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面对各界对“国十条”确定的四万亿投资能否真正用于民生的疑虑,日前,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表示,对今年新增1000亿元投资的实施情况,中央将派联合检查组,分赴各省,驻点数月,全程监控,确保用之于民。
如此罕见的庞大公共支出计划,其承载的使命为历史所少见,关系经济转型的大局和亿万百姓的福祉。在现实语境下,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量,往往会追求“短、平、快”,而舍弃短期难以见效的民生工程等“硬骨头”,在公共投资方面故意“张冠李戴”,舍民生而求政绩。以1998年为例,积极的财政政策帮助中国改变了高速公路严重匮乏的状况,但工程完工,却先后有28个省市的交通厅长落马,同时这期间也出现了一些豆腐渣工程和挪用项目资金的政绩工程。
因而,如果没有一个确保资金安全的制度和可以有效监管的项目操作流程,一些民生工程的“变脸”很难避免。就公共选择的视角而言,地方政府官员的这种做法,也符合“理性预期”的基本逻辑。这样,“国十条”成败的关键就不再是资金匮乏问题,而是在公共治理的有效性尚待完善的行政框架下,如何建立和落实一套足以确保资金安全的制度体系,“对冲”某些官员和利益集团的“逆向选择”,确保经济转型和民生工程的兑现,显得十分迫切。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阐述了五项强力措施,保证1000亿资金能够用之于民,包括:中央和地方成立扩大内需的协调工作机构;制定缜密方案,明确资金投向、原则、分工和责任以及工作程序;要求所有项目严格遵循建设程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要求严格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等管理程序;特别是,成立联合检查组派驻各地进行全程的监控。
毫无疑问,这些措施无疑非常重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五项举措并不是什么全新的制度方案,此前还是有人逃脱制度约束,导致了项目的走形和腐败现象。而且,相对于总额高达四万亿的全局计划,1000亿的新增投资只是试水之举,或许,这1000亿可以做到全程跟踪,派人蹲守,但按这样的方式去监督四万亿的投资,能否保证监督的质量呢。
4万亿的投资不仅仅是对资金流向的监管,更是对相关部门行为模式和政府文化的高质量诉求。现有的监管措施显然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还需要一个完整的框架体系;二是将监督的主体限于政府内部,还需要公开透明的运转流程;三是缺乏民众积极参与的“公共过程”,仅仅依靠几个部门的监督,仅仅依靠“人盯人”的贴身防守,恐怕难以应付如此庞大的公共支出的安全。
因此,“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方针也应体现在对项目的监管层面。相关部门不仅仅要连夜审批项目,把钱花出去,更要尽快为资金安全设计一整套制度体系。目前最紧要的有两方面:一是必须把与4万亿投资相应的制度建设的作业正式提上日程,并且具有令出必行的紧迫和威严。另一方面,在项目审批和决策的过程中必须体现“开放精神”,不能关起门来搞审批。阳光透明,公开操作,让媒体和普通民众参与公共政策细节的讨论,在相关部委的网站或媒体上公示项目的审批,都是现行政治框架下行之有效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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