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年侦破167宗交通肇事逃逸案
32名肇事逃逸司机终身禁驾
【本报讯】(记者沈小妮实习生练苏丹通讯员宋学德)32名在重大交通事故中逃逸的司机被终身禁止驾驶,并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今年我市加大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力度,近3年共侦破167宗交通肇事逃逸案。
在昨日举行的市交警局新闻发布会上,市交警局副局长马增雄介绍说,由于部分驾驶员法律观念淡薄和社会道德缺失,导致我市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逐年增加。市交警局近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大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力度,近3年共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167宗,并协助外地交警部门侦破重大逃逸案56宗,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破案率逐年上升。
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法院已对发生在我市的死亡交通事故肇事后逃逸的32名犯罪人员依法判定终生禁驾并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其中2名是深圳市户籍),同时,我市还有7名司机因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被全国其他城市法院判定为终身禁驾。此外,还有一批将被注销驾驶证的案件正在侦办中。
有关人士透露,实际上,很多逃逸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原本在事故中只承担部分责任或不承担责任,但由于逃逸则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还要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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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宗事故造成五人死亡
一宗事故两名司机逃逸
2006年9月9日5时40分,陈某驾粤Z/FB57港号牵引车沿皇岗路由北往南行驶,在福华新村路段,牵引车撞上推着自行车的郑某。郑某和自行车被撞倒在地,粤Z/FB57港号车左前角又与道路中心隔离护栏碰撞。肇事后,陈某驾车逃逸。郑某及自行车被撞倒地后,又被粤B/W0683车碾压,该车由司机张某驾驶。张某随即驾粤B/W0683号车逃逸,造成郑某当场死亡。最终,陈某和张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两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驾驶假牌泥头车肇事逃逸
今年4月16日17时,欧某驾贵J/03883号(假牌)大型货车沿前海填土工程专用通道由北往南行驶至同乐村路段时,该车与同方向行驶的赣D/51123号大型作业车碰撞,赣D/51123号车受碰后车头又与在专用通道作业(已设置反光锥)的杨学林、张道碰撞,之后再与道路右侧护栏碰撞,造成杨学林、张道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欧某驾驶贵J/03883号(假牌)货车当场逃逸。经勘查和取证,欧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逃逸中又撞两车后再逃逸
今年3月10日23时45分,吴某酒后驾粤B/V6985号轻型货车沿梅坂大道由南往北行驶,在四季花城路段与由汪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碰撞,汪某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月23日死亡。事故后,吴某驾车逃逸。逃逸中,吴某驾车又与粤B/ME076客车迎面碰撞,然后再撞向粤B/58128号重型自卸货车。三次碰撞后,吴某依然没停车,继续驾车逃逸。3月11日0时,吴某驾车逃至坂田五和路工商所路口时,又撞上道路中间水泥护栏。最终,吴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刹车不灵肇事逃逸
今年4月20日4时50分,黄某驾驶制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粤B/J8720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深惠公路由西往东驶至横岗振业城路段时,车头右前角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自行车尾部碰撞,造成车主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自行车车主于当天死亡。事故发生后,黄某驾车逃逸。
经过勘查和取证,证实黄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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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肇事逃逸最高可奖2万
【本报讯】(记者沈小妮实习生练苏丹通讯员宋学德)昨日,市交警出台5项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措施及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举报奖励办法。5项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措施是:一是全力展开网上追逃;二是加大路面查缉力度;三是加强部门间协作;四是营造宣传舆论氛围;五是拓宽信息获取渠道。
据介绍,市交警局将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实行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人可采用信函、电话、上门反映等方式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地址: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交警局或各辖区交警大队,举报电话110、83162703,举报短信13560773322);也可登录市交警局网站http://www.stc.gov.cn/SZTraffic?Cop/举报。
交警部门接到举报并抓获逃逸人后通知举报人,举报人接通知后30日内凭有效证件或证明领取奖金。市民提供逃逸车辆的车号、车型或其他有利于侦破交通逃逸案件信息,协助交警破获财产损失案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破获伤人案件奖励2000元;破获造成一至两人死亡的重大逃逸案件奖励10000元;破获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重大逃逸案件奖励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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