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们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还可以揪出一个贪官。”近日,在浙江省洞头县检察院执法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座谈会上,监督员们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为了更好地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洞头县检察院提出了执法规范精细化的理念,并与县交通局、规划建设局等11个重点预防单位分别制定了《关于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建设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这一信息共享机制,该院不定期召集各单位信息联络员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并要求各单位定期向检察院通报信息。
今年3月,该院预防科干警通过对所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洞头县近几年的隧道工程几乎都由同一公司承建,并且项目经理均由沈某一人担任。敏感的预防科干警马上意识到其中可能存在问题,通过初步调查,发现县交通局原总工程师王招宝与沈某关系非常密切,可能存在不正当的经济往来。于是,预防科立即将这一线索移送反贪部门。经查,2005年至2007年期间,王招宝在担任洞头县环岛公路岙仔至洞头码头标段建设工程以及长坑隧道工程现场负责人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该工程施工方沈某(另案处理)所送财物共计59万元。4月16日,王招宝已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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