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包力于瀛通讯员方永梅)紧跟目标车辆,待目标车辆变道时,猛踩油门撞上去,借以敲诈车辆。记者昨天从宝安区法院获悉,该院对一宗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借机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邹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邹某某在2004年10月至2007年2月期间,驾驶车辆时利用其他非深圳本地车辆变更车道的时机,故意制造4宗交通事故,继而敲诈对方财物。2005年2月26日,在上步南路段制造交通事故,敲诈被害人骆某800元。2006年9月7日,在笔架山公园路段制造交通事故,敲诈被害人颜某1300元。今年2月12日,邹某某在石岩街道官田路段利用同样手法制造交通事故,欲敲诈被害人刘某、陈某3000元,因被害人一方坚持由交警依法处理而未遂。2月28日,邹某某到石岩交警中队处理事故时被抓获。
TAG: 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