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寡母--和妈妈在一起的日子(第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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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lq52搜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18 22:18:24 |
1 我们吃过午饭,从B食堂出来,外面阳光明媚,清晨还清晰可见的雪层竟然慢慢融化了,像刚刚下过一场小雨,空气清新可人。吴宇脱下羊皮大衣,夹在腋下,我们沿着日晷广场向宿舍走去。 一上二楼,正看到柴一帆在楼道里溜狗,前些天他买了一只雪白的京叭儿,取名叫“贝贝”,整日喂它鸡肝、火腿肠。每次柴一帆喂狗,吴宇都在旁边看的馋涎欲滴,背后没少和我骂柴一帆为富不仁。有一次,我笑着抢白他道:“你看不惯就上去和贝贝抢啊,反正你比他强壮得多。”吴宇翻翻白眼,不再理我。不过,看得出来,吴宇对贝贝还是蛮喜欢的。你看,他一看到贝贝便大声地招呼起来,没想到贝贝对他却没有好声色,反而毫不客气地朝他汪汪大叫起来。吴宇恼羞成怒,对着贝贝龇牙咧嘴,贝贝吓的摇摇尾巴跑掉了。柴一帆抓起贝贝的前爪,顺势将它揽入怀里,转身回寝室,在进门的一刹那,他突然回过头对我说:“林海,今天中午有个女孩儿给你打电话。”我一怔,随口问道:“谁啊?”柴一帆笑笑说:“找你的,我怎么知道是谁呢?”说完,抱着贝贝进了寝室。 吴宇转了转眼睛,不怀好意地说:“贝贝现在越来越肥了,扔到锅里涮了味道肯定不错。”说着还吧嗒吧嗒嘴。 我看着他那嗜吃的样子不由得笑起来,突然又想起那个电话,自言自语地说:“会是谁呢?” 吴宇接过话头说:“还用想吗?肯定是刘月!” 我没有反驳他,也许刘月的可能性最大吧。我和吴宇分开,各自回寝室。 此时,柴一帆已经躺到床上,仰面朝天,闭目养神。贝贝被他塞进它的狗窝——靠在墙角那只硕大的纸箱子,贝贝显然没有午休的习惯,在里面四处乱旋,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我刚躺下,电话铃突然响起,我一把抓过话筒,听到了刘月的声音。 “是林海吗?”她在那头咋咋呼呼地问。 我说:“是我。” “昨天你怎么哭了?”刘月完全没有南方女孩儿那细腻的情感,却像东北姑娘那样喜欢直来直去。 我的情绪刚刚平静下来,她的问话顿时使我想起了昨天妈妈打给的我伤心的电话。我不想让太多的人了解我的内心世界,但对刘月这样的好朋友却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去拒绝。我沉默了,不是我不想说话,而是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刘月大声地催促着我。 我的心情变的异常烦躁起来,我冷冷地回答道:“没什么,我想一个人安静安静。” “哦,”刘月又问我道:“你下午有时间吗?我们一起去重庆路吧。” 我缓缓地说:“我想自己休息一会儿,以后吧,好吗?” 刘月失望地说:“那好吧,下午你好好休息吧。” 我说:“好的。”我刚要挂电话,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我连忙问:“刘月,今天中午你给我打电话了吗?” 刘月很干脆地回答道:“没有啊。”接着反问道:“有谁给你打电话了吗?” 我淡淡地说:“有,不过我不知道是谁。没什么,你也好好休息吧,再见。”说完,轻轻地挂上电话。 我躺在床上,睁大了眼睛。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我并不擅长和女孩子打交道。比如和刘月在一起,我总是莫名其妙地觉得不自在。也许是我和女孩子交往太少了,即使是和冬云在一起,我也仅仅是把她当作我最好的朋友,像哥们儿一样亲密无间、无话不谈。我突发奇想,会不会是冬云打给我的电话呢?想着想着,我越发想听到冬云的声音。但我知道,那只是我一相情愿,冬云现在又没有我的联系方式,她又怎么会给我打电话呢?我的思维经过一番胡乱的跳跃,困了,侧过身,对着墙壁睡着了。 一觉醒来,竟然已到黄昏。我睁开眼睛,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无比清晰,大脑里的每一根神经都兴奋起来。我关上寝室门,向“红箭”网吧走去。 进了网吧,发现里面的生意依然兴隆,吧台前人头攒动。网吧老板正在埋头结帐,旁边站着一位中年妇女,面色红润,身体略微发福,头发有些凌乱,不停地眨着眼睛,似乎同我一样,刚刚从睡梦中醒来。 网吧老板没有看见我,我凑过去,主动地说:“老板,我从现在开始就上班吧。” 老板正忙着数钱,虽然辛苦,脸上却神采飞扬,他抬头看看我,笑着说:“小伙子,你呀,最少要熟悉三天。这活看着简单,其实不然,要熟练起来才成呢。” 我一听,好不泄气,这么简单的工作还要让我熟悉三天,简直太小瞧我们年轻人的智商了吧。我又一想,熟悉三天,没准是老板想白使唤我三天,这个亏我可不能吃。想到这里,我自告奋勇地说:“今天上午我都学会了,您只管大胆地交给我,保证不会有任何差错。” 老板停止数钱,看着我哂笑。 中年妇女看了看我,问老板道:“他是谁啊?” 老板道:“是咱们公司新招来的员工,看着挺灵透的。” 中年妇女“扑哧”一声笑了,嗔怪道:“你这老家伙,还真把自己当成大老板了,咱们家现在就咱两个老怪物,哪里来的公司?” 两个人一说一笑,竟然无比默契,在这只言片语中间就能让我体会到他们曾经度过的相儒以沫的岁月。 我急切地说:“老板,把活交给我吧。” 老板对着老板娘笑道:“你看,我多有眼光,招来的人满眼都是活,看来你今天可以休息了。”说完,继续埋头结算。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小伙子,你来看看帐目。” 我凑了过去,对着显示器,只看上面的数字乱七八糟的,一时理不出个头绪。 老板耐心地对我说:“你看,上面总计是1037元,这是我们今天的全部收入。此外正在上机的,还没结算的一共是123元。我呢,先从这里取走800,等你给我交帐的时候除了新增收入,还要给我留出360元就对了。” 我听着老板说话,脑子飞速地运转,很快,他说的我都听明白了,于是对着他点点头。我搬到了网吧,老板和老板娘则搬回了自己的家。 每当夜幕降临,我来到那里和他们一起吃晚饭,然后他们回家,网吧便成了我的天下。在那时,我对上网没有一点兴趣,甚至看着那些对着电脑如醉如痴的网虫感到莫名其妙。吴宇对我说上网就像毒品一样让人上瘾,可我却丝毫没有感受到它的魅力。我的一个习惯动作就是伏在吧台的桌子上,睁大眼睛傻傻地发呆。虽然生活在校园内,但我却觉得这种日子和我原来所期待的大学生活是那样的遥远。我突然觉得大学是一个失落的季节,完全不像我曾经想象的那样五彩纷呈。每个人的大学生活都是不同的,而我的注定要弥漫着灰色。我希望自己忙碌起来,最好是忙碌地忘记一切。充实或者不充实已经完全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能让我忘掉一切。我必须坚持下去,我固执地相信只要我坚持到大学毕业,只要我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我就实现了妈妈与弟弟的夙愿,就能在最大程度上将他们从贫苦与艰辛中解救出来。我每天都这样鼓励自己,虽然有时我也觉得这是自欺欺人,但我早已无选择。弟弟在哪里呢?妈妈又在哪里呢?我不知道,我真的希望时间快点过去,希望我能用自己的肩膀担负起生活的重任,但同时我又怕妈妈在时光的流逝中渐渐衰老,害怕弟弟在这种困苦的生活中消耗掉他本应如诗如歌的青春。我伏在桌子上,经常会泪流满面而毫无知觉。 晚上经常有人通宵,最怕是那些整夜整夜打游戏的家伙。你不得不佩服他们的精力,一个晚上,他们一分钟都不睡,键盘声响彻整个夜晚。打到高兴处,眉飞色舞,发出阵阵欢呼,打到伤心处,咬牙切齿,将桌子拍得啪啪山响。说不清有多少次,我好不容易刚刚入睡,就会被他们吵醒,看着眼前不断变换着画面的显示器,彻夜不眠。 每天早起,我都要把整个网吧打扫一遍,等老板来后和他交接。然后顶着寒风,踏着积雪向教学楼飞奔。一个清晨,太冷了,天气预报说是零下二十度,真可谓是滴水成冰。我只穿了件线衣,脚下还是入秋时的旅游鞋。我先跑到寝室,吴宇刚吃饭回来,正在隔壁收拾东西。我使劲搓着已被冻僵的双手,从床底下拉出箱子,找出一双妈妈亲手为我做的棉鞋。那种棉鞋在市场已经很难看到,倒是经常出现在那些描写抗日战争题材的电影中,它显得很笨拙,但穿在脚上却是那样的温暖。我手忙脚乱地蹬上它,在地上走几步,一股暖流沿着原本失去知觉的双脚传遍我的身体。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很小很小的时候。大年初一,妈妈领着我去拜年,穿着新棉鞋,在冰天雪地里跑呀跑,跑一路放一路鞭炮,中午回到家时口袋里装满了瓜子和糖块儿。有时妈妈会被冻的皱起眉头,而我穿着妈妈给我做的新棉衣、新棉鞋,就像躺在妈妈怀里一样,感受着妈妈的体温,头发丝间还冒着腾腾的热气。 正在我想的入神时,突然听到吴宇在外面大声叫着我的名字:“林海,快点,今天我们要迟到了,第一节就是白眉大侠的课啊。” 我一听,全身的神经都绷紧了,白眉大侠是我们计算机老师,也是吉林大学声名远扬的四大名捕之首,被他捉到可死定了。我胡乱地拿起课本,招呼着吴宇向教学楼跑去。 我们前脚迈进教室,上课铃应声而起。我们跌跌撞撞地找个位置,挤了进去。 我前面是一个又高又榜的家伙,穿的西装革履,头发梳的油光锃亮。我看着他有点眼熟,正巧他一回头,瞅见我道:“林海,我正找你呢。今天下课后先别走,咱们学生会说点事儿。”我猛地想到他是一班班长,和我同在秘书处,是学生会里的活跃分子。我对着他点点头,他微笑着转过去,埋头专心致志地玩弄一个精巧的手机。 外面地冻天寒,教室里却温暖如春。在这种暖洋洋的氛围中,我渐渐感到一股困意,将头低下,不知不觉睡着了。睡着睡着,我突然发现爸爸出现在我眼前。我仔细端详着他,他也在热切地注视着我,一切如旧,甚至他额头的每一个皱纹我都如此熟悉。我想扑到他的身上,却又觉得步履艰难。爸爸一伸手,轻轻地把我揽入怀里,似乎我依然还是个孩子。我偎依在爸爸的怀里,感觉是那样的安全。我抬起头,看到爸爸的眼睛里含满了泪水。我突然意识到这只是一场梦,我紧紧地搂着爸爸,生怕他高大的身躯再次从我梦幻中消失。我想到了骨瘦如柴的妈妈,想到了远在山西的弟弟,想到了稍纵即使的爸爸,想到了我们那个濒临崩溃的家。我的眼泪源源不断地涌了出来。我多么想永远地留在睡梦中啊。哪怕只是这虚幻的幸福,都会让我回味一生。最终,爸爸还是消失了,似乎在他消失的瞬间我捕捉到了他对我们深深的眷恋。我趴在桌子上,用力地咬着嘴唇,不让自己的哭声被他人听见。过了好久,我觉得口中燥热,头顶汗如雨下。我睁开眼睛一看,不知何时,吴宇把他厚厚的大衣盖在我头上。我将他的大衣甩下,艰难地睁开眼睛,连续数日熬夜,我真的要顶不住了。我用力揉着眼睛,想要自己振作起来,但是困意一波随着一波,源源不断地涌了上来。刚才短暂的睡眠并没有让我清醒,此时此刻反而头痛欲裂。我看了看前面,白眉大侠正在照本宣科,枯燥的讲述提不起我一点兴趣。我想再多看几眼书,但还是抵御不住困倦的袭击,伏在桌上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有人在轻轻地推我,我固执地趴在那里不想起来。 耳边有人叫我:“林海,林海,起来了。”这个声音显得那样陌生。 就听吴宇插嘴道:“别叫他了,让他睡一会儿吧,他已经好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 那个人又说:“可是我们要开会啊。”就听他继续叫我:“林海,我们要开会了。” 我咬着牙站起身,发现教室里空空荡荡,只有十几个人围坐在我身边。看着我一脸憔悴的样子,吴宇解释道:“早就下课了,张伟让学生会的成员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留下来,说是开个会。” 张伟就是上课时坐我前面的大块头儿。他看我醒了,清清嗓子道:“段老师最近出差了。现在学校组织同学们义务献血,咱们法学院律师学院共计是一百二十个名额。分摊到咱们98届一共是30个名额,每个班3个。关于献血的社会意义,我想大家知道的肯定比我多,我就不说了,反正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我们一定要协助段老师把这项工作做好。大家回去在自己班里好好动员一下。”张伟坐在椅子上,显得很有派头,说起话来也头头是道。但周围的学生干部都在漫不经心地听着,没有人说话。张伟停顿一下,又接着说:“另外,每个献血的同学都能得到1000元的营养补助……”他刚说到这里,同学们顿时一片沸腾,大家都觉得这份补助还是蛮高的。张伟又补充道:“当然,主要还是靠同学们的觉悟,我们肯定不会是为了这笔钱去献血的,对吧!”大家哄堂大笑。我睁着疲倦的眼睛,一言不发。同学们一口一个“血”字,却不知那个字早已把我的心划的鲜血淋漓。妈妈为了供我读书,早已不止一次去“义务献血”了啊! 走出教学楼,吴宇高兴地对我说:“海哥,我们去献血吧,1000块,够我三个月的生活费啦。” 我的心一颤,说:“估计很多人都想去,这三个名额肯定还要争一争啊。” 吴宇点点头道:“也是,如果没有那1000块钱,估计就没有人去了。” 我看他一眼道:“净说废话。” 吴宇突然说:“我知道有个人肯定不会去献。” 我问:“谁?” 吴宇说:“刘月啊,不要说1000,你就是给她10000她都不会去献的,那老 家伙晕血,而且惜命,怕死的很。” 我瞪他一眼道:“你不怕死?” 吴宇扮个鬼脸道:“嘿,我怎么当着你说她坏话啊,这不是往枪口上撞吗?” 我看着吴宇笑的那么暧昧,真是有口难言,真不知道我和刘月有什么特殊关系。走到外语楼旁,吴宇突然对我说:“咱们去吃麻辣烫吧。”他是贵州人,对辣的东西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说着说着麻辣烫,他已经显出馋涎欲滴的样子。我努力笑笑说:“走吧。” 来到学校门口,我们意外地发现在一棵松树下面围着一群人,吴宇目光敏锐,一眼看到刘月和孙文静蹲在那里。他蹑手蹑脚跑过去,在刘月耳边大叫一声:“喂,看什么呢?”刘月和孙文静都被吓了一跳,同时站起身,看着吴宇站在旁边一脸的诡笑。 刘月出其不意,抓住吴宇的耳朵,咯咯笑道:“竟然敢吓我,不想在吉大混了?” 吴宇弯着腰乱转,连声求饶道:“哎呦,我这不是跟您老人家打招呼吗?海哥,快来救命啊。” 刘月转过头,看到我,松开手,吴宇龇牙咧嘴地揉着耳朵,都囔道:“小丫头手上的劲儿还不小啊。” 刘月穿了一件厚厚的羽绒服,整个人圆圆的像一团球,她向我挥手道:“林海,快过来,我有好消息告诉你呢。” 我边走边问:“什么好消息?” 刘月跑过来,很神秘地说:“下个星期学人书店要在月坛广场组织书市,现在正招人承包摊位卖书呢,到时候我帮你一起卖吧,肯定能赚钱。” 我高兴地问:“真的吗?” 刘月得意地说:“那当然,是文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我一个老乡在那里是学生会主席,我已经让他帮我定了两个摊位了,一个给你,一个给吴宇那个老家伙。” 吴宇正在旁边听的入神,一听说已经给他留了摊位,高兴的不得了,嘿嘿地笑着说:“哈哈,跟着海哥混就是有好处啊。”我看着神采飞扬的刘月,心中充满了感激。 蹲在地上的孙文静突然对我们喊道:“喂,你们快过来啊,看看这只金丝熊多可爱啊。” 吴宇和我对视一眼,都觉得很奇怪,我们赶紧挤了过去,朝人群里不停地张望。吴宇大声地嚷嚷:“哪呢,哪呢,哪里有金丝熊啊?”我也没看到,只见里面坐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妇女,满脸皱纹,白发斑斑,裹着一件破旧的棉衣,无精打采地坐在小板凳上。她身边摆了七八个铁丝笼子,里面有各种小鸟,还有几只乌龟、波斯猫等等,就是没有看到熊,如果有,那么大的目标很容易看到吧。 孙文静站起身,指着一只小小的笼子,说:“你们看,就在那,多可爱啊。” 我定睛一看,咳,哪里是什么熊,分明是一只小老鼠嘛。吴宇抬起头,看着孙文静,哭笑不得,结结巴巴地问道:“就这个,一只黄毛老鼠,还金丝熊?” 孙文静看着吴宇困惑的表情,也感到很奇怪,说:“是啊,怎么了?不可爱吗?” 吴宇认真地说:“像这种老鼠,我在田野里一天能给你抓来一百个。” 这时,卖宠物的妇女开口了,她白了吴宇一眼,没好气地说:“什么老鼠啊,你看好了,这是金丝熊,正经的荷兰种儿。” 吴宇傻傻地问道:“哦,我知道了,是不是电视上说的荷兰鼠儿啊?” 那个妇女皱着眉头,回应道:“就知道什么鼠啊鼠的,说过一万遍了,这是金丝熊。”说完,把那只小巧的笼子拉到身边,看着里面的小老鼠,像看着无价的珍宝一样。 孙文静问道:“阿姨,那只金丝熊多少钱一只啊。” 中年妇女说:“二十。” 孙文静说:“那么贵啊,能便宜点吗?” 中年妇女抬头看着孙文静,反问道:“你能给多少?” 孙文静刚要回话,刘月跑过来,拉着她的胳膊道:“走了走了,买老鼠干什么,多脏啊。”孙文静还要说些什么,早被刘月拉到一边。 吴宇提议道:“我们一起去吃麻辣烫吧。”刘月顿时响应道:“好啊,我正发愁吃什么呢!”说完,我们向前面一家小饭馆走去。 四碗麻辣烫很快端上来,吴宇大口地吃着,额头上沁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儿。刘月羡慕地说:“看吴宇吃的多香啊,真佩服他的胃口。”吴宇抬起头,嘿嘿地笑着。我突然想到今天的开会内容,正好孙文静在场,便说道:“今天班长和生活委员们开了个会,说义务献血的事情,我们回头要组织一下。” 刘月登时道:“献血?林海,你可不要去,那太伤身体了。” 吴宇原本正吃的起劲儿,听到刘月的话,插嘴道:“什么义务献血啊,给钱的,1000块呢,才献200毫升,我觉得很值当呢。” 刘月不解地看着吴宇,问道:“血怎么能用金钱来衡量呢?” 吴宇说:“怎么不能衡量呢?如果没有钱,我看没有几个人会真正义务献血的。” 一直在默默吃饭的孙文静突然说道:“我知道一个人,他就是真正的义务献血。” “谁?”吴宇仰头地问。 “柳东河,”孙文静说着,看了我们一眼,继续说:“前天他刚在重庆路献了400毫升,回到学校又踢了一场足球。” 刘月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呆呆地说:“他那么神啊!” 吴宇不以为然地说:“是柳东河啊,哼,他什么事儿都能做的出来,不是说他自己还开创了一个协会吗?” 孙文静接过来道:“是德恒学术研讨会。” 吴宇奇怪地问:“你怎么那么了解他?” 孙文静道:“我就是那个协会的。”说完,埋头继续吃饭,吴宇坐在那里,有些发愣。 我听着他们说话,眼前似乎浮现出一个身影:高高的,壮壮的,高鼻梁,四方脸,目光深邃,不苟言笑,经常在专业课上同老师争的面红耳赤。就是他,走起路来虎虎生风,无论在哪里都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他就是柳东河。 我们吃过饭,一路走回学校,在二舍门前分别。我对孙文静道:“我们下午和大家说一说献血的事,有时间再联系。”孙文静说:“好的,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我点点头,刘月看了我一眼,突然说:“林海,你应该买件羽绒服了。”我笑着对她说:“我不冷。”刘月没有再说话,但我发现她转身的一刹那正在盯着我脚上那双老式棉鞋。刘月的目光总是那么犀利,但让我看了又觉得是那样的难受。 回到宿舍,班里的同学正围坐一团打扑克。这么冷的天,没有课,谁也不想出去。几个人正为“河南打法”还是“山东打法”而争论不休。吴宇走过来,大叫道:“学校组织义务献血,都有谁报名?” 袁若海忙躲闪道:“妈呀,我从小就贫血,没我什么事儿。” 吴宇随即又宣布道:“每位献血者,奖赏1000块!” 此话一出口,几个同学同时跳起来,用一种近乎贪婪的眼神盯着吴宇道:“真的假的?” 大师边数牌边嘟囔道:“这哪是义务献血,分明就是卖血嘛!” 袁若海紧着催促:“快出牌,快出牌!” 站起来的同学早没了打牌的兴趣,盯着我问道:“班长,真的给那么多钱?” 我点点头。一个同学把手中的扑克狠狠地摔倒桌子上,兴高采烈地叫道:“哈哈,真是吉人天相,我正发愁剩下两个月的生活费呢,林海,一定算我一个啊。”说完,穿上大衣,带上手套,向楼门口走去。我一看,原来是杜云峰。他来自长春的一个郊县,个子不高,但走起路来总是摇摇晃晃,经常旷课,每次去他们寝室都会发现他躺在上铺喷云吐舞,烟瘾大的很。他家里似乎也没有多少钱,但他从来不怎么看重钱。他偶尔打打篮球,每次从球场上回来便到B食堂要两个小炒,一瓶啤酒,独自一人,对着窗户慢慢地喝着。最近他迷上了游戏,大把的银子送到了网吧。自他知道我在网吧打工后,经常会在深夜扣开网吧大门,趁着老板不在,偷偷地玩个通宵,临走也只是向我挥挥手,从来不提钱的事。 吴宇拦住他道:“又去打游戏吧?”杜云峰嘿嘿笑着,推开吴宇的胳膊跑开了。 我很快记下了三个同学的名字。柴一帆也从寝室走了出来,笑着对我说:“班头儿,也算我一个。”我刚要往本子上记,吴宇突然说道:“林海,咱们还是照顾一下家庭条件困难的同学吧。”我的笔停下来,不知吴宇专门针对柴一帆还是正好巧合。但柴一帆的脸唰地沉下来,他一字一顿地说:“献血就说献血,不要老拿自己家穷说事儿,说多了就没意思了。”吴宇被噎的瞠目结舌,他吞吞吐吐地解释道:“不是,我不是说我自己,而是名额已经满了……”柴一帆乜他一眼,转身走进寝室。 刚才还很热烈的氛围顿时凝固了。我问道:“还有谁报名?”没有谁说话,人群慢慢地散开了。我和吴宇对视一眼,满脸苦笑,全班三个名额,现在光男生就四个了。我和吴宇进了他们寝室,他给孙文静打了个电话。孙文静在电话那头兴奋地说:“吴宇,你告诉林海,男生如果没人献也不要着急,女生这边就有三个了。”吴宇扭过头,对着我一脸的无奈。 我躺在吴宇的床上,暗自发愁,现在连献血名额都成了香饽饽。突然,听见柴一帆在隔壁叫道:“林海,电话。”我翻身爬起来,跑回寝室。接电话一听,原来是张伟。就听他唉声叹气地说:“林海,我遇到麻烦了。”我说:“因为献血的事儿吧。”张伟奇怪问:“咦,你怎么知道的?”我苦笑着说:“同是天涯沦落人啊。”张伟抱怨道:“义务献血还定什么名额,谁愿意献就去献呗!”我附和道:“就是,就是!”张伟又接着说:“这年头,谁想献血啊,给那么一点钱,还不够买一包烟。”我也说:“是啊,是啊。”说着说着,我突然觉得不对劲儿,好像张伟的麻烦和我恰恰相反。我急忙问他道:“你是说你们班没有人去献血吗?”张伟说:“是啊,你们班不是吗?”嘿,我一拍大腿,叫道:“你们班的问题我给你解决了,我们班顶你们的名额。”张伟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将信将疑地问道:“真的吗?”我答道:“那当然,你记得不要把名额给别人啊。”嘱咐完,生怕他反悔,说声再见,我赶紧将电话挂断。坐在椅子上,我长长地出了口气,也许张伟在电话那头也感到非常奇怪吧。 我对着吴宇寝室喊道:“别发愁了,名额问题解决了。”吴宇跑过来问道:“怎么回事?”我笑着说:“真是邪门,咱们班这几个名额被争的死去活来,而人家一班居然没有一个想去的。”吴宇想了想,似乎突然得到了答案,他大声说:“一班是有名的贵族班,据说大部分同学都是高干子弟,你忘了,上次咱们年级报特困生,一班连一个都没报。”我不再想其中的原因,问题解决了,原因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献血那一天,先开始体检,谁也没有想到我们班竟然有两名同学体检不合格。一个是杜云峰,他在体检前一天在网吧打了一整夜游戏,结果,谷草转胺酶偏高,不能献血。这下把他急地团团转,他不停地央告我:“哥们,帮我和医生说说,我身体好着呢。”当我凑到大夫面前,刚一开口,那位中年妇女便不耐烦地说:“去去去,你看,想献血的人多的是,我们当然要挑最好的。”我看着她那一脸不屑的样子,觉得不可理喻而又无可奈何。另一个同学是郑冰冰,开学几个月来,她的身体消瘦很多。我对她没有多少了解,但听刘月说她经常在外面做家教,往往是身兼数职,每逢周末便穿梭在长春各个社区,不知疲倦地奔波着。据说她现在不仅能养活自己,甚至还有部分富裕补贴家用。体检时她的血压很低,脉搏跳动过快,一量体重,竟然不到40公斤,她可是一米六五的个头啊!当她用乞求的眼神看着面前的大夫时,大夫皱着眉头对她说:“你不但不能献血,简直还应该输血!”说完不住地摇头。郑冰冰还要再说些什么,早被自己的同学给拉了出来。我看着眼前这个单薄的姑娘,心里一阵难过,对她说道:“多注意点身体。”她点了点头,眼泪竟然流了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献血,心里怪紧张的。献血前,柴一帆拼命地喝着白糖水,而且告诉我道:“林海,你也喝一点吧,这样能稀释血液,要把损失降低到最小啊。”说完,咕咚咕咚又喝了两大杯。我看他那样子简直想笑。吴宇在一边挖苦他道:“就应该给你小子500块,抽你200毫升血得有150是白糖水。”这次柴一帆倒是没有反驳,在一边嘿嘿笑了起来。 说话间轮到了我们。我和吴宇都很正常,谁也没有想到柴一帆竟然晕血!针头刚扎进他的身体,他的脸色便由红而紫,当他看到身体里的血液一流出,居然“砰”的一声摔倒在地上。把医生吓了一跳,立刻过来许多同学将他扶起,好半天他才睁开眼睛,全身发抖,面色土灰。他挣扎着还要继续献血,抽血的大夫吓的赶忙叫人把他搀走了。 献完血后,我一点特殊的感觉也没有,跑到出口,领了1000块钱和一包食品,掏出里面的巧克力大吃起来。吴宇夺过我手中的食品,说道:“献了血谁还吃这东西,我今天中午要光明正大地吃一顿排骨。”我看着他,头发凌乱,脸色苍白,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在B食堂要了两份排骨,两份土豆炖牛肉,摆在餐桌上,香气诱人。我和吴宇用肉汁浇着米饭,狼吞虎咽起来。当我们打着饱嗝,走出食堂,在门口看到了一排宣传板。 我和吴宇走过去,原来是法学院律师学院社会实践基地的宣传材料。里面的重中之重是在吉林省靖宇县设立的扶贫助学基金。杨靖宇,著名的抗日英雄,当日寇的铁蹄肆意践踏我东北大好河山之时,杨靖宇将军组织武装,同日本帝国主义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他率领人民军在深山丛林间南征北战,让敌人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闻风而丧胆。当他英勇牺牲后,残无人道的日本鬼子用刺刀剖开他的肠胃,发现里面只有少量的棉絮和草根。那些革命先烈以他们的血肉之躯造就了新中国,但他们生活、斗争、牺牲的地方却依旧贫穷而落后。以杨靖宇将军的名字命名的靖宇县至今还是国家级贫困县。那里好多革命先烈的后代还在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最苦的是那些孩子们,连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都还非常困难。法学院律师学院学生会用了整整十二副宣传板刊登了120名特困生的生活简介,号召同学们与他们结成对子,每个学期资助他们一百元钱,帮助他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 寒冬腊月,同学们来往于宿舍和教学楼都是步履匆匆,但好多人却流连在这里。我和吴宇认真地看着宣传板上的内容,每个苦命的孩子都有一段让人心酸的故事。看着看着,我觉得自己如今能够漫步大学校园,即使依旧一无所有,但同那些孩子相比我已然是莫大的幸福。而他们现在还在同命运做着不懈的斗争,我想到了一年前,属于我的那段风风雨雨。 其中一个孩子的故事和我是如此的相似,甚至比我更为凄凉:她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开车搞运输,母亲在学校做教师。噩梦总是来的很突然,父亲在一次远程运输中,客死他乡。父亲的死不但没有给家里带来任何补偿,反而要支付对方巨额的赔偿金。一个幸福的家庭在瞬间彻底崩溃,妈妈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垮下了,在父亲去世半年后永远地离开了她。那一年,她只有8岁,却经历了两次生离死别,习惯于在父母灵柩前放声大哭。在后来的日子中,她随着姥姥生活,但在她10岁时,姥姥收割庄稼时摔了一交,倒在地上竟然再也没有醒来。她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孤儿。此时,她的眼睛里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了。后来她被一位从未见过的远房姑姑收留了。姑姑对她很好,但姑姑家同样贫穷。这个孩子很争气,从进入学校那天起,年年在学校考第一。一个乡村学校的学生,一个柔弱无力的女娃娃,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吉林省三好学生的优秀称号。 她的名字叫谢婷婷。 她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在漫天飞雪的季节,她也许会步履蹒跚地跋涉在上学的路上,藏在口袋里的双手早被寒风吹的伤痕累累。在地冻天寒的夜晚,她也许会凌晨就起床,用冰凉的湿毛巾擦一擦脸,然后继续自己艰辛的求学历程。她上课也许会偶尔走神,那一定是她在幻想着自己的未来,无论多大的压力都无法将她击倒,在脆弱的外表下面,她有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有着一颗无比坚强的心。 宣传板中间有张桌子,两个同学坐在里面负责收钱。他们没有戴手套,在北风中瑟瑟发抖。我想走过去,又觉得脚步沉重,我多么想帮帮这个可怜而又可敬的孩子啊,可是我现在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我六神无主地站在那里,内心极度矛盾,以前上学过程所有的艰辛都涌上心头,特别是在购物中心楼下彻夜苦读的场景历历在目。一阵冷风吹过,头顶松枝上落下一团积雪,正好砸在我脸上,冰凉刺骨。我似乎突然清醒了,下定决心走了过去,从怀里掏出那1000元钱,小心地在里面抽出一张,递给他们。一个同学收钱,另一个同学问我道:“你叫什么名字?”我说:“林海。”她继续问我道:“你准备资助哪个孩子呢?”我说:“谢婷婷吧。”小姑娘充满歉意地对我说:“不好意思,已经有人资助她了,你能换一个对象吗?”我想了一下说:“这一百块钱就送给她吧,因为我也不知道究竟能资助她到什么时候。”小姑娘看我一眼,没有说话,默默地把我的名字记录下来。 我向着宿舍的方向走去,吴宇跟上来说:“海哥,也许以后我们有更多的机会!” 我没有说话,我知道吴宇说的机会是指将来我们有钱了可以帮助更多的孩子,但是如果现在我们不去做,那么宣传板上展出的孩子就有失学的危险。我只觉得心里阵阵难过,看着那些凄凉的故事,我总是把他们和我联系在一起,我真的不想看到他们辍学,就像我的弟弟,他的辍学对我来说是怎样一种心痛啊。我第一次想,如果我有很多很多钱那该多好啊,那样我就可以帮助天下所有苦命的孩子,不要让他们再走我们经过的道路,无论如何他们都还只是个孩子,他们应该有一个快乐而阳光的童年,那种艰辛的生活对他们来说真的是太苦,太苦了。 很快到了周末,因为要去月坛广场卖书,我很早便起床,同老板交接完毕走出网吧。地面上布满了厚厚的冰层,午时融化的积雪在上面冲出一道道沟壑。通往前进广场的土路上是一排排简易住宅,里面闪烁着昏暗的亮光,那里住的都是做买卖的小贩。棚子外面一堆堆冻坏的水果,大清早就散发着阵阵腐烂的气味。我屏住呼吸,用手捂着耳朵,沿着光滑的路面跑会寝室。刚刚洗漱完就接到了刘月的电话。 她说:“你起来了啊,我还怕你睡过头呢!” 我说:“今天外面特冷,你不要出去了,在寝室好好休息吧。” 刘月说:“我早起来了,正准备到你楼下呢,快点出来吧,要多穿点衣服。” 我挂上电话,正好吴宇走了进来,他揉着惺忪的睡眼道:“不洗脸了,挣钱要紧啊。”说完,迷迷糊糊地跟在我后面。 我们走到楼下,刚出宿舍门,一股猛烈的寒风迎面扑来,其中夹杂的雪粒落在衣领里,遇到温热的肌肤,迅速融化,冰冷刺骨。我和吴宇缩着脖子,向七舍的方向张望,就看刘月裹着火红的羽绒服,顶着呼啸的北风,向我们这个方向跑来。 我们会合后,径直向月坛走去。那里已经搭好了摊位,细细的竹竿被铁丝捆在一起,笔直的一长排。我和吴宇挨着,他是五号,我是六号。刘月看着摊位,我和吴宇进萃文楼取书。我们选择了一些英语辅导教材和文学类作品,在光滑的地面上小心翼翼地把书运过去。一切准备就绪后,已经八点多了。 这次书市的组织者学人书店在长春范围内的高校做了大量的宣传,因此许多外校的同学也都慕名赶来。整个月坛广场热闹非凡,加上各类图书基本上都是三到五折,所以生意异常兴隆。我们三个人护着两个摊位,绰绰有余。刘月缩成一团,把脑袋藏在羽绒服的帽子里,只露出两只又黑又亮的眼睛,盯着往来的顾客。我和吴宇一边和人们讨价还价,一边相互传递图书,而刘月则负责收款。半天过去,她的钱包明显鼓了起来。 那一天,同学们问的最多的书就是痞子蔡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本书的定价应该是十四块多,而我们的进价是五块钱左右。一个戴着眼镜的瘦高个指我们摊位的书问:“《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多少钱?” 吴宇看了看他,不动声色地说:“十五。” 瘦高个一看定价,差点没把鼻子气歪了,愤怒地说:“你当我是傻子啊?” 吴宇陪着笑脸道:“就这一本贵,要不你看看别的?”瘦高个一甩袖子,气呼呼地走了。 我迷惑地看着吴宇,问道:“兄弟,你脑袋没毛病吧?是不是想钱想疯了?” 吴宇诡秘地说:“海哥,你没学过营销学,等一会儿你就看好吧。” 问此书的人的确很多,但都被吴宇的漫天要价吓跑了。 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一个娃娃脸,他也问:“《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多少钱?” 吴宇头都没抬,回答道:“十五。” 娃娃脸诚恳地询问道:“我买三本,按照定价卖给我成吗?” 吴宇故做玄虚地说:“就按我说的价格,你要再不买,书可就全卖光啦。” 娃娃脸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走开了。我看他的背影,又看看吴宇,叹了口气。 吴宇嘿嘿笑道:“海哥,放心,用不了多久他就会乖乖地回来。” 看着吴宇那信心百倍的架势,我还真有点相信他了。果然,没一会儿,娃娃脸小跑着赶过来,对我们说:“给我来五本。”说完,打开钱包,从里面掏出一百元钱。 我看着他接过书美滋滋地走开了,而吴宇站在旁边洋洋自得,心里说不出的困惑。吴宇则举起一本书,使劲儿地挥舞着,同时大声宣布道:“《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十五一本,欢迎选购,数量有限,售完为止。”说来也怪,随着他的呼声,四面八方的人群向我们涌来,将我们狭小的摊位挤了个水泄不通,无数只攥着钱的手伸向我们,眼神里充满了渴望。吴宇麻利地撕开摊位下面的纸包,厚厚一摞带着印刷芳香的图书被他搬了上来。我们三人紧着忙活,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竟然卖出了整整一百本。 我充满疑问地问吴宇:“这是什么书啊?怎么会这么火暴?简直不可思议。”吴宇解释道:“这是当今最红火的网络小说,早上我们搬书时,我发现全部书市一共才一百五十本,我递给你一包,自己拿了一包。当我在回去拿时,剩余的那一包已经被人拿走了。为什么我不肯便宜卖?是因为此货可居啊!当那五十本卖光后,咱们这一百本就显得弥足珍贵了。你想想,如果是你,你是愿意多花一块钱在这里买,还是愿意在这么冷的天去城里的书店买呢?” 吴宇说着,掩饰不住眉头的喜悦,手舞足蹈地说:“今天我们发财了,算一算,一本净赚十块,一百本就是一千块啊。海哥,整整一千块啊!” 我看着他,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刘月站在一边快乐地数着手中的钱,无比兴奋。以刘月的生长环境,即使是十倍于此的金钱也不会让她如此心动。只是这些钱,是我们用辛勤的汗水挣来的,在这样一个滴水成冰的日子里,在别人都躲在寝室睡大觉的周末,我们冒着凛冽的寒风,通过我们自己的劳动彰显了我们的价值。对于我和吴宇而言,钱便是钱本身,而对于刘月,钱最主要是她能力的一种体现。或者,在里面有些许对我的关心吧,当我正注视着她时,她也抬起头看我,在与我的目光对视的一刹那,她脸颊腾起一片红云,头迅速垂了下去。也许,我早就应该把刘月当成我最好的朋友,在和我交往的过程中,她关切的眼神无所不在地笼罩着我。只是她的目光过于犀利,让我看了不由自主地想回避。也许每个人都想走向前台,但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因为贫困而成为万人瞩目的焦点。和我吴宇一样,想过上那种最为普通的生活,我们也想有自己的生活空间,那种过度的关心反而更会让我们不敢接近。也许,我更应该去了解刘月,毕竟她是这个世界上一心想对我好的人。 时至中午,我们劝说刘月先去食堂吃饭。她却瞪大眼睛说:“我才不吃呢,我要等你们晚上请我吃饭!” 吴宇一边整理书籍一边笑着说:“好啊,好啊,晚上我们请你吃火锅,这么冷的天涮上二斤羊肉,再爽不过了。” 刘月兴奋地说:“一言为定,一言为定哦!” 午饭过后,书市里的人更多了,简直就是接踵磨肩啊。只是天空灰蒙蒙的,冷风变的逾加猛烈了。我的手露在外面,被冻的青一块紫一块,甚至在触摸书本的时候已然失去了知觉。就在书市如火如荼的之际,天空阴的更沉了。擦着地面扑来的北风席卷着积雪疯狂地向人们展开进攻。摊位上的图书被吹的页面散开,七零八落地掉在地上。一阵狂风袭来,那些扎的不够牢固的摊位轰然倒塌,上面的图书散落在雪地里。风越刮越大,摊位一个接一个地倒了下来。我们的摊位也在狂风中猛烈地摇摆,我和吴宇拼命地扶住那些支撑的竹竿。上面的书开始散落到地上,在这场混乱的局面中一些人开始去拾地上的图书,再后来,伴着漫天飞舞的大雪,甚至有人开始同卖书者去生抢散落在地上的书籍。我们的摊位也难逃厄运,看着一本本掉在地上的图书被人捡走,看着那些人飞快地消失在拥挤的人群中,我们心急如焚。可是我和吴宇却腾不出手来,因为我们知道,万一我们的摊位倒塌,那么上面所有的图书都会散落地面,那种损失真的太可怕了。 刘月像个孩子似的急的团团转,最后,她弯下腰,在杂乱的人群中去拾拣失落的图书。她摘下手套,与那些又高又壮的男生一起争抢。她被挤倒在地,衣服上粘满了积雪和泥污。她用一种几乎哭腔的语气向人们企求着:“书是我们的,把它们给我们吧。”可是,没有人去理会她,任凭她赤裸的双手暴露在冰天雪地之中。我焦急地对她喊道:“刘月,不要再拣了,不要再拣了。”她爬起来,站在雪地里,无奈地看着我,眼泪流了出来,在脸颊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冰。 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像经历了一场噩梦。人群终于散尽,但脚下的积雪已经有十多公分。地面上一片狼籍,凌乱的图书散落一地,上面印着一个个硕大的脚印。我茫然地看着周围,书刊上掉下的纸页孤零零地在空中飞舞。一个瘦弱的女孩儿扑倒在地上,放声大哭,辛苦了一天,不但没有赚到钱,还要包赔书店大量的损失,怎么偏偏赶上这么一个倒霉的天气啊。我手上的力量一松,书摊随之倒地。吴宇匆忙把书拣起来,同其他承包摊位的同学一起把书向萃文楼运去。 我看着刘月,说不出来的感觉。她像一尊雕塑一样站在那里,雪花落在她的脸上,融化于她的眼泪中。她呆呆地看着我,突然从口袋里拿出钱包,踉跄扑过来要递给我。我急忙握住她的手,上面冻出了一个个通红的小疙瘩。我在地上抓起新鲜的雪花,用力地在她手上搓着搓着。她温顺地站在那里,眼泪再次涌了出来,不曾想此时此刻我自己也已然泪流满面。我转过身,想抹掉尚未流出的泪水,却意外地发现身边站着那个曾让我无比熟悉的身影,她不是吴宇,而是冬云! 一切都好像发生在梦幻中,而且是一个睡的沉沉的梦。在最不可思议的时刻最不可能出现的人却偏偏出现了,冬云站在那里,似乎已经注视我很久了。也许当她迈进吉林大学校门的那一瞬间就被月坛混乱的场面所吸引,或者,她很早就发现了我,只是不敢确定,所以选择在旁边默默地观望。当我与她对视时,她的眼神里顿时流露出兴奋的神采。 如果这是一个梦,那么我自己也已然沉浸在睡梦中。冬云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睁大眼睛,缤纷的雪片落在她的皮衣上,更显得她风姿绰约,恬静幽雅。我跑过来,高兴地不知说什么好。她始终对着我微笑,拔下一只耳机,塞进我的耳朵,传来的是刘德华的一首经典老歌《来生缘》,那雄浑的男低音夹杂着淡淡的忧伤,在我的耳边久久地回荡。 一首老歌也许会打开我们尘封已久的记忆,我忘记了眼前皑皑的白雪,似乎又回到了那个青山碧水的乡村。自习课上,冬云缠着我给她唱刘德华的新歌《来生缘》。我真的不会,但又不愿让她失望,于是承诺道:“三天内学会唱给你听。”回到家里,我天天收听电台的点歌节目,直到第三天晚上,在我的祈祷之下,收录机里终于传来了我期盼已久的声音。我赶紧把它录下来,家里那最原始的单卡收录机磁头已经磨的千疮百孔,放出来的声音如同绞了带子一样。一个晚上,我都在练习。弟弟从被窝里探出头,问我道:“大哥,那是什么歌啊,吱呀吱呀的,难听死了。”我关上录音机,跑过来对弟弟说:“我给你唱首歌吧。”弟弟一骨碌坐起来,兴奋地鼓掌道:“好啊,好啊。”我清了清喉咙,收敛笑容,开始演唱,特别是刻意地模仿了刘德华的颤音。没想到弟弟竟然听的入了迷。他傻乎乎地看着我,连声说:“好听,好听,再唱一遍。”我问道:“真的好听吗?”弟弟睁大眼睛说:“是啊,是啊,还想再听呢。”我呵呵笑着,爬上炕,把弟弟的脑袋塞进被窝里,说道:“听什么听,快去睡觉。”弟弟还要挣扎,但被我使劲儿按住,他反抗了一会儿,最终乖乖地睡着了。第二天下午放学,我和冬云来到了校园前面的高地。那有一片果园,果树刚刚长成,上面挂着稀疏的果子。我和冬云坐在草地上,她眯着眼睛,把头垂在膝盖上,像一只庸懒的小老鼠。我背对着她,轻轻地唱着那首歌……一曲完毕,没想到冬云和弟弟一样兴奋不已,她扭过头来,对我说:“再唱一遍。”我一遍一遍地唱着,她一遍一遍地听着,直到天空渐渐暗了下来。我们走下高地,各自回家。 如果说这也是浪漫,那么浪漫的日子简直可以说是信手拈来。同冬云在一起,总会让我觉得轻松而温馨,那种快乐的感觉来自内心世界,不需要任何的修饰与雕琢。就像此时我站在冬云旁边,忘记了漫天飞舞的大雪,也忘记了零下二十多度的低温。我们相对无言,但都从对方的目光里读出了那份关切的眼神。 我激动地问:“你怎么会来到长春?” 冬云说:“给你打了一千个电话,却没收到你一个回音,于是想来看看你在忙些什么。” 我愕然,原来以前那些电话真的是冬云打来的。我又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电话?” 冬云淡然道:“如果你想找一个人,走遍天涯海角也会找到他。” 我无语,在冬云的口气里我感到了深深的责备。 刘月注视我们良久,吴宇收拾完书也跑了过来,满头大汗,他催我们道:“海哥,到楼里吧,小心把两位女士冻坏了。” 我如梦方醒,招呼她们走进萃文楼。吴宇问冬云道:“你是哪个院的,好像没见过你啊。” 冬云摘下耳机说:“我不是吉大的,我是北师大的。” 吴宇又问:“东北师大吗?” 冬云微笑着说:“北京师大。” 吴宇听了,很吃惊,用一种异样的眼神注视着我,刘月也是相同的表情。 我忙解释道:“这是冬云,我最好的朋友,她在北师大读书,今天来学校看我,我原来都不知道。” 刘月走上来和冬云打招呼,我向冬云也做着同样的介绍。外面的雪越来越大,我们被困在楼里,肚子饿的呱呱叫。最后,吴宇实在忍不住了,他提议道:“我们出去吃饭吧。” 我问:“去哪里呢?” 吴宇说:“去学校外面的皓玉火锅店吧,我都要被冻僵了。” 我看了看两位女士,想征求一下她们的意见。冬云开口说:“我们去天都吧。” 吴宇愣了一下,天都大酒店位于吉林大学正门,是当时校园旁边唯一的一家高档酒店。如果不是冬云提出来,恐怕我和吴宇想都不敢去想。我犹豫一下,说:“是不是远了点?” 冬云说:“我就在那里住。” 刘月在一旁插嘴道:“那就去天都吧,正好把冬云送回住处。” 我们鼓足勇气,从温暖的教学楼冲进了鹅毛大雪中。北风呼啸,我们相互扶携着向天都走去。那个时候,萃文楼后面还很荒凉,覆盖上厚厚的雪层后反而显得异常壮观。也只有在东北才有那样奇美的景象,正如主席所书“千里冰封,万里雪飘”。脚下“咯吱咯吱”作响,眼前雪花飞舞,时不时地会落到我们嘴里。我们艰难地跋涉着,简直是在挑战自己身体的极限。不太遥远的路程,我们却走了将近一个小时。进了酒店的大门,方觉得温暖如春。头顶上的雪花迅速融化,把头发弄的湿漉漉的。我们相视而笑,大家都狼狈已极。 吴宇嚷嚷着吃火锅,我们围坐一团,转眼间就消灭了四斤羊肉。吴宇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而两个小姑娘却显得胃口不佳,冬云大概是不习惯火锅的口味吧,而刘月明显是忧心忡忡。我们当时都疏忽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刘月的手刚刚在雪地里冻伤,如今在火锅旁一烘烤,伤势迅速恶化。吃到最后,她甚至连筷子都握不住了,不知是热,还是痛,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淌下来,脸色异常难看。 我紧张地问:“怎么了?” 刘月痛苦地说:“我的手好疼。” 我抓过她的手一看,原来鼓起的地方都已变的暗红,让人看了触目惊心。我忙把她从椅子上拉起来,给她戴上手套,然后对冬云说:“你和吴宇先坐一会儿,我带刘月去医院,很快就回来。” 冬云站起身,关切地问:“严重吗?你先送刘月去医院吧。我现在吃好了,在楼上等你们,我的房间是1203。”说完,对着我们微微一笑,显得优雅而高傲。 吴宇紧吃两口,也站起来,对我说:“海哥,你留下陪冬云,我带刘月去医院。” 我看了看刘月,她的眼圈突然红了,一向男孩儿化的刘月今天竟然变的如此脆弱。 我嘱咐冬云好好休息,然后同吴宇、刘月重返那个冰雪世界。外面的雪已经盖过了脚背,走没一会儿,鞋子里一片冰凉。一向繁华的前进大街如今空空荡荡的,车辆稀少。我们走到学校正门时,刘月突然说:“吴宇,外面太冷了,你先回学校吧!”吴宇站在雪地里不知所措,他看了看我,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回去吧。”我们就此分别。 我对刘月说:“我们等一辆出租车吧。” 刘月固执地说:“不,我要走着去。” 我拦住她道:“太冷了,你的手会冻坏的。” 刘月不再说话,挣扎着往前走,雪花落在她脸上,显得那样冷酷。走着走着,也不知过了多久,前进医院已经模糊可见。突然,刘月停住脚步,她直勾勾地盯着我,身体在狂风暴雪中不停地摇摆。我机械地走近她,她猛地伏在我的肩头,放声大哭。在这样一个空旷的广场上,她的哭声随着寒风飘出很远。我没有一点准备,只好站在那里,任凭她哭泣。她的头剧烈地颤动,泪水打湿了我的肩头。暴风雪更加猛烈了,原本依稀可见的建筑物都被湮没在漫天飞雪中。渐渐地,我已经忘记了寒冷的滋味,整个身体慢慢地失去了知觉。我急忙把刘月扶起来,她的身体冰凉,声音有些沙哑,脸颊上的泪珠变成了冰花。我不顾一切地推着她往前走,沿着大概的方位奔往前进医院。 刘月似乎神智不清了,她断断续续地问:“林海,你喜欢冬云吗?” 我迈着蹒跚的脚步,大片大片的雪花打的我睁不开眼睛。我明白了好多,似乎就在今天,我的情感世界突然明朗起来,我已经是一个大人了,在某些事情上必须像个大人似的思考问题。我回答道:“你、吴宇、冬云都是我的好朋友。” 刘月的身体突然变的灼热,她开始语无伦次起来。她抽泣着说:“她肯定是你的女朋友,你在聚会的游戏中说了谎。”我心乱如麻,安慰她道:“我没有欺骗你,而且永远也不会欺骗你。”刘月的身体软软的,在我万般焦急之际,突然发现前进医院就在我们面前。进了医院,我把刘月推进急诊室。两位大夫经过紧张的忙碌后均陷入了沉思。我小心地问:“她手上的伤势严重吗?”一个大夫瞪了我一眼道:“什么手上的伤,整个人现在都有危险。”我吃了一惊,结结巴巴地问:“啊?那该怎么办?”大夫道:“两个人吵架了吧?你看你把她气的,现在这些小青年真是靠不住了,这么冷的天,你吵架也要挑个好日子吧。”听着大夫的数落,我真是有口难言。大夫又说:“这么冷的天,就不要让她回去了,住院吧。”我点点头,摸一下刘月的额头,炽热如火。我刚要去办理住院手续,刘月突然睁开眼睛,抓住我的手说:“林海,我不想在这儿住。”看着她难受的样子,我一阵难过,今天她遭受的所有苦难都是因为我啊。我拿下她的手说:“你先住下,等天气好了我送你回寝室。”她无力地点点头。 前进医院的条件比较简陋,但病房里同外面相比已然是天堂。医生给刘月开了几副药,在她手上也涂了药膏。她躺在床上,满脸倦容,却盯着我看个不停。我对她说:“先睡一会儿吧。”她却突然问我道:“你想去找冬云吗?”我沉默了,没想到这个女孩子的心是如此的敏感。刘月生气地说:“你去吧,反正我病成什么样子都不会有人管。”我看着她,觉得心痛不已,我轻轻地说:“我怎么会不管你呢,我会一直在这里陪着你的。”刘月听了,突然哭出声来。想她那样衣食无忧的孩子何时曾遭受过今天这样的遭遇啊。我轻声地安慰她,她止住悲声道:“你去看看冬云吧,但要早点回来,在这里我真的会害怕的。”我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劝她好好休息。也许她疲惫已极,倒在床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我蹑手蹑脚地走出病房,迎着漫天的大雪向回走去。我再次走进酒店时,全身没有一丝力气。我挣扎着坐上电梯,直接到了十二楼,来到1203房间,轻轻地敲打房门。敲了许久,里面没有一点动静。这时,一个漂亮的服务员走了过来,问道:“先生,请问您贵姓?”我回答道:“我姓林。”服务员微笑着说:“您要找的房客已经退房,不过她留了一封信给您。”说完,递给我一页精美的信封。我接过这封信,感觉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像是在睡梦中。打开这封信,里面只有一张薄薄的纸,上面是冬云那隽秀的笔迹,字不多,但我看了是那样的熟悉。她在里面说:“林海,也许我今天来的很突然,但我真的是特别想见到你。给你打了无数个电话也不见你的回音,我真的不想失去你这个童年的伙伴。这次来长春,我就是在追逐着一个在我头脑中形成已久的梦想,一个也许永远也实现不了的梦想。看到你一切都好我就知足了。以你顽强的生命力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你的明天会更好。本想在长春停留几天,但没想到初来乍到就赶上一场大雪,东北的冬天寒气逼人。恕我不辞而别,你应该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刘月。希望寒假在迁安能见到你,一同回顾共同走过的岁月,到那时,如果我叫你一声大哥,请千万不要感到意外!一直关注着你的人:冬云。” 读完这封信,我感到万般失落。我问服务员道:“她什么时候走的?”服务员道:“她刚走你就来了,前后就差两三分钟吧。”我一拍脑袋,痛恨自己在这里浪费这么多时间。我跑到楼梯旁,心急如焚,实在等不及电梯上来,沿着楼梯飞奔下去。我拼命地跑着,不知摔倒多少次,手被磕的鲜血淋漓,但我依旧狂奔不已。我想找到冬云,因为我还有好多好多话要和她说呢啊。我像疯子一样冲出酒店,在白茫茫的世界中苦苦地追寻着冬云的身影。大雪掩盖了她离去的足迹,我痛苦万状的奔跑着,突然,我发现前面停着一辆出租车,在门口站立的正是冬云!我开口大叫道:“等等我——”但我话音刚刚出口,车门“砰”的一声紧紧关上。我不顾一切地冲上去,但轻巧的捷达灵活地窜了出去。我蹲在雪地上,眼泪掉了出来,但我不甘放弃,我在街道旁不停地奔跑,希望能看到出租车,但一摸口袋,却身无分文,所有的钱都在刘月的钱包里。我彻底绝望了,站在厚厚的雪地里,充满悲情的仰天长啸。我没有目的地叫喊着,跌跌撞撞地向前进医院走去。没走几步,却发现一个摇摇欲坠的身影,刘月!,她不知什么时候也赶到这里。她面色绯红,气喘吁吁,所有的事情都堆积在一起,我几乎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我多么希望吴宇能在我身边,不需要帮我做什么,只要缓解一下我孤独的感觉也好啊。 我扶住刘月,她一下子瘫软在我的身上。碰巧的是这时来了一辆出租车,我把刘月搀到车里,指示司机向前进医院驶去。我们刚进医院,医生闻讯跑来,声色厉疾地吼道:“你们把医院当旅馆了,想来就来,想跑就跑?”刘月默不作声,眼睛里含着泪水。我愤怒地回应道:“你们连个病人都照看不好,还有脸说谁啊?如果她有个三长两短,我和你们没完。”医生见我怒气冲冲的样子,不再言语,将刘月送进病房,开始给她打点滴。 刘月沉沉睡去,她烧的厉害。我帮她盖好被子,她头发凌乱,脸色通红,嘴唇翕动,不知在说着什么。我无意间抬起头,已经晚上七点整。再有一个小时,长春驶往北京的T60列车就要开车了。我站起身,想去火车站,但又放心不下眼前的病人。我焦躁地在病房前踱步。医生看了,跑过来说:“小伙子,你不要着急,你女朋友的病情不算严重,不会有什么危险的。”我盯着她问道:“你确定吗?”她肯定地点点头。 我提着的心终于放下来。我跑出医院,站在前进大街上,等了许久才过来一辆出租车。我跳上去,直奔火车站。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出租车花了三倍于平常的时间才赶到车站。我买完站台票,冲进去,只有五分钟火车就要开动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在里面找着,可我又能找到什么呢?天色昏暗,大雪纷飞,三五步外就已模糊一片。我绝望地走着,车门已经关闭了,鸣笛声响起,火车缓慢地开动。我注视着火车驶出我的视野,消失在洁白的世界中。我情绪低落到了极点,走出车站,顶着风雪走回前进医院。在这样一个天气里,两条腿比汽车的四个轮胎也慢不了多少。晚上十一点钟,我回到医院,刘月依然在昏睡中。 此时的冬云正坐在急驰的列车上,她一夜无眠,进入大学后的种种场景再次浮现在她面前。 幸运的人总是很幸运,冬云的大学简直就是一帆风顺。就说军训吧,别的同学都苦不堪言,惟独冬云显得精力充沛。最初教官想选个班长,把班里所有的男同学都拉出来,依次喊口号,竟然没有一个让他满意的。最后,一个文弱的小姑娘站出来,说:“我试试吧。”好多男生都掩面想笑,不成想她居然喊的有板有眼,让教官都刮目相看。他们谁又知道这个小姑娘在绿色军营中整整生活了十二年。她早就习惯了那里的一切,严明的纪律,顽强的作风,甚至当教官踢男生的屁股她都觉得习以为常,因为她爸爸就经常那样对待新兵。眼前的橄榄绿唤起了她对童年的回忆,她快乐地投入到这种带有军营气息的生活中去了。无论是站军姿还是走正步,她练起来一丝不苟,完成的总是那么优秀。开始的时候,有的同学以为她喜欢出风头,慢慢地,大家发现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发自肺腑的,都开始向她投来赞赏的目光。或许,她真的继承了爸爸某些军人的特质,在打实靶时,好多同学全部脱靶,当部分同学为自己打中一两枪而沾沾自喜时,冬云连打五枪,枪枪中靶,一时间在校园里传为美谈。后来在班委的选举中冬云理所当然的被选为团支书。当我们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总比在旧的环境下更容易改变角色。在不经意间,冬云开始了一种崭新的生活。她眼前的世界开阔起来,不仅是从一个小县城到了大都市,更主要的是她开始走向前台,在班里组织各项活动,以前所未有的激情投入到集体生活中来。 她一直是很快乐的,直到有一天她在乒乓球场上遇到了那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儿。 她并不是他的对手,但她却深深地打动了他。他其貌不扬,但很有才华。两个人曾在辩论赛场上针锋相对,但彼此事后都被对方的才华所征服。慢慢的,彼此熟悉了,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也正是因为无话不谈,两个人的交往直接面临着考验。 一个深秋的季节,在校园的一片小树林中,他很认真地对冬云说:“我喜欢你,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表达的如此露骨,一点也不含蓄,一点也不浪漫,甚至有点咄咄逼人。冬云的回答同样干脆:“我也很欣赏你,但从来没想过永远和你在一起。”他不依不饶地说:“你现在就可以想一想。”冬云反问道:“你希望这样吗?”他固执地点点头。冬云毫不退让地说:“那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并不想永远和你在一起。”他的脸色变的苍白,但依旧很绅士地和冬云挥手告别,快步消失在茂密的丛林中。 他消失了,消失的那么干脆,让冬云都觉得有些许的失落。 直到有一天,他独自一人在外面喝多了酒,在路边吐的死去活来,却一直默默地念着冬云的名字。冬云正好在路边经过,发现他是那样的狼狈,想扶他回学校。谁知他一见冬云立即清醒起来,他苦苦地哀求冬云忘掉他酒后的丑态。冬云看着他痛苦的表情,含着眼泪答应了,同时被他真挚的感情深深打动。 冬云心里在想着一个人,那个人早已深入她的骨髓,融入到她的生命。但她对他的感情是那样的复杂,亲情、友情、爱情,说不清楚,或者是兼而有之。也许是彼此太熟悉了,交往成了一种惯性,除了自己的父母,她只愿由他来照顾自己的一生。无论他有多么的清贫,在她的脑海中,他都像初中时的他那样阳光。她始终认为他是最优秀的,唯一让她困惑的是他对她的感情。眼前的他同记忆中的他经常同时浮现在她眼前,似乎在一夜之间,这种情感上的重大抉择就摆在了面前。毫无疑问,记忆中的他的地位是其他人无法动摇的。 她给记忆中的他打了无数个电话,却没有一个回音,这让她极度失落。在一个漫天飞雪的季节,眼前的他让她一次又一次的感动,她甚至抵御不住他一轮又一轮的攻击,她开始相信他同样能带给她幸福。当一个深夜,北京下起了入冬以来第一场大雪,他在她面前落泪了。他用一种企求的口吻说:“我真的很无奈,我不想表现的如此懦弱,但我现在真的无法把握自己的幸福,它完全掌控在你手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风格,而冬云最受不得这种真情告白。她完全动摇了,最终,她决定去一次长春,然后回来做出最终抉择。 而从长春归来,冬云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去之前,她曾发誓要做出最终抉择,但回来后,她只是泪流满面。她无法拒绝眼前这个执着的男孩儿,但又无法摆脱那个记忆深处那个伴她多年的影子。那场大雪由北京下到了长春,带给她的同是冰凉刺骨的感觉。她有意地回避眼前这个男孩儿,但他每天都固执地守侯在自习室旁。一个夜晚,她坦然地告诉他:“你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男孩儿,忘掉我吧,你会遇到一个比我更适合你的女孩儿。”他却充满幽怨地说:“没有比你更适合我的人。”冬云难过地说:“可是我的心中却在想着一个人。”他听了,非常沮丧,转而变的异常愤怒,拼命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冬云上前拦他的一刹那被他紧紧地搂在怀里。冬云使劲儿地挣扎,他却死死地抱住不放,直到冬云耗尽了所有的力气,瘫软在他的肩头。他轻轻地在她耳边道:“相信我,我会用一生的时间去给你创造幸福,我也会用一生的时间等你忘掉过去,单单记住我自己。”冬云听了,潸然泪下。 元旦那一天,班里同学彻夜狂欢。清晨,当我们走出酒店时,外面风大雪急,我们奔跑着回到学校。刚走进二楼,就听到我们寝室电话“铃铃”做响。柴一帆打开门,扑了过去,拿起话筒,却很失望地对我说:“林海,找你的。” 我的心一颤,真的有一种感觉在提醒我,一定是冬云。我抓住话筒,急切地问:“是冬云吗?” 果然,就是那个让我一生无法释怀的声音,此时此刻却显得万般疲惫。冬云说:“林海,我已经找了你一整夜了。” 我说:“元旦,我们班联欢了。” 冬云沉默不语。我问道:“你们那里没有节目吗?” 冬云说:“圣诞的时候大家聚了一次,现在都忙着考试呢。你们元旦还联欢,让我想起了以前上学时的新年联欢晚会。” 我急忙说:“就是啊,同以前的一样。” 冬云再度沉默,突然又说:“物是人非,岁月无情。” 我无语,今天的冬云似乎满腹心事。沉默中,时光慢慢地流淌,冬云道:“林海,昨天晚上玩的开心吗?刘月现在还好吗?” 我说:“挺热闹的。”我没有提刘月,她在医院躺了三天,此时身体早已恢复正常。 冬云又说:“昨天晚上,我在酒吧听了一夜的歌,刘德华的《来生缘》,我发现你唱的比他唱的还要好听,他老是走调,颤音也不如你把握的好。” 我听了,想哭,又想笑,不知为什么,这个电话让我觉得如此心痛。我说:“人家是原唱,怎么会存在走调问题,走调的是我才对啊。” 冬云说:“在东北,你要注意身体,无论什么时候,身体都是最重要的啊。” 我说:“你也是。” 冬云话题一中,在我毫无准备地情况下说:“林海,我现在已经有男朋友了。” 我的表情一下凝固了,纵然这种结果在我的脑海中无数次地浮现,但当它真的转变为现实时,我还是觉得无法接受。我不敢说话,因为我知道只要自己一开口眼泪就会源源不断地掉下来。我沉默着,沉默着,想让自己波澜起伏的内心世界能变的略微平和些。渐渐地,我的手开始颤抖,以至于后来带动着我的心都在颤抖。 冬云开口了,她说:“以后我就叫你大哥吧,那样我就永远不会失去你。” 眼泪终于还是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我捂住话筒,不想让冬云听到我的抽泣声。我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缓缓地说:“我不想做你的大哥,我就是林海。” 突然,冬云在电话那头哭了起来,哭的是那样伤心。她什么都不说,伴随着她的哭声,我泪流满面。最后,她止住悲声,重归于坚强道:“大哥,我从来没有让自己向现在这样脆弱过,从今天起,我会重新变的坚强。”此时,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了解冬云,刚才她的泪水把以前所有的回忆都压在了心底,也许,从挂上电话的那一刹那间,我就注定要永远地失去了冬云。想一想,我们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无话不谈,我再度泪如雨下。理不清我自己的情感,但我注定要失去这段缘分。我努力让自己变的坚强些,说:“你永远都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祝你一生平安!” 我一直提醒自己要坚强的生活,而如今我发现自己在情感世界里是如此的懦弱。许多问题并不是我弄不明白,而是我根本就没有勇气去把它弄明白。冬云已然不是一个具体的形象,她已经融合了我太多的梦想,我一直在努力,一直在拼搏,一直在追寻我儿时的梦想,可是,我却始终没有勇气去面对现实的生活。我渴望长大,却奢望在情感的世界永远停留在童年。我不要长大,冬云也不要长大,我多么希望她永远躲在我身后,就像我的小妹妹,但永远都不要把这声“哥哥”叫出口啊。我始终高昂着头,在我最困难的时刻我一如既往地保持着自己做人的尊严,但在冬云面前,我原来是如此的自卑,我甚至从未想过能否长久地和她生活在一起,直到她心有所属时我才感到心痛不已。没有什么障碍,最大的障碍来自我的心头。也许当我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已经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在我毕业之后,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我重拾起童年的自信,开始热情百倍地投入到工作中来。但在当时,在我大一那段困难的日子里,我是那样的迷茫,每天都在为吃饭而忧虑,每天都在为家人而担心,我惊恐万状地活着,根本看不到明天的希望。也许惠岩叔叔在我家的那句话深深地伤害了我的自尊,正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时至今日,我真正失去了冬云,我才感到莫大的悔恨,我才真正明白冬云在我心中是多么的与众不同。我什么都不能说了,只能送上发自内心的祝福,她会有她的生活,而她的生活注定是要五彩斑斓,而我,只是她生命中的匆匆过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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