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昨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通报,今年以来深圳交警部门加强对泥头车的管理整治工作,查处泥头车各类交通违法22010宗,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8人、下降了14.19%。为进一步加大泥头车整治力度、预防和减少泥头车交通事故,该局再施重拳,于11月20日成立泥头车整治特勤大队,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开展泥头车专项治理行动。
平均每辆泥头车被查处4次
据介绍,市交警部门高度重视泥头车的管理整治。尤其近年来深圳工程建设加快,泥头车需求量加大,深圳交警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泥头车的治理力度。今年初,市交警局便把泥头车管理作为2008年交通难点攻坚的重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在全市主要路段和重点区域设点查处、规范泥头车行驶秩序;在北环路设置泥头车专用道,实行泥头车分道行驶、限速行驶;将泥头车通行证办理权限下放到辖区大队,为泥头车主提供上门办证服务;运用科技手段,采取流动视频抓拍和路边电子眼设备查处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等,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统计,截至11月16日,全市交警共查扣泥头车2426辆,查处泥头车各类交通违法22010宗,主要包括遮挡污损号牌、遗撒飘散载运物、冲禁令、机件不符合安全标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未投保险、无证驾驶、报废拼装等。目前深圳路面上约有近5000辆泥头车,据此计算,平均每辆泥头车被查处4次多。
今晨开展首次零点行动
为切实整治泥头车超载、超速、非法改装拼装、无牌无证、假牌套牌等违法现象,确保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该局成立泥头车整治特勤大队,并从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泥头车专项治理行动。
据悉,特勤大队由交警和特警共60名精干警力组成,下设7个行动小组,主要以夜间整治为主,源头管理与动态整治相结合,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对全市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及重要结合点的泥头车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治理。特勤大队将在21日凌晨开展第一次零点行动,集中整治泥头车。
建立泥头车“黑名单”
严格限定泥头车总重和装载时速。严禁超重的泥头车驶入高速公路和快速干道,且运载时速城市干道不得超过50KM,快速路不得超过60KM。
严格限定泥头车行驶线路。在全市主要干道和公路设立泥头车专用车道,严禁泥头车行驶其他车道。没有设立专用道的,规范泥头车靠最右车道行驶。
建立“黑名单”制度。驾驶人凡有2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纳入“黑名单”,今后不得驾驶泥头车,其驾驶的泥头车也不得再用于我市余泥渣土运输。余泥渣土运输承包人强迫泥头车营运人或驾驶人超载2次的,一律纳入“黑名单”,并通报建设局和其他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加大对泥头车清查的力度。各级交警部门和特勤大队建立路面查车制度,每个交警大队至少设立2个固定查车点和1个流动查车点,结合视频抓拍、电子眼等科技手段,在泥头车运营重点区域主要道路和建筑工地、余泥渣土受纳场等路段,严查余泥渣土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泥头车行驶的源头监控。对工地、沙场、石场等源头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尤其是妈湾、西乡、福永等运沙码头,加大对车盖未盖平、车牌及放大号不清、严重超载等车辆的监管,实行24小时监控,杜绝违法行为车辆驶上路面。
强制超载将拘留
严查严处泥头车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查获非法拼装、无牌无证车辆的,依法坚决扣车,按规定上交予以销毁。加强对超载、超速、冲禁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对超载车辆一律扣车,经依法处罚并消除危险状态后方准放行。对在白天、车辆人群密集区域等超载、超速、冲禁令及越道行驶,情节严重的,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规定,对驾驶人予以行政拘留。
加强对余泥渣土运输承包人强制泥头车车主超载行为的整治。对强制泥头车营运人、驾驶人超载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规定,予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泥头车运营人、驾驶员教育管理制度。各交警大队立即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泥头车进行梳理摸查,对余泥渣土承包人、泥头车营运人、驾驶人和车辆实施建档管理。
TAG: 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