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婧)楼市持续低迷,土地市场也随之冷清。昨日,广州市今年首次推出的两宗烂尾地出让不尽如人意,挂牌出让的荔湾区西塱村大梪口地段广中公路西侧的商业金融用地因无人报价竞价而流拍,受越秀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出让的南堤二马路36-40号地块由广州市共青河贸易有限公司以底价1.42亿元拍得。
南堤地块“重出江湖”
南堤二马路36-40号商住综合楼、商住楼地块此次为“重出江湖”,2006年年底曾经与另外8宗地块进行出让预告,但因已购买其预售住宅的业主们表示,2006年年底公布的拍卖方案根本无法补偿已购房业主的损失,为了保住“江景房”,准业主们四处奔走表示反对。为此,市国土房管局考虑到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重新设计了处置方案并上报。
而此次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拍卖公告保护了小业主利益,明确竞得人须解决已办理合同登记(113宗,签约总建筑面积13463.22平方米)的小业主收楼入住安置问题。这意味着小业主将可住回“江景楼”。拍卖主持人昨日介绍,越秀区南堤二马路地块,无论商业氛围还是交通环境在广州都属黄金地段。该地块临近珠江、海珠广场。除用地范围内南侧用地上有一栋已封顶的在建工程,还可建一栋建筑面积不超过18000平方米的商住楼。该地块大概还有3万平方米可售,且为南向望江楼盘,三面望江。
400多套一线江景房
据悉,该用地面积为5826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3913.7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有业主表示,第一期已建好封顶的楼,已大部分做好间隔,有400多套可望一线江景房。拍卖主持人表示,如果顺利,该项目1年内可以售楼。该地块有两家公司竞买:广州市共青河贸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致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但昨日最终仅共青河举牌一次应价,地块以底价1.42亿元成交。
网友建议按地块面积大小区分闲置时限
本报讯 (记者李婧)闲置土地处置一直以来备受关注,加之近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示了《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新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举行的闲置地处置在线交流吸引了诸多市民和开发商关注。就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一年内动工建设,网友提出了异议,认为不适宜“一刀切”。对此,市国土房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会充分考虑网友建议,目前已与有关部门研究分类设置更合理的动工开发时限。
各种报建需许多时间
对于闲置土地的界定时限,网友“ena”结合自身经验表达了意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动工建设,涉及的审批部门有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建委以及消防、人防、环保、卫生防疫、市政、水务、供水、供电等,每个部门都一套报建程序和审批工作天数,要在一年内完成几乎是不可能。特别是大型的开发项目或起高层的建筑项目,技术审定的环节会更多,有的还要过市规委的审查。所以首先是政府部门做得到在一年内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同时,这位网友表示,“不动产的使用年限一般超过70年,从建筑的外形,使用功能乃至结构不可不精心设计,要求开发项目在一年内动工,完全忽略了设计过程所需要的时间,此外,开发商从市场调研到战略决策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可以说,大多数的开发项目都会由于一年内不能动工而沦为‘闲置用地’,虽然根据《办法》第十七条,可以申请延期,但既然大多数项目都成为闲置用地,又大多数获批准延期,这样的规定,还有什么实际意义”。
规划审批耗时最长
为此,该网友建议,对闲置土地的认定,首先要按土地面积分为若干档次,例如以5000平方米为一档,每增大5000平方米开工期限可延长1年或更长,“总之不能搞‘一刀切’”。其次,规划审批是开发的关键环节,耗费时间也最长,对闲置用地的认定应考虑总体规划调整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所需的时间,建议可限定在取得土地后一年内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再限定在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许可后一年内动工。
对此,市国土房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修订《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过程中会充分考虑网友建议,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使《办法》的规定更加符合广州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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