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严薇)08年公路养路费开征了。从下周二起,珠海牌照车辆需到各个征稽所办理。如在12月11日至2008年4月10日内缴交全年公路规费的,将按10个月计征。而对跨省行驶的车辆,则须在2008年1月10日前缴纳公路规费。
昨日,记者从市公路局了解到,根据财政部、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58号),2008年度公路规费将于本月11日开始征收,收费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与手扶拖拉机。“在12月11日至2008年4月10日内缴交全年公路规费的,将得到一定优惠,按10个月计征。”但如果跨省行驶的车辆,则须在2008年1月10日前缴纳公路规费(查询网址:http://zhgl.gdcd.gov.cn)。
公路局表示,将对各种逃缴、拖欠公路规费的行为,依法追缴和处罚。如果超过这个规定期限缴交养路费的,“按12个月计征,并收取滞纳金。”由于行政车辆与特殊车辆可办理减免征手续,这部分车辆,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因为一旦逾期“须补费后方可办理相应的减免征手续”。
为方便市民办理汽车缴费业务,公路局表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存折、银行卡)以及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均可办理业务。同时,全市各邮政营业厅也可委托办理缴费业务。车主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和足额的存折或银行卡,凭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就近征稽所就可办理。而摩托车、手扶拖拉机车主则需到各征稽所开具缴款单后,到商业银行缴款,再凭银行回执当天回征稽所开具专用发票办理。
收费标准
非营运客车:200元/月吨
营运客车:200元/月吨,外加60元/座客运附加费
货运车辆:170元/月吨
摩托车:17元/月台
手扶拖拉机:68元/月台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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