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园新村纪念馆片区要改造、民国建筑维护要加大、今年底前关闭小化工企业136家……为期一天半的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日召开。会议对《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自行车能否进地铁仍然是各方争议焦点。会议还对《加强梅园新村纪念馆文物保护和建设》等议案作了答复,并听取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08-2012年立法规划(草案)》等。
草案审议 折叠车能否有条件进地铁
昨天下午,人大对《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禁止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进地铁站乘车”依然是争议的焦点,多数委员认为,普通自行车体积太大,应禁止进站。对于体积较小的折叠自行车,可以有条件限制携带。
南京市交通规划研究所所长杨涛提出两个建议。一是有条件禁止方案,即禁止携带自行车,并通过在轨道车站同步建设小汽车、公共汽车、自行车等换乘设施,增加市民换乘途径,解决出行难题。比如,学习欧洲某些城市地铁的做法,在各个站点提供免费或低价自行车租借服务。二是有条件容许,即对非折叠自行车全面禁止,可折叠自行车如需进站,应明确三条规定:避开高峰期;将车打包,如超过规定体积还需购票;在车厢内设自行车固定放置位置。
地铁副总指挥陈光说,因携带自行车进地铁站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很多。比如,列车起步和停车时,车主一不留神没扶好车,撞伤其他乘客;下雨天,自行车上的泥污很容易把其他乘客衣服碰脏。针对杨涛提议的做法,陈光认为,中国地铁的运营情况跟国外不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地铁按每平方米4人的标准设计,而南京地铁则按每平方米6人来设计的,日客流量高达44.7万人次。在如此拥挤的情况下,携带自行车不仅挤占乘客空间,还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紧急状况,车厢里的自行车将妨碍人群疏散。
折叠自行车体积小、质量轻,能否打包带入地铁?对于这一做法,陈光认为可操作性不强。地铁一号线刚开通时,曾考虑参照地面交通,规定行李大小,有条件地容许自行车进地铁。但有些乘客不愿将自行车折叠,还有人认为打包自行车太不方便,还不如不带。
议案回复 梅园新村历史街区要改造
在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张卫明、王红云等代表提出了《加强梅园新村纪念馆文物保护和建设》、《加强金川河有效整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议案。昨天的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委、环资城建委员会关于这些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对于黎长明等代表指出南京民国建筑保护还不够到位的问题,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议将此议案交由市政府具体办理,建议市政府加强《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大民国建筑的维护和修缮。会上,袁文荣还汇报了关于《加强金川河有效整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将下关区外金川河和十里长沟列入全市水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加快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立法进程》等议案的处理意见。(详见右表)
立法规划 五年内制定修改23部条例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08-2012年立法规划(草案)》的说明也是昨天常委会上的内容之一,草案显示今年要制定《南京市渔业资源保护条例》、《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4部条例,修改《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2009-2012年要制定《捐献遗体条例》、《特殊教育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条例》、《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玄武湖保护条例》等19部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袁文荣表示,代表提出制定南京市城市桥梁安全管理条例,将桥梁保护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十分必要。经过调研、论证后认为,现行的《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调整范围已包括城市道路的桥梁、隧道、人行天桥等。《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调整范围中的“公路”包括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市政府已制定了《南京市长江公路桥梁隧道管理办法》。现有法规规章基本能满足桥梁安全管理的需要,因此建议暂不列入立法计划。
听取报告 年底前关闭136家“小化工”
常委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该市工业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污染企业搬迁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据介绍,该市去年已经完成了南京化纤股份等10家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的环保搬迁,今年正在推进新一轮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在今年底前,关闭小化工企业136家。
同时,由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市区三大污水处理系统日处理能力虽达104万吨,但仍有近10万吨的污水处理能力闲置。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郊县工业园区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年内难以形成减排能力。
为此,今年要全面实施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2234”计划,加快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5个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21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加快开发区污水收集与管网系统建设,完成30家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治理升级改造工程建设。
本组撰文 陈珊珊 杨 娟
议案内容
梅园新村是南京革命史纪念地标志性场所之一,这里的房屋年久失修、电线老化,违建较多,白蚁侵蚀严重。该馆现有占地面积仅为4600平方米,而每年来参观的观众有40多万人次。狭小的展示空间已很难适应发展要求。代表们建议,首先对梅园新村旧址周围房屋进行功能置换。建议将梅园新村17号(原中共代表团办事处旧址)两边居民楼征收或置换,内部改造成南京革命史专题展览馆。
黎长明等人大代表认为南京民国建筑的保护还不够到位,现在民国建筑的保护主要面临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乱改造,二是保护意识淡薄。代表们提出,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作为国内外有影响的城市,加强民国建筑的保护已刻不容缓。
目前金川河和十里长沟仍然存在污水截流不完全,部分覆盖河段汛期阻水,影响排涝,沼气集聚,存在安全隐患;有的河段违章搭建较多、垃圾、粪便直接排放河道,污染环境,加之金川河上游整治不到位,也影响了下游的整治效果,市民意见比较大。
王真理等10位代表提出《加快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立法进程》。
部分议案答复情况
处理意见
首先,市政府尽快将梅园新村纪念馆片区改造列入年度计划,通过征收或置换,统筹考虑梅园新村纪念馆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统一该片区的管理。其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高标准、高水平地做好梅园新村总体规划的制定工作,可以一次规划到位,逐年分步实施。第三,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在对该馆发展规划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争取早日申报立项,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多渠道争取配套资金。
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并按照《条例》规定成立了专家委员会,今年3月,公布了第五批268处列入保护名录的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
建议交市政府具体办理。水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统一协调的领导机制和有效工作机制,制定长远的系统综合治理规划,加大管理力度,明确各部门的责任。
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去年对夫子庙景区管理立法进行多次调研,今年4月25日,结合办理代表议案,与相关部门一起对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管理办法进行调研、论证,达成共识,认为夫子庙作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立法很有必要,因此建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08-2012年立法规划。
TAG: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