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是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现根据广州市政府批复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运政协管员,协助运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管理好道路运输行业营运秩序。
一、招聘形式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从事过保安工作者优先。
(二)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五)裸眼视力4.6以上,身高1.68米以上。
(六)会听、说普通话和粤语。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1月8日至10日共3天。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一楼大堂;联系电话:86010072、8601013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四、工资待遇
工资总额19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需支付的社保经费),食宿自理。
五、工作方式
运政协管员采用户外作业的方式,协助运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登陆广州交通信息网http://www.gzjt.gov.cn查询)。
七、招聘程序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1.5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考生经笔试、体检、面试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由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与被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
以上由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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