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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建筑企业违规最长一年不得招投标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8-6-23 21:31  作者: 网友搜集  来源: 路桥吾爱搜集  查看: 599次 评论: 0条 好评: 0分

    城市规划网(upla.cn)6月16日消息:苏州市建设局日前出台《苏州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实施意见》,规定建筑企业如在施工现场违规被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个月至1年内不得参与建筑市场招投标。

    据了解,一些建筑企业在参加招投标时百般承诺,一旦中标成功进行施工时,却屡次违规。随着《苏州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实施意见》的出台,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违规行为,将与建筑市场招投标相挂钩,并作为企业的诚信档案记录在案。

    该意见规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被市级以上建筑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监,自通报批评之日起3个月内,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中应不予选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涉及违法的,依法进行处理;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监,依据事故等级,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别在6个月、9个月和1年内,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中应不予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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