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50 停车场 8.3.18 爬坡车道标志(见路51a、b、c、d) 用以指示前方最右侧车道为慢速车辆爬坡之专用车道。路51a标志设在爬坡车道渐变段起点以前200m处;路51b标志设在爬坡车道渐变段起点附近;路51c标志设在较长爬坡车道中间适当位置,如爬坡车道很长,可在适当位置加设一块;路51d标志设在爬坡车道结束前适当位置。
路51 爬坡车道 爬坡车道标志设置例见图9。
图9 爬坡车道标志设置例 8.3.19 车距确认标志(见路52) 用以帮助驾驶人员确认与前车保持的距离。路52a标志设在高速公路平直路段;路52b标志设在距路52a标志200m的前方。路52a、b标志为黄底黑图案,路52c标志作为确认基点设在距路52b标志200m的前方;路52d、路52e标志分别以50m间隔往前设置。间隔200m后设置另一组车距确认标志。车距确认标志的设置例见路图10。该组标志应在直线段设置,如直线段长度不够,可以设置一组。
路52 车距确认
图10 车距确认标志设置例 单位:m 8.3.20 道路交通信息标志(见路53a、b、c) 用以指示收听高速公路交通信息广播之频率和路段。 路53a标志设置于有路侧广播路段的起点;路53b标志设于电台频道涵盖范围内的适当地点,如提供道路交通信息的路段很长,可在适当地点加设;路53c标志设置于路侧广播路段的终点。
路53 道路交通信息 8.3.21 里程牌和百米牌(见路54、路55)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之里程。形状如路54所示,绿底白字。设置于高速公路两侧的立柱上。
路54 里程牌 路55为百米牌,圆形,直径10cm白底绿字,字高8cm。设在高速公路两侧各里程牌之间,每100m设一个。百米牌附设于高速公路两侧的柱式轮廓标上;如路侧设有波形梁护栏,则百米牌可安装在护栏板上。
路55百米牌 8.3.22 分流、合流诱导标(见路56a,b,路57a,b) 用于促使车辆驾驶人员注意匝道交织运行。设于分流(合流)点前方主线上适当位置,路56a,b为分流诱导标,路57a,b为合流诱导标,可根据交通流分合的方向选择a,b图案。分、合流诱导标为菱形,高速公路上为绿底白图案,边长80cm×80cm;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边长70cm×70cm或60cm×60cm。
路56 分流
路57 合流 8.3.23 线形诱导标(见路58、路59、路60、路61、路62) 用于引导车辆驾驶人改变行驶方向,促使安全运行。视需要设于易肇事之弯道路段,小半径匝道曲线或中央隔离设施及渠化设施的端部。 线形诱导标的基本单元尺寸应符合表8的规定。表中,Ⅰ型适用于计算行车速度大于100km/h的公路,Ⅱ型适用于计算行车速度在100km/h以下的公路。 路58是线形诱导标的基本单元,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把几个基本单元组合使用(见路59)。
路58 基本单元 表8 线形诱导标的尺寸 mm
路59 组合使用 线形诱导标的颜色规定为:指示性线形诱导标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用以提供一般性行驶指示;警告性线形诱导标为红底白图案,可使车辆驾驶人提高警觉,并准备防范应变之措施。 设置于中央隔离设施及渠化设施端部的线形诱导标,应为竖向设置。(见路60,路61,路62)。其各部尺寸应符合表9的规定。
路60 两侧通行
路61 右侧通行
路62 左侧通行 表9 竖向设置的线形诱导标尺寸 mm
线形诱导标的设置数量应根据曲线半径、曲线长度、偏角大小确定。偏角较小的曲线路段,可在曲线中点位置设一块诱导标;偏角较大,曲线较长的弯道,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块诱导标;在曲线半径较小的匝道上,应保证驾驶人员在曲线范围内连续看到不少于三块诱导标。 线形诱导标板的下缘至地面的高度应为120~150cm,板面应尽可能垂直于驾驶员视线。 9 旅游区标志 为吸引和指示人们从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上前往邻近的旅游区,应在通往旅游景点的叉路口设置一系列旅游标志,使旅游者能方便的识别通往旅游区的方向和距离,了解旅游项目的类别。 旅游区标志分为:a)指引标志,b)旅游符号两大类。 9.1 指引标志(见旅1,旅2) 提供旅游区的名称、有代表性的图案及前往旅游区的方向和距离。设在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及通往旅游 区各连接道路的交叉口附近。
9.2 旅游符号(见旅3~旅17) 提供旅游项目类别、具代表性的符号及前往各旅游景点的指引。设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或在大型服务区内通往各旅游景点的路口。也可在指路标志上附具代表性的旅游符号,让旅游者了解景点的旅游项目。旅游符号下可附加辅助标志以指示前进方向或距离。
9.3 旅游区标志的颜色为棕色底白色字符。 9.4 旅游指引标志的尺寸应根据速度确定字高,再根据字数和图案确定版面大小。旅游符号的尺寸一般采用60cm×60cm,也可根据需要放大或缩小。 10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10.1 路栏 用以阻挡车辆及行人前进或指示改道。设在道路施工、养护、落石、塌方而致交通阻断路段的两端或周围。路栏的基本型式,如施1,施2所示。
10.2 锥形交通路标 与路栏配合,用以阻档或分隔交通流。设在需要临时分隔车流,引导交通,指引车辆绕过危险路段,保护施工现场设施和人员等场所周围或以前适当地点。锥形交通路标的基本形式如施3、施4所示。交通锥夜间使用时上端应安装白色反光材料或反光导标。
10.3 施工警告灯号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道路施工,应减速慢行。设于夜间施工路段附近。 本灯号分闪光灯号及定光灯号两种,安装于路栏或独立活动支架上,高度以120cm为度。其镜面闪烁频率、光度及适用地点,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施工警告灯号
10.4 道口标柱 设在公路沿线较小交叉路口两侧,用来提醒主线车辆提高警觉,防范小路口车辆突然出现而造成意外。道口标柱基本形式见施5。
施5 道口标柱 单位:cm 10.5 施工区标志 用以通告高速公路及一般道路交通阻断、绕行等情况。设在道路施工、养护等路段前适当位置。施工标志为长方形,蓝底白字,图案部分为黄底黑图案。(见施6~施25)。可根据道路交通情况选择使用。
10.6 移动性施工标志 用以警告前方道路有作业车正在施工,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或变换车道行驶。移动性施工标志悬挂于工程车辆及机械之后部。 本标志为黄底黑色图案、黑边框、反光,背面斜插色旗二面。移动性施工标志见施26。
施26 移动性施工标志例 11 辅助标志 11.1 凡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或指示其规定时,为维护行车安全与交通畅通之需要,应设置辅助标志。 11.2 辅助标志的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 11.3 辅助标志的形状为长方形。其尺寸由字高、字数确定,按字高10cm为下限值。字的间隔、行距等按表7的规定执行。如有需要可增加辅助标志板的尺寸。 11.4 辅助标志安装在主标志下面,紧靠主标志下缘。 11.5 辅助标志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11.5.1 表示时间 辅1、辅2 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某些标志规定时间的范围。
11.5.2 表示车辆种类 辅3~辅6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某些标志规定车辆的种类。
11.5.3 表示区域或距离 辅7~辅11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某些标志规定区间距离或区域。
辅11 某区域内 11.5.4 表示警告、禁令理由(见辅12~辅15)
11.5.5 组合辅助标志 如果在主标志下需要安装两块以上辅助标志牌时,可采用辅16的组合形式。但组合的图案不宜多于三种。
辅16 组合 12 可变信息标志 12.1 可变信息标志是一种因交通、道路、气候等状况的变化而改变显示内容的标志。一般可用作速度限制、车道控制、道路状况、气象状况及其它内容的显示。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信息显示。 12.2 可变信息标志的显示方式有多种,如:高亮度发光二极管、灯泡矩阵、磁翻板、字幕式、光纤式等。可根据标志的功能要求、显示内容、控制方式等进行选择。 12.3 可变信息标志的板面应进行专门设计。其图案、文字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规定。 13 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 13.1 交通标志以确保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为目的。应结合道路线形、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根据交通标志的不同种类来设置。以利向道路使用者提供正确的、及时的信息。通过交通标志的引导,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不允许发生错向行驶。 13.2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进行总体布局,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对于重要的信息应给予重复显示的机会。 13.3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特性,即充分考虑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行动的时间和前置距离。 13.4 交通标志应设在车辆行进正面方向最容易看见的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道路右侧、中央分隔带,或车行道上方。 13.5 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种以上标志时,可以安装在一根标志柱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种。应避免出现互相矛盾的标志内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干路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会车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 标志牌在一根支柱上并设时,应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13.6 路侧式标志应尽量减少标志板面对驾驶员的眩光。在装设时,应尽可能与道路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禁令或指示标志为0~45℃,如图11a所示。指路和警告标志为0~10°,如图11b所示。
图11 标志安装角度 13.7 交通标志的支持方式 13.7.1 柱式 柱式标志不应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标志内边缘距路面或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cm。标志牌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100~250cm。 13.7.1.1 单柱式 标志牌安装在一根立柱上,如图12所示。适用于中、小型尺寸的警告、禁令、指示等标志。
图12 单柱式 单位:cm 13.7.1.2 双柱式 标志牌安装在两根立柱上,如图13所示。适用于长方形的指示或指路标志。
图13 双柱式 单位:cm 13.7.2 悬臂式 标志牌安装于悬臂上,如图14所示。标志下缘离地面的高度,至少按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设置。适用于: a) 柱式安装有困难时; b) 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道视线时; c) 视距受限制时; d) 景观上有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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