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委根据本地实际,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开展“项目建设年”、“农民负担规范年”、“规划整治年”活动(简称“三个年活动”)紧密结合,引领全县100个参学单位的党员干部在具体实践活动中不断强化科学发展理念、理顺科学发展思路、完善科学发展措施,深入推进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在活动中强化科学发展理念。安乡县在注重集中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在具体实践活动中的领悟学习,在实践中汲取理论原汁。一是在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中,深刻领悟“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具体强化了三种理念,即“项目建设是农业大县、经济弱县当前发展的第一推动力”、“项目建设是顺应规律,优化产业结构,增长发展后劲”、“项目建设是抢抓政策机遇,谋求跨越发展”。二是在开展“农民负担规范年”活动中,形成坚持“以人为本”共识。主要强化了三种理念,即“湖区农业县最大的关注民生就是严格规范农民负担,根本减轻农民负担”、“减负工作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减负必须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是在开展“规划整治年”活动中,深度理解新型城市化“可持续发展”。重点强化了三大理念,即“新型城市化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有所作为,尽力而为”、“要实现跨越发展,内陆欠发展县城必须善于经营城市”。该县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原汁的汲取,实践的领悟,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入脑入心。
二、在活动中理顺科学发展思路。思路决定出路。该县在强化科学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围绕“三个年建设”,38位实职党员县级领导开展领题调研,各参学单位“一把手”带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研,问计于民,不断理清了科学发展思路。思路一:通过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努力形成以一系列大项目为支撑的发展新格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解决系列民生问题。思路二:通过开展“农民负担规范年”活动,把减负工作摆在民生工程的首位,下决心动真格,强力整治,铁腕规范,使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得到根本性转变,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根本性整治,农民负担彻底归零。思路三:通过开展“规划整治年”活动,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加快城市扩容、拓展发展空间,完善设施配套、提高发展承载能力,强化城管创建、促进和谐发展,加强规划整治、保持健康发展,不断创新机制、确保“国家卫生县城”水平。这些发展思路,都是接受100名“两代表一委员”为主要成员的咨询评议团的苛刻评议后,充分吸纳他们意见和建议形成的,是符合安乡实际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
三、在活动中完善科学发展举措。再好的思路必须付之实施,实施的关键又是落实行之有效的举措。该县引导党员干部在“三个年活动”中不断完善科学发展举措。一是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年”举措。核心举措是“齐头并进、合力推进”,具体举措有三,即“立足长远开发储备新项目”、“着眼当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集中精力建设好重大项目”。目前,该县已围绕现有的八大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城乡一体化、和谐安乡建设等四个方面,策划、包装、储备了12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项目,其中过亿元的新项目2个,并策划了1个项目争取进入省“十二五”规划;已完成或基本完成15个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交通4个,城建3个,农村水4个,三产业2个,社会事业2个);正集中精力抓42个重大项目建设,总投资36.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8亿元,是该县有史以来投资最多、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一年。对在建项目,该县实行倒排工期,加快速度;对拟开工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力求早开工、快推进。二是不断完善“农民负担规范年”举措。核心举措是“釜底抽薪,自断退路”,具体举措是五个“到位”,即政策公开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典型查处到位、制度完善到位。该县明确提出农民“零负担”,具体是严格实行“六个禁止”(禁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禁止村组抗旱费向未受益面积平摊、禁止收取共同生产费、禁止通村公路筹资按亩按人平摊、禁止截留抵扣挪用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禁止涉农部门乱收费)。目前,该县已把六个禁止的规定发到了全县11万农户手中,农民群众知晓率100%;县委书记带队暗访2次,开展大型专项督查3次,实行了无缝覆盖式督查,不留死角;对1个历史遗留问题和3个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整改,共退还98.96万元;立案查处7人,处分7人,其中科局长1人,乡镇党委书记1人,农村支部书记3人;新制定了责任联系制、重点监督制、农民负担监测制,特别是监测制影响大,1000名农民代表随时进行的实地监督效果相当好。三是不断完善“规划整治年”举措。核心举措是“全面清理整顿,建立长效机制”。具体采取四项举措,即科学编制城市发展规划、边建设边全面清理整顿、建立规划整治长效机制,明确提出“五个禁止”规定。目前,该县正在编制《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建立县城规划区1:500地形图电子数据库,县城坐标体系和高程系统电子数据库;对2006—2008年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所查158个建设业主中,有76个业主不同程度有违规违法、许可证照不全、漏缴税费行为,已查处违规违法建设32处,拆除2起,其中查处党员干部11人;及时出台了《查处违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制》、《乡镇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县城规划区内依法拆除违规违法建筑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该县禁止在县城规划区内私人建房和联合集资建房;禁止在县城规划区内私自买卖土地;禁止在县城规划区内新建燃煤锅炉和其他燃煤设施,原有燃煤锅炉一律实行煤改气、煤改电;禁止在县城规划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和禁止在建成区内零散畜禽养殖;禁止在建成区范畴内采掘地下水,建自备水源。这五项禁止为县城建设的健康发展排除了障碍。
稿源:红网 作者:徐晓海TAG: 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