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受贿案二审在万州开庭。鉴于案情重大,法院未作当庭宣判。
8箱钞票曝光
晏大彬受贿东窗事发竟是因为楼下邻居装修房屋。
今年1月14日上午,重庆市南岸区高档住宅社区融侨半岛四楼一业主准备装修,因钥匙被锁在房内,找小区物管公司帮忙开门。物管公司工作人员想到,其楼上住户虽已接房但尚未装修,该业主正好在物管处留存了一把钥匙,可以从五楼借道,将装修工人从窗户吊入四楼的住户家。保安人员拿着钥匙带着装修工人进入五楼住户家。
保安在这个住户的一卫生间内,意外发现了8个用胶带密封的矿泉水纸箱,他好奇地抠破纸箱,里面赫然露出一沓百元大钞,撕开纸箱,满满一箱子捆得整整齐齐的百元大钞暴露,保安惊呆了,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南岸区公安分局接到派出所汇报的情况后,迅速派出经侦队,与银行工作人员一道赶到案发现场。经现场清点,这8箱钞票总计939万元。
警方随即对此立案调查,查出此房的业主为傅尚元。傅尚元称此房实际是其姐姐傅尚芳以他的名义购买的,傅尚芳早已病退在家没有工作,她何以拥有巨款?其夫巫山县交通局局长晏大彬成为调查的重点目标。
重庆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对晏大彬进行调查。工作人员从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搜出3万元人民币及美元、欧元若干。傅尚芳被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刑事拘留。随后,专案组从晏大彬的多处房产中搜出折合270余万元的人民币、美元及港币。
每天受贿近1万元
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晏大彬在担任县交通局长的7年时间内,共受贿2226万元,平均每天受贿近1万元。
晏大彬交代出的受贿大账,暴露出腐败黑幕。通过本人决定或“打招呼”帮助建设单位“中标”工程项目,收受建设单位贿赂是晏大彬敛财的主要方式。
法院一审认定,晏大彬受贿事实共计17项。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前不久对晏大彬受贿、其妻傅尚芳洗钱案进行一审判决,认定晏大彬犯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傅尚芳犯洗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晏大彬以判决量刑过高为由,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金桥银路”警示
晏大彬的堕落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也反映出少数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制度、管理、干部任用机制、权力监督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道路建设因其成本高,利润也高,民间一直有“金桥银路”的说法,这给权力寻租提供了较大空间。近年各地曝光的贪贿案中,不少与道路建设有关。
部分反腐专家表示,晏大彬案是一起因为偶然事件而揭发出来的大案,但我们要从分析产生贪官的原因着手,建立有效机制,堵住制度、监督等方面的漏洞,使为“官”者清廉勤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新华社记者朱薇王胜先(据新华社重庆10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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