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算互超”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中非常普遍的现象,亦是工程造价有关课题中评论最多的问题。从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角度来说,节约成本潜在量最大的阶段是项目的决策阶段,其次是设计阶段,在施工阶段成本节约潜在量已经很少,但超支的可能性最大。虽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实施,使工程造价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工程竣工结算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直接的经济利益,它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最终环节和关键环节,对于国有和集体投资工程,经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编制竣工结算后,送有关政府审查部门进行结算审核,这实际上是一种事后的有效控制。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内容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主要从资料完善性,综合单价合理性,工程量的准确性,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规费税金、清单项目设置与计量规则执行《计价规范》的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审查。
审核结算资料是否完善。
结算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竣工图纸、施工图纸,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结算文件、工程变更与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资料等等,送审的结算资料必须完善齐备并且有效合理。
结算综合单价的处理办法。
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一致的项目,其综合单价应执行合同单价:新增项目有参照项目的,其综合单价可按类似项目的市场价并考虑当时的投标水平计价;新材料、新工艺项目的综合单价应按先谈价后施工的原则计价。对于中标单位综合单价错误报价的处理方法:合同内工程量按合同单价计价,增减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作出合理调整。例如:水下打钢管桩项目.在招标文件的措施清单项目表中已列施工操作平台措施项目,施工操作平台措施费用是对于整个工程一次投入的,投标单位却将该费用考虑在综合单价中.造成每米综合单价偏高,故结算时增加打桩工程量时,其综合单价应为:(中标单价×清单工程量-施工平台措施费用)÷清单工程量。
工程量的准确性是一个相对概念,一般准确度在±5%。
进行工程量结算审核一般可采用实算法、增减法、建筑面积法、系数法、含量法。例如:采用实算法就是按图纸计量,采用此方法所需时间过长,工作量大,一般只对于工程量增加幅度大、项目金额较大的采用。设计修改变更的项目可采用增减法,以搜索方式对有关项目按增修改后、减修改前的原则进行计量。其余三种是辅助性、评估性的快捷方法,土建工程的板式构件项目可采用建筑面积法;抹灰项目可采用系数法计量;钢筋量根据建筑类型可按含量法进行评估。
审查结算是否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
例如土方项目合同规定是大包干的,结算时不能以按实的方式进行结算;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期延误或前提,合同有违约金规定的,结算时应按约定计价;暂定金额是招标文件对未明确的工程项目给予一笔估计的金额,结算时应按实进行结算。合同约定对材料、人工、机械价格一般不作调整,但对于不可预见性的大幅上涨,根据政策文件可作协议补差。
增加工程的规费可按增加工程的造价以合同规费计价。
税率调整时,原则上以提交的发票为准计算已完税工程,未完税的工程按调整后的税率计价,但实际操作比较困难,对于工程造价较小的工程,一般对增加工程按调整后的税率计价。
清单项目设置、计量规则是否符合《计价规范》。
例如:有一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已有管沟挖土方的综合单价,按照《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计量根据原地面线下按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度(原地面平均标高至槽坑底高度)以体积计算,其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围护支撑、场内运输、平整夯实。但在签证资料中,监理工程师认可工程量的计量方法按1:0.33的放坡加两边的工作面各lOOmm考虑计算,对于沟槽两边采用直径lOOmm的松木桩作为围护支撑;造价咨询公司结算时根据签证内容的土方量计量,另增加了打松木桩项目的费用,而挖管沟土方的合同单价中已包含放坡、工作面、围护支撑的费用,围护支撑是施工单位报价时自行考虑的施工措施费,结算时不再考虑实际施工采用何种围护支撑方式,不得另行调整或增加费用。显然造价咨询公司的计价方法违背了《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这正体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综合单价的内涵。
二、通过造价分析所反映的一些问题
以上内容审核完成后,作为审查部门应对审查结果进行造价分析,有三个比例值是很重要的:增加工程造价占合同价的比例、合同内增加造价占增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合同外增加造价占增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一般增加工程造价占合同价的比例超过10%时,应当分析造成的原因,通常原因有: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地质造成施工方案改变、符合有关条件的材料调差等等。存在问题主要有:
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质量差,施工过程造成多次返工、停工、拆改等现象,造成很大的浪费。
曲解合同原意,阴阳合同,合同执行力度不够,合同管理意识薄弱。
有目的使最高上限价达不到公开招标的标准,逃避公开招标。
竣工图纸图示不清,比例与标示尺寸相差太远,由于表达含糊,造成与签证内容交叉重复计算。
签证质量差,签证内容过于简单,只是笼统地签注项目名称和工程量;属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也同意签证;签证过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较差。
有的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要求不高,未严格按照《计价规范》进行编制。
业主前期准备不足,招标时间短等原因.变更的补救措施不可避免发生在施工阶段,造成了结算价大大高于中标价。
三、对结算审核起互动作用的相关管理
结算审核是中标后跟踪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与结算审核互动的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变更管理、计价人员计价行为管理。
严格工程变更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施工单位的索赔往往是工程造价超支的最主要原因。作为政府审查部门对于因工程量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超过合同价25%的工程,应实行先审核再施工的管理。
合同备案管理是中标后跟踪管理的内容之一,防止结算时出现阴阳合同,减少造价纠纷。合同内容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相一致。
设立最高拦标价备案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编制最高拦标价的造价工程师的计价行为。
计价人员计价行为管理。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其执业水准.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制定建设工程计价人员违规扣分管理办法,设置扣分执行机构。建议由造价师协会执行,将结果抄报有关部门,并对违规人员再培训,实行返岗考试等措施。在造价审核过程中发现计价人员有违规行为的,记录并报造价师协会。
四、结束语
总之,结算审核是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一个关键性环节,是一项技术管理工作.同时也是信息管理工作,通过审核管理与相关的互动作用,进行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将造价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信号,从而改善各自的管理措施。造价管理绝不是几个造价管理人员的任务,是由项目众多参与者形成团队共同完成,工程造价思想应贯彻于工作决策者、施工管理者、合同管理者等的各项活动,形成全团队的工程造价管理。
(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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