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宝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聘请出租车驾驶员担任信息员,专门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找茬”。这项活动自去年11月开展以来,已收到160起“找茬”信息,为改进和完善本市的指路标志系统作出了积极贡献。
上世纪90年代开始,本市随着内环高架、延安高架和南北高架的新建落成,开始构建的指路标志系统,经过10多年的努力已经初见成效,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指路”网络。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有些指路标志存在不合理、不明确、不完善的现象,特别是近年来本市道路新建、改建工程“遍地开花”,打破了原有的交通组织格局,对指路标志的系统性、连续性造成了较大程度上的“破坏”,给市民的出行也带来了不便。
市交警总队路政设施处于去年开始,为配合2008奥运会的举办和迎接2010上海世博会的召开,对全市范围内的不合理、不明确、不完善的标志,进行了梳理、排摸和集中整治等系列活动,但是难免“百密一疏”。为了能找出更多的“漏洞”,及时给“系统”打上“补丁”,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走“发展为人民,发展靠人民”的路线,拓宽信息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在全市各大出租车公司聘请了50名驾驶经验丰富的出租车驾驶员,作为“交通信息员”,为全市的道路交通设施查问题、提建议。
大众出租公司驾驶员丁炳恒老师傅担任信息员后,对新增的这份“差事”非常重视,每次驾车途中只要遇到不合理的指示标志,都会认真记在小本子上,再抽空进行整理提出自己的建议。有一次,他经过西康路、新丰路,发现新丰路已经向西打通了,但这个路口仍挂着指路标志,便把这个信息报告了交警总队。第二天,他再次经过该路口时,“断头路”标志已经更换成“可通行”标志。对此,丁师傅感触颇深:原先的“被管理者”,现在成了“管理者”,而且自己的意见受到如此重视,改进速度之快出乎自己的想象。
据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开展出租车司机担任信息员,开展“找问题、提建议、促发展”活动以来,使他们这些专业人员也受益匪浅,有些标志、标识看上去合理,也符合“国标”规定,但是在驾驶员和行人眼中却不尽合理;因此,聘请“的哥”当信息员,为指路系统中的漏洞“找茬”提建议、打“补丁”,可以使标志、标识更完善,更加人性化,这项措施将作为长效制度持续下去。
据悉,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正在牵头协调同济大学、市城乡建设与交通委员会、市规划局、市政设计院、市城建设计院等单位组成专家组,结合本市道路实际情况和本市驾驶员开车认路的习惯,开展对《上海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城市高架路交通标志标线技术总则》和《上海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补充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进一步补充修订,新的《技术总则》和《规定》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更加贴近本市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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