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49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据新华社电 审计署5日发布2008年第7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这49个部门单位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原信息产业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原环保总局、原建设部、原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海洋局、国家邮政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
审计发现上述部门单位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均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审计署均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提出了整改建议。上述部门单位也表示,将认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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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交通部挪用8000余万建楼
2005年至2007年,原交通部未经发展改革委批准,在其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已有办公楼情况下,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为其建设办公楼。2005年,公路科学研究所将计划投资规模为9996万元(其中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的办公楼项目,分拆为科研管理综合业务用房和公路智能运输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综合业务用房两个项目立项,每个项目投资额均为4998万元,经原交通部批准后于2006年开工建设,截至审计时已封顶。
税务总局新办公楼未经批准
截至2007年底,财政部批复并拨付税务总局新建办公楼基本建设项目预算资金3亿元,但该项目未经批准立项,税务总局用于项目前期费用支出129.4万元,自行调整项目预算1600万元用于湖北省巴东县国家税务局搬迁。截至审计时,该项目立项仍未获批准,加之受拆迁改造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难以在原建设地点继续建设,新建设地点又未确定,造成2.98亿元财政资金闲置。
国开行违规发放贷款91.04亿元
本次审计共发现开行违规发放贷款问题金额91.04亿元,主要是违规将信贷资金投入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国家限制发展产业及领域。如2005年12月至2006年底,开行山西省分行与一家商业银行合作向某公司发放表外联合贷款10亿元,其中因开行审查不到位,有1.1亿元被挪用于向发生矿难而被有关主管部门勒令停产整顿的小煤矿的投资;2005年至2006年,开行云南省分行向违反国家产业投资政策、土地审批程序的两家钢铁公司累计发放软贷款6亿元。
水利部部分单位用假发票套现500万
珠江水利委员会机关、珠委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等7个单位以虚开会议费发票的方式套取现金221.41万元,用于项目评审会议专家评审费、咨询费、奖金、旅游等开支;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所属企业,利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216万元,其中138.50万元已向该中心职工发放;2006年5月,黄河水利委员会所属河南江河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套取移民资金39.40万元,其中29.10万元已用于发放该公司人员工资等,10.30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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