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七个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交通部门获悉,筹备已久的东莞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8日将正式挂牌成立。据了解,该局整合了7个部门的执法职能,将集中行使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含高速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征稽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据介绍,新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共整合了东莞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局、公路桥建开发建设总公司、航道局、交通运输管理处、港务管理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等7个部门单位的执法职能,是东莞市交通局内设机构,副处级建制,并以市交通局名义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该局下设综合科、违章处理科、运政执法大队、港航执法大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和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各镇(街、松山湖)交通分局增挂“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牌。
东莞市交通部门表示,东莞交通已完成了从“瓶颈制约”向“基本适应”快速转变,正努力从“初级阶段”迈向“完善阶段”。而交通的综合化、一体化发展趋势,也要求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体制机制,交通管理体制也有必要进一步理顺。因此,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是大势所趋。而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一方面将有效分离许可、执法和监督职能,执法机构与许可机构之间既相互协作,又相互监督,充分保障了执法的公正性、合理性。另一方面也将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和力量。以往,各执法力量分散,各自为政,客观上造成了执法力量较弱、暴力抗法现象突出等问题。 (韩利)
(编辑:Wi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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