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拍于2009年4月12日,试通车的瓯海大道上的交通事故现场。 郑彦/摄
交通安全设施未完善就忙于试通车,造成道路事故居高不下。与其事后亡羊补牢为何不做到未雨绸缪?
道路试通车为何能大行其道?
近日,记者对温州几条试通车道路进行调查剖析,试图揭开试通车道路事故频发的原因。
试通车路段事故高发
2009年5月16日5时许,重庆人梁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妻子谭某途经瓯海大道辅道瑶溪镇浃底村地段(由北向南横过道路),与河南人赵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沿瓯海大道由西向东)发生碰撞,造成谭某当场死亡及梁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据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统计,瓯海大道建成自2007年11月份试通车以来,三大队所管辖的瓯海大道长达十多公里的路段,迄今共发生了600多起交通事故,伤40人,其中死亡交通事故17起,死亡人数17人。
今年2月9日上午,一辆在瓯海大道高架桥下的涵洞转弯的轿车,准备逆向行驶到对面的浃底村,与迎面而来瓯海大道东隧道出来的直行摩托车发生剧烈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王某当场被撞出20米远的地方,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幸亏值勤交警及时送往医院,经过医生的奋力抢救才把昏迷了3天的王某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事后交警部门认定驾驶轿车的女司机李某逆向行驶及从支路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瓯海大道有着“温州第一路”的美称,它西起南塘大道、东至温州永强机场,全长18.1公里,沿途沟通惠民路、府东路、汤家桥路、上江路、龙腾南路和三垟大道等多条主干道,在城市南部形成一个快速畅通的交通圈。“温州第一路”横跨鹿城、龙湾、瓯海三大区,为我市市民出行提供了便捷,目前仍处于试通车期间,然而这条道路试通车以来各类交通事故的高发,不免让人感到遗憾。
无独有偶,今年3月,本报《代表在线》记者曾去新建的瑞安大桥进行实地调查。据当地交警部门统计,瑞安大桥自今年1月13日试通车至2月底,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大桥接线路段共发生100多起交通事故,死伤20多人。
其实,试通车道路事故高发在温州已非个例。6月3日,记者在地处瓯海娄桥的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采访时,该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刘明辉也提到,市区南塘大道试通车半年时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10多人,之后,有关部门投入巨资,在主要路口安装了监控系统,交通事故才大大降低。
设施未全路先通行
6月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中队的一位负责人,剖析了瓯海大道事故多发的原因:瓯海大道辅道路口缺乏必要的信号灯监控设施,夜间车辆闯红灯的现象非常突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此外,瓯海大道主道上没有安装固定的测速监控设施,一些车辆超速也易引发交通事故。
此外,作为尚未竣工验收的试通车道路,瓯海大道还存在有的道路规划不合理现象。像事故高发的浃底村地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陈文高和辖区民警分析原因为:该村瓯海大道高架桥下开通建造了南北走向的不足5米宽的两个涵洞,如此狭窄的涵洞与宽阔的瓯海大道辅道交汇,加上路边隔离带上的土木遮挡,就容易影响开车者的视线,而且涵洞的位置与瓯海大道辅道以及东隧道方向出来的弯道构成了畸形的“倒三角”,造成了行车上视觉盲区,从而埋下了极大的交通事故隐患。
除上述原因外,交警支队三大队一些交警还提到,瓯海大道在维修的时候,一些施工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在维修点边上设定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措施不到位,也曾引发过多起人员交通死亡事故。采访中,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中队一位负责人认为:“瓯海大道事故多发原因,最主要在于安全设施未完备路就通行,这种通行对于交通安全来说,太缺乏保障。”
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备还体现在同样是试通车的瑞安大桥接线路上,瑞安大桥试通车刚开始,大桥接线路的一些十字路口,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四面来往行人、车辆经常无序地交织在一处,由此引发多起交通事故。另外,瑞安大桥接线路上临河边路段缺乏护栏,大桥接线路上一些车辆超速行驶,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路面缺乏固定的测速监控设施。由于路况较好,再加上大桥接线路段交叉路口众多,车辆快速行驶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温州市瓯海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蒋新国认为:瓯海大道试通车期间,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是三点,一是车辆超车严重;二是,瓯海大道车辆超载严重,路面损坏快,路面板块间伸缩缝也受到影响,容易引发交通问题;三是瓯海大道辅道路口未安装监控,其主道路面也未设固定的监控测速系统。这两项安全设施的安装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交警平时也可以采用移动测速系统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这种方法同样可以达到震慑作用。
法律上没试通车概念
打开报纸和网站,经常会发现一些地方道路试通车的消息。但是有交警向记者表示:法律上根本没有试通车这一概念。
2006年6月1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31条第3款明确规定:新建、改建道路时,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监控、防撞护栏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投入使用。
既然法律对于新建、改建的道路投入使用有明确的交通安全设施上的规定,为何现实中还有那么多的人,热衷于在设施未完备的情况下急于试通车呢?
有业内人士分析,道路在交通安全设施存在明显缺陷下试通车有几种原因,一是道路建成当然是越快通行越好。二是一些新建道路承担缓解地方交通压力的重任,道路建成就试通车主要是迫于交通上的压力。三是道路建设单位在资金上存在问题,以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无法做到一步到位。
瓯海大道为何能够实行试通车?蒋新国说,瓯海大道因为路面桥梁等一些项目已经验收,所以可以实行试通车。
为何不未雨绸缪
调查中,记者发现,有些道路建造时诸如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等安全设施在规划中就未立项。交警部门要求在瓯海大道辅道路口安装信号灯监控设施,主道上安装固定的测速监控设施这两项交通安全设施,记者从温州市瓯海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获悉,这两项交通安全设施并未立项,在建造瓯海大道时也未纳入预算。该指挥部一位总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中表示,交警部门所要求安装的两项交通安全设施要通过别的渠道解决。
与此不同的是,瑞安大桥接线路段属于公路,而非城市道路,按照公路管理的相关规定,公路上的路口一般不能安装红绿灯,这使得现实需求和公路管理相关规定产生矛盾。对于这个问题,瑞安市政府也相当重视,目前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和业主单位进行协商,瑞安大桥接线路段上除已安装红绿灯的路口外,又在其它多个路口增设红绿灯,目的就是保障司机和行人的人身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
“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有交警认为:“一些道路在安全设施未完备情况下实行试通车,频发交通伤亡事故后,再事后改进,用血的教训换来保障,有关部门为什么不把安全保障做在前头呢?”
道路完善安全设施减低交通事故率的一个成功例子是龙湾滨海大道,2008年7月,《代表在线》记者报道,龙湾总长10来公里的滨海大道上有40多个交叉路口,其中将近一半的交叉路口属于私设。滨海大道投入使用4年来,已有多人在这些私设交叉路口丧生,成为事故黑点。
此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加大对滨海大道道路交通设施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滨海大道交通事故频发的问题,该开发区管委会于去年底开始对滨海大道交通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改造。一期交通设施改造投资200万元,对私设路口采取封闭措施,为非机动车设置隔离带,在沙南、小康、康二路等交叉路口新建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现增设的交通安全设施已全部投入使用并通过验收。整治至今,滨海大道重大事故量同比下降了44.4%。
市人大代表诸爱珍认为,道路设计不仅是要便捷,更要从人性化上考虑,一条道路如果无法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那么这条道路投入资金再大,造得再美观也失去意义,道路还未竣工检验便急于试通车造成事故居高不下,各种惨烈的交通事故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特别是有些建设单位的重视,试通车的模式是否应该加以调整,以交通安全为前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记者 蓝盾通讯员 郑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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