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31日消息(中国之声记者冯雅)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近日表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没有集中用于落实到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上,造成部分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到位率低。对后续检查中仍未能达到工作要求的,发改委将采取必要的调整和惩戒措施。详细内容下面我们连线中央台记者冯雅:
主持人:当前各地地方债的使用情况是怎样的?
记者:国家当初之所以考虑代发2000亿元地方债的特殊政策,正是担心地方配套资金存在不足的问题。目前2300亿元新增中央投资的项目,需要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700亿。通过代发地方债,地方资金正在逐步到位。但是国家审计署5月18日发布的审计公告显示,截止到今年3月底,项目投资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只有48%。穆虹表示,这说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没有集中用于落实到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上,才造成部分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穆红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有的地方政府将中央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时,没有同步下达相应的地方配套资金计划,没有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责任。
主持人:对于地方债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国家将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记者:穆虹代表发改委对违规使用地方债表明态度:对后续检查中还不能达到工作要求的,将采取必要的调整和惩戒措施。未来要加快并限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明确地方配套投资责任主体,确定合理的配套投资分担比例,统筹使用多种融资渠道,确保地方债优先并集中用于中央投资项目。第一批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最迟要在5月底前落实到位,第二、三批最迟要在9月底前全部到位。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也表示,将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对项目申报、建设以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地方配套资金,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优先顺序安排使用。首先,用于新增2300亿元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其次,用于其他中央政府投资项目;最后才可以用于地方自行安排的项目建设,并要优先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
对个别地方发债后,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仍然不足的,应重点保证民生项目配套,对于铁路、公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应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并充分考虑承受能力,防止出现不能按期完工的“胡子工程”。要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务情况,防范债务风险,从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角度考虑,必须研究建立一套包括规模控制、风险预警、债务预算、债务审批在内的基本制度框架,以合理评估发债申请地区的承债能力和控制偿债风险。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也表示,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和卫生等民生工程、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的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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