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基础设施及运输业不仅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也是体现城市辐射功能的重要物质载体。促进广佛都市圈要素资源的自由流通和优化配置,推动两市经济社会更加紧密融合,强化广佛同城效应,有赖于两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合作共享、一体化发展。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两市党政主要领导召开工作座谈会,决定推动广佛同城化建设,并签订了《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根据上述会议及协议精神,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按照《纲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根据两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建成珠江三角洲一小时城市圈核心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交通发展,立足构筑现代化广佛同城交通网络,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双方携手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两市交通基础设施无缝对接,形成网络完善、布局合理、运行高效、开放便捷和安全有序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充分发挥广佛同城化发展的交通先行引导作用。
第二条 合作原则
(一)规划指导,统筹推进。坚持规划指导建设原则,以广佛同城化发展规划及两市交通网络衔接整体规划为指导,组织实施并协调推进各项交通建设。双方要做好统筹推进和政策保障工作,加强各个层面的衔接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和理解,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突出重点,有序实施。从区域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交通环境入手,以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对接为突破口,以战略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为重点,合理制定项目建设时序。按照“轻重缓急、属地实施、同步推进”原则,有条不紊地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力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实效。
(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双方的比较优势和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行政、经济资源的优势互补。着力消除区域交通壁垒,加大交通资源共享力度,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效益最大化。
第三条 合作内容
把握国家和地方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加快构建适应区域合作发展要求并与重大功能区有效对接的综合性交通网络,逐步实现区域内交通运输一体化。
(一)全力推进轨道交通同城化建设。加强广佛两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衔接和沟通,加快广州铁路新客站相关工程,加快武广铁路、贵广铁路、南广铁路和广佛城际线、广珠城际线、广州铁路新客站至佛山铁路西站、广州地铁7号线与佛山地铁2号线衔接等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推进南沙港疏港铁路和广佛线南延线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二)加快构建广佛一体化的道路网络。继续加快广佛两市路网衔接优化建设工作,进一步疏理两市主干道路对接项目建设时序。重点推进珠三角环形高速公路南环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和珠江大桥放射线等城市快速化主干道改造项目,优化实施南番大道、番禺三善大桥等交通节点项目。
(三)充分发挥综合性交通枢纽的聚集和辐射能力。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州港南沙港区、广州铁路新客站等战略性综合交通枢纽设施为核心,加快广佛区域轨道、道路和水路交通网络与其无缝对接建设,推动区域综合交通协调发展,有效降低区域综合运输成本。
(四)加强港口航运一体化发展。发挥广州港作为区域性中心港口的基础平台和航运枢纽作用,以广州港南沙港区为龙头,实现广佛航运交通新的跨越式和一体化发展。加快两地内河航运通道建设及引航合作研究,拓展集装箱江海联运业务,鼓励港航企业联合协作,相互参与港口码头、驳船航线的投资与经营。
(五)倡导公交优先,科学布局,不断扩大“广佛公交”覆盖网和规模,形成一体化的广佛客运公交网络。加快广佛公交换乘枢纽设施建设,在两市边界和城际轨道站上科学布局、优化建设综合性公交换乘枢纽场站。适时、合理增加广佛客运线路和投放运力,继续选择将部分跨市公路客运班线改造提升为“广佛城巴”和“广佛快巴”。同步扩大“广佛公交”的服务范围与规模,改善线路、运力和车况,推行同城化公共交通服务标准,研究协调减免车辆年票等费用,降低两市通行成本,为两市市民提供快捷便利、无缝衔接的同城化客运公交服务。
(六)推动交通服务同城化发展。积极探索和尝试扩大广佛出租车服务范围,在充分研究论证及双方协商一致意见基础上,试行在两市重点交通枢纽、商业网点、旅游景点设立两市回程出租车候客点,在指定区域范围内允许两市出租车共同营运。协同推进扩大广佛年票互通范围,改善年票互认方式,统一收费标准及统缴期限,优化设置广佛边界上的年票制次票站,推进广佛年票互认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建设。
(七)强化物流电子口岸通关功能。积极推进广佛两地及跨地区物流电子口岸通关项目的建设,强化广佛电子口岸大通关合作机制,探索电子口岸跨区域合作的经验和模式,实现物流信息的跨区域交换和共享,逐步拓展服务并形成与国际接轨的、与泛珠三角区域内其他物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互相促进的物流大通关中心平台。
(八)实现交通管理和运输信息同城化。协调明确两市连接道路的交通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交通、交警部门的两市对接道路交通信息采集机制、交通信息通报机制、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和交通事故追逃联动机制,探索跨界交通联合执法。打造广佛共享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平台,继续推进羊城通与广佛通的融合,扩展两卡的应用领域,形成广州和佛山两地市民出行和小额消费的一卡通。探索货运信息互通机制,逐步建立共同的货运信息平台。
第四条 合作机制
为尽快落实合作事项,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双方同意建立合作协调机制。
(一)成立广佛同城化建设交通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由广州市与佛山市交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广州市与佛山市交通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两市交通、建设、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水利水务、港航港口、市政、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公路、运政、交通综合执法管理机构及机场、港口、轨道、道路的建设经营单位等组成。
(二)专责小组职责。
专责小组负责根据广佛同城化发展规划及广佛交通网络衔接规划,对接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工作规划,细化协议目标任务、分解责任和落实措施,报市长联席会议审定后实施;统筹组织、协调、督导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设实施工作,并向市长联席会议提交区域合作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和建议。
专责小组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两市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区域合作建设日常事务及联系工作。
(三)建立专责小组协调会议制度。
专责小组的组长为协调会议召集人,副组长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主要协调、督办、指导推进现有和本协议提出合作事项的进展,组织审核有关部门联合编制推进合作建设的专题计划。协调会议原则在市长联席会议之前召开,每季度召开一次,亦可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协商召开。
(四)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
协议双方促请有关部门加强相互间的协商与衔接落实,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措施,制订详细工作计划,落实本协议提出的合作事项。
第五条 相关工作
本协议签订后,两市交通、建设部门应及时开展协议细化事项协商,并按要求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本协议之外的其他重大合作事项可另行协商。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两市交通基础设施专责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协议一式六份,协议双方各执二份,两市政府各备案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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