成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多元投入机制。
3.健全长效测评机制。按照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总体要求,完善内容,增加项目,建立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区年度和季度测评体系,做好测评工作。同时,组织28个窗口行业进行人民满意的文明行业测评,组织4个县城开展人民满意的文明县城测评。季度和年度测评的结果在新闻媒体上排队公布,前三名的城区、前十名的行业、前两名的县城予以奖励,全年测评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